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区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周新村初步设计的批复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区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周新村初步设计的批复
太阳山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审批红寺堡区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周新村)初步设计的请示》(红太政发〔2023〕95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308-*-04-01-*。相关专家对中联 (略) 编制的《红寺堡区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周新村)初步设计》进行评审。根据《关于印发<红寺堡区2023年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红党农发〔2023〕24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该项目实施能够进一步改善村庄内垃圾乱堆乱放、污水乱泼乱倒、粪污清运、杂物堆放等情况;提升村容村貌,打造美丽宜居村庄,促进乡村经济发展,对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项目建设地点
太阳山镇周新村。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铺装人行道2460平方米,道路两侧铺设路缘石共计2545米;道路恢复1182平方米,铺设过路涵管38米,过路管基础换填中粗砂12立方米,过路管基础换填砂夹石20立方米,路面整形清理土方及外运683立方米,土方回填816立方米,新建树框6套。
四、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69.7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5.95万元,其他费用3.81万元。
资金来源为2023年衔接补助资金。
五、项目建设工期
2023年9月-2023年12月。
六、几点要求
(一)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落实资金后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二)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红寺堡区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周新村)审定概算表
(略)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红寺堡区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
(周新村)审定概算表
序号 | 工程及费用名称 | 概算投资(万元) | 合计 | |||
建筑工程费 | 安装工程费 | 设备购置费 | 其它费用 | |||
一 | 建筑工程费 | 65.95 | 65.95 | |||
1 | 人行道铺装 | 42.87 | 42.87 | |||
2 | 道路恢复 | 18.58 | 18.58 | |||
3 | 过路涵管(钢管) | 4.50 | 4.50 | |||
二 | 其他费用 | 3.81 | 3.81 | |||
1 | 工程勘测设计费 | 1.65 | 1.65 | |||
2 | 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费 | 0.37 | 0.37 | |||
3 | 工程监理费 | 0.79 | 0.79 | |||
4 | 竣工结算审核费 | 0.20 | 0.20 | |||
5 | 财务决算费 | 0.40 | 0.40 | |||
6 | 检验试验费 | 0.40 | 0.40 | |||
三 | 项目总投资 | 65.95 | 3.81 | 69.76 |
太阳山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审批红寺堡区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周新村)初步设计的请示》(红太政发〔2023〕95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308-*-04-01-*。相关专家对中联 (略) 编制的《红寺堡区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周新村)初步设计》进行评审。根据《关于印发<红寺堡区2023年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红党农发〔2023〕24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该项目实施能够进一步改善村庄内垃圾乱堆乱放、污水乱泼乱倒、粪污清运、杂物堆放等情况;提升村容村貌,打造美丽宜居村庄,促进乡村经济发展,对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项目建设地点
太阳山镇周新村。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铺装人行道2460平方米,道路两侧铺设路缘石共计2545米;道路恢复1182平方米,铺设过路涵管38米,过路管基础换填中粗砂12立方米,过路管基础换填砂夹石20立方米,路面整形清理土方及外运683立方米,土方回填816立方米,新建树框6套。
四、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69.7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5.95万元,其他费用3.81万元。
资金来源为2023年衔接补助资金。
五、项目建设工期
2023年9月-2023年12月。
六、几点要求
(一)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落实资金后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二)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红寺堡区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周新村)审定概算表
(略)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红寺堡区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
(周新村)审定概算表
序号 | 工程及费用名称 | 概算投资(万元) | 合计 | |||
建筑工程费 | 安装工程费 | 设备购置费 | 其它费用 | |||
一 | 建筑工程费 | 65.95 | 65.95 | |||
1 | 人行道铺装 | 42.87 | 42.87 | |||
2 | 道路恢复 | 18.58 | 18.58 | |||
3 | 过路涵管(钢管) | 4.50 | 4.50 | |||
二 | 其他费用 | 3.81 | 3.81 | |||
1 | 工程勘测设计费 | 1.65 | 1.65 | |||
2 | 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费 | 0.37 | 0.37 | |||
3 | 工程监理费 | 0.79 | 0.79 | |||
4 | 竣工结算审核费 | 0.20 | 0.20 | |||
5 | 财务决算费 | 0.40 | 0.40 | |||
6 | 检验试验费 | 0.40 | 0.40 | |||
三 | 项目总投资 | 65.95 | 3.81 | 69.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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