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区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周新村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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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区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周新村初步设计的批复

太阳山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审批红寺堡区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周新村)初步设计的请示》(红太政发〔2023〕95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308-*-04-01-*。相关专家对中联 (略) 编制的《红寺堡区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周新村)初步设计》进行评审。根据《关于印发<红寺堡区2023年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红党农发〔2023〕24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该项目实施能够进一步改善村庄内垃圾乱堆乱放、污水乱泼乱倒、粪污清运、杂物堆放等情况;提升村容村貌,打造美丽宜居村庄,促进乡村经济发展,对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项目建设地点

太阳山镇周新村。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铺装人行道2460平方米,道路两侧铺设路缘石共计2545米;道路恢复1182平方米,铺设过路涵管38米,过路管基础换填中粗砂12立方米,过路管基础换填砂夹石20立方米,路面整形清理土方及外运683立方米,土方回填816立方米,新建树框6套。

四、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69.7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5.95万元,其他费用3.81万元。

资金来源为2023年衔接补助资金。

五、项目建设工期

2023年9月-2023年12月。

六、几点要求

(一)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落实资金后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二)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红寺堡区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周新村)审定概算表



(略)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红寺堡区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

(周新村)审定概算表

序号

工程及费用名称

概算投资(万元)

合计

建筑工程费

安装工程费

设备购置费

其它费用

建筑工程费

65.95




65.95

1

人行道铺装

42.87




42.87

2

道路恢复

18.58




18.58

3

过路涵管(钢管)

4.50




4.50

其他费用




3.81

3.81

1

工程勘测设计费




1.65

1.65

2

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费




0.37

0.37

3

工程监理费




0.79

0.79

4

竣工结算审核费




0.20

0.20

5

财务决算费




0.40

0.40

6

检验试验费




0.40

0.40

项目总投资

65.95



3.81

69.76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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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山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审批红寺堡区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周新村)初步设计的请示》(红太政发〔2023〕95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308-*-04-01-*。相关专家对中联 (略) 编制的《红寺堡区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周新村)初步设计》进行评审。根据《关于印发<红寺堡区2023年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红党农发〔2023〕24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该项目实施能够进一步改善村庄内垃圾乱堆乱放、污水乱泼乱倒、粪污清运、杂物堆放等情况;提升村容村貌,打造美丽宜居村庄,促进乡村经济发展,对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项目建设地点

太阳山镇周新村。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铺装人行道2460平方米,道路两侧铺设路缘石共计2545米;道路恢复1182平方米,铺设过路涵管38米,过路管基础换填中粗砂12立方米,过路管基础换填砂夹石20立方米,路面整形清理土方及外运683立方米,土方回填816立方米,新建树框6套。

四、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69.7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5.95万元,其他费用3.81万元。

资金来源为2023年衔接补助资金。

五、项目建设工期

2023年9月-2023年12月。

六、几点要求

(一)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落实资金后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二)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红寺堡区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周新村)审定概算表



(略)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红寺堡区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

(周新村)审定概算表

序号

工程及费用名称

概算投资(万元)

合计

建筑工程费

安装工程费

设备购置费

其它费用

建筑工程费

65.95




65.95

1

人行道铺装

42.87




42.87

2

道路恢复

18.58




18.58

3

过路涵管(钢管)

4.50




4.50

其他费用




3.81

3.81

1

工程勘测设计费




1.65

1.65

2

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费




0.37

0.37

3

工程监理费




0.79

0.79

4

竣工结算审核费




0.20

0.20

5

财务决算费




0.40

0.40

6

检验试验费




0.40

0.40

项目总投资

65.95



3.81

6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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