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区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所有权河流首次登记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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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区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所有权河流首次登记的通告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所有权(河流)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5个登记单元,分别是:

1.涝台河。流经本区的河段,结合河道管理范围、城镇开发建设范围、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2.初村河。流经本区的河段,结合河道管理范围、城镇开发建设范围、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3.长夼河。流经本区的河段,结合河道管理范围、城镇开发建设范围、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4.钦村河。流经本区的河段,结合河道管理范围、城镇开发建设范围、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5.峒岭河。流经本区的河段,结合河道管理范围、城镇开发建设范围、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3年11月30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无居民海岛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 (略) 区(具体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登记区 (略) 区名单.docx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区管理办公室

2023年9月25日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所有权(河流)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5个登记单元,分别是:

1.涝台河。流经本区的河段,结合河道管理范围、城镇开发建设范围、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2.初村河。流经本区的河段,结合河道管理范围、城镇开发建设范围、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3.长夼河。流经本区的河段,结合河道管理范围、城镇开发建设范围、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4.钦村河。流经本区的河段,结合河道管理范围、城镇开发建设范围、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5.峒岭河。流经本区的河段,结合河道管理范围、城镇开发建设范围、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3年11月30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无居民海岛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 (略) 区(具体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登记区 (略) 区名单.docx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区管理办公室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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