55万吨电解铝扩产升级项目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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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万吨电解铝扩产升级项目一期

项目:55万吨电解铝扩产升级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新疆 (略)
编制单位:
监测单位:新疆方信 (略)
地理位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 (略)
说明:

2011年2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备案*文下发本项目核准的批复,根据该核准文件,本项目已取得项目审查意见、建设项目选址的初步意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于2011年3月日取得环评批复(新环评价函[2011]507号)。在完成项目立项及其它相关手续后,本项目已于2010年7月正式动工建设,2016年10月完工,总工期为76个月。于2013年9月29日取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新环监函[2013]913号)。

新疆 (略) 于2018年9月委托新疆方信 (略) 承担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工作。2019年7月,编制完成了《55万吨电解铝扩产升级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2019年10月15日,自治区水利厅组织专家对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终审。2019年10月2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以新水水保[2019]55号文对该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批复。

根据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及其批复文件,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84.91hm2,工程实际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84.91hm2,工程实际发生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与水土保持方案批复面积相比较没有变化。因为本项目委托编制水保方案时,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所以水保方案批复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与实际情况一样。

批复的工程水土保持投资为448.87万元,工程实际完成水土保持投资为448.59万元,较批复的水土保持投资448.87万元减少0.28万元。其变化主要原因主是水土保持措施量的变化。

本项目委托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滞后,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时,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水土保持措施已基本实施,水土保持措施的设计在主体工程中体现。本项目委托水土保持监理工作滞后,建设单位于2021年10月委托中水永佳 (略) 承接本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工作。

按照水土流失防治分区,结合项目特点,根据《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 (SL336-2006)的规定,结合55万吨电解铝扩产升级项目(一期)水土保持工程的实际情况,分别划分为4个单位工程、4个分部工程、159个单元工程。经全面核实,项目区土地整治工程、植被建设工程、临时防护工程均合格。经过对上述工程的资料检查以及原材料合格证检查,均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单元工程全数合格,分部工程全数合格,单位工程最终评定为合格。55万吨电解铝扩产升级项目(一期)项目能够很好发挥水土保持作用,满足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 (略) ,昌吉回族自治州

项目:55万吨电解铝扩产升级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新疆 (略)
编制单位:
监测单位:新疆方信 (略)
地理位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 (略)
说明:

2011年2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备案*文下发本项目核准的批复,根据该核准文件,本项目已取得项目审查意见、建设项目选址的初步意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于2011年3月日取得环评批复(新环评价函[2011]507号)。在完成项目立项及其它相关手续后,本项目已于2010年7月正式动工建设,2016年10月完工,总工期为76个月。于2013年9月29日取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新环监函[2013]913号)。

新疆 (略) 于2018年9月委托新疆方信 (略) 承担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工作。2019年7月,编制完成了《55万吨电解铝扩产升级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2019年10月15日,自治区水利厅组织专家对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终审。2019年10月2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以新水水保[2019]55号文对该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批复。

根据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及其批复文件,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84.91hm2,工程实际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84.91hm2,工程实际发生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与水土保持方案批复面积相比较没有变化。因为本项目委托编制水保方案时,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所以水保方案批复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与实际情况一样。

批复的工程水土保持投资为448.87万元,工程实际完成水土保持投资为448.59万元,较批复的水土保持投资448.87万元减少0.28万元。其变化主要原因主是水土保持措施量的变化。

本项目委托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滞后,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时,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水土保持措施已基本实施,水土保持措施的设计在主体工程中体现。本项目委托水土保持监理工作滞后,建设单位于2021年10月委托中水永佳 (略) 承接本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工作。

按照水土流失防治分区,结合项目特点,根据《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 (SL336-2006)的规定,结合55万吨电解铝扩产升级项目(一期)水土保持工程的实际情况,分别划分为4个单位工程、4个分部工程、159个单元工程。经全面核实,项目区土地整治工程、植被建设工程、临时防护工程均合格。经过对上述工程的资料检查以及原材料合格证检查,均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单元工程全数合格,分部工程全数合格,单位工程最终评定为合格。55万吨电解铝扩产升级项目(一期)项目能够很好发挥水土保持作用,满足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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