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集宁区分局2023年9月25日拟审查项目报告表公示
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集宁区分局2023年9月25日拟审查项目报告表公示
本次建设项目经受理核实阶段无异议予以拟审查公示,环评审批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起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4-* 邮 编:*
通讯地址: (略) 集宁新区察哈尔西 (略) 集宁区政务大厅生态分局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集宁区烟花爆竹仓储区项目 | 集宁区集中公路10公里西2000米处(规划208高速以北) | (略) 集宁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内蒙古 (略) | 项目总占地面积约50亩,总建筑面积6616.32m2,主要新建仓库、值班室以及水池。建设内容包括6个仓库(每个仓库994.25m2)、值班室(含配电室)650.82m2,消防水池218.36m2(深4米左右),并进行相应的给排水、供电、供暖、通风、消防、通讯工程及部分道路及地面硬化、绿化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1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1.36%。 | 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提出的切实有效的措施将项目施工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降至最低,施工场地应定期洒水,并对产生的粉尘及时清扫洒水抑尘;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场地和道路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可以回收的进行回收利用,其余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合理安排施工作休时间,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规定。项目运营期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项目不设锅炉房,值班室采用电采暖;生活污水通过100m3化粪池处理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委托拉运至碧水蓝天污水处理厂,要求做好拉运台账;厂区内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拉运处理;过控制车速、使用低音喇叭、绿化吸声,并禁止鸣笛,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项目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应急管理及防范措施。按照《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2022),建设有效容积为873.44m3的消防水池,设置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一般防渗;根据《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和《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Q/SY1190-2009)中的相关规定,建设容积为200m3的事故水池,设置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K≦1*10-7cm/s的重点防渗。同时制定并执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预防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公众参与:该项目属于编制报告表的项目,未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
2 | (略) (略) 加气站改扩建项目加油站、加气站、充电桩项目 | (略) 集宁区纳尔松路以西,民建大街以北 | (略) (略) | 内蒙古 (略) | 项目占地面积7629m2(本次不新增占地),主要新建站房一座建筑面积125m2,利旧原有站房1座建筑面积337.6m2,新建洗车房一座建筑面积为230m2,新建罩棚一座建筑面积为880m2。新建承重罐区一座,新购置5座内钢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SF)储罐,其中3座20m3汽油储罐,2座30m3柴油储罐。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0%。 | 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采用密闭卸油方式、防渗漏埋地式双层油罐、自封式加油机,设置卸油、加油加气回收系统处理挥发油气(回收效率95%),选用密闭性好的阀门和设备。油气处理装置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油气处理装置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相关限值规定。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容积为9m3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和达到污水处理厂接纳指标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并做好拉运台账,待管网涉及后 (略) 政污水管网;洗车房地面设置导排水沟,洗车废水经导排水沟排入沉淀池内进行处理,每个沉淀池容积为9m3,共5个45m3,洗车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运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洗车污泥、日常运行及维护产生的含油抹布及手套与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过滤膜定期更换,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储罐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即清即运,要求作好清运台账。强化噪声控制,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运营期管理,厂区设置隔声墙,设备置于室内,安装减噪座、减震垫、隔音罩等措施,加强出入车辆管理,在站内出入口处设立减速慢行及禁止鸣笛标志,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埋地油罐防渗技术规范》(DB11/588-2008)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防渗技术要求进行建设。项目采取防渗漏观察井等渗漏溢出检测设施;在靠近埋地油罐地下水下游30m内设置一口地下水监测井并制定监测计划;储罐区、管道等进行等效黏土层≥6m,渗透系数≤10-7cm/s的重点防渗建设;化粪池、沉淀池、加油区等进行等效黏土层≥1.5m,渗透系数≤10-7cm/s的一般防渗建设;营业厅、洗车房、厂区道路进行一般硬化,防止油品泄漏造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应急管理及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预防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公众参与:该项目属于编制报告表的项目,未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
本次建设项目经受理核实阶段无异议予以拟审查公示,环评审批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起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4-* 邮 编:*
通讯地址: (略) 集宁新区察哈尔西 (略) 集宁区政务大厅生态分局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集宁区烟花爆竹仓储区项目 | 集宁区集中公路10公里西2000米处(规划208高速以北) | (略) 集宁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内蒙古 (略) | 项目总占地面积约50亩,总建筑面积6616.32m2,主要新建仓库、值班室以及水池。建设内容包括6个仓库(每个仓库994.25m2)、值班室(含配电室)650.82m2,消防水池218.36m2(深4米左右),并进行相应的给排水、供电、供暖、通风、消防、通讯工程及部分道路及地面硬化、绿化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1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1.36%。 | 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提出的切实有效的措施将项目施工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降至最低,施工场地应定期洒水,并对产生的粉尘及时清扫洒水抑尘;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场地和道路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可以回收的进行回收利用,其余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合理安排施工作休时间,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规定。项目运营期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项目不设锅炉房,值班室采用电采暖;生活污水通过100m3化粪池处理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委托拉运至碧水蓝天污水处理厂,要求做好拉运台账;厂区内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拉运处理;过控制车速、使用低音喇叭、绿化吸声,并禁止鸣笛,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项目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应急管理及防范措施。按照《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2022),建设有效容积为873.44m3的消防水池,设置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一般防渗;根据《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和《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Q/SY1190-2009)中的相关规定,建设容积为200m3的事故水池,设置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K≦1*10-7cm/s的重点防渗。同时制定并执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预防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公众参与:该项目属于编制报告表的项目,未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
2 | (略) (略) 加气站改扩建项目加油站、加气站、充电桩项目 | (略) 集宁区纳尔松路以西,民建大街以北 | (略) (略) | 内蒙古 (略) | 项目占地面积7629m2(本次不新增占地),主要新建站房一座建筑面积125m2,利旧原有站房1座建筑面积337.6m2,新建洗车房一座建筑面积为230m2,新建罩棚一座建筑面积为880m2。新建承重罐区一座,新购置5座内钢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SF)储罐,其中3座20m3汽油储罐,2座30m3柴油储罐。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0%。 | 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采用密闭卸油方式、防渗漏埋地式双层油罐、自封式加油机,设置卸油、加油加气回收系统处理挥发油气(回收效率95%),选用密闭性好的阀门和设备。油气处理装置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油气处理装置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相关限值规定。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容积为9m3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和达到污水处理厂接纳指标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并做好拉运台账,待管网涉及后 (略) 政污水管网;洗车房地面设置导排水沟,洗车废水经导排水沟排入沉淀池内进行处理,每个沉淀池容积为9m3,共5个45m3,洗车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运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洗车污泥、日常运行及维护产生的含油抹布及手套与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过滤膜定期更换,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储罐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即清即运,要求作好清运台账。强化噪声控制,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运营期管理,厂区设置隔声墙,设备置于室内,安装减噪座、减震垫、隔音罩等措施,加强出入车辆管理,在站内出入口处设立减速慢行及禁止鸣笛标志,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埋地油罐防渗技术规范》(DB11/588-2008)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防渗技术要求进行建设。项目采取防渗漏观察井等渗漏溢出检测设施;在靠近埋地油罐地下水下游30m内设置一口地下水监测井并制定监测计划;储罐区、管道等进行等效黏土层≥6m,渗透系数≤10-7cm/s的重点防渗建设;化粪池、沉淀池、加油区等进行等效黏土层≥1.5m,渗透系数≤10-7cm/s的一般防渗建设;营业厅、洗车房、厂区道路进行一般硬化,防止油品泄漏造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应急管理及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预防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公众参与:该项目属于编制报告表的项目,未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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