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9月26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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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9月26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9月2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 、*(传真)

  电子邮箱:*@*26.com

  通讯地址: (略) (略) 北路476号

  邮政编码:*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将 (略) 洗选加工综合利用项目

将乐县万安镇寺许村下坑

将 (略)

福建鑫 (略)

该项 (略) 将乐县万安镇寺许村下坑,在原有选矿厂范围内进行改建,充分利用现有破碎车间、选矿车间、精矿脱水车间、原矿堆场、办公生活区及尾矿脱水车间等,对原有选矿生产线进行改造升级,年处理锂矿石6万t(品位1~1.2%),年产锂辉石精矿6534t(品位4.0~6.0%)、锂云母精矿12342t(品位2.5~3.5%)。

(一)大气环境: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破碎车间粉尘、原矿堆场和尾矿渣堆场装卸粉尘、风蚀扬尘、运输扬尘等。破碎车间粉尘通过1根15米高烟囱排放;无组织粉尘通过堆场设置顶棚、围蔽、运输车辆冲洗平台及喷雾洒水装置等抑尘措施管控无组织粉尘排放。

(二)水环境:该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选矿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等。选矿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经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竹林施肥,不外排。

(三)声环境:该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破碎机、筛分机、球磨机、浮选机等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采用隔声、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敏感目标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该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布袋及废滤布、尾矿渣、药品废包装材料、废矿物油及生活垃圾等。废布袋及废滤布由供应商回收,尾矿渣全部外运用作新型砖原料等进行综合利用,药品废包装材料、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规范要求进行综合利用。

将 (略) 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于 2023 年7月31日通过福建环保网公开了建设项目名称、选址、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公众意见提交的方式和途径;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将 (略) 于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8月23日,通过在周边2.5km范围内涉及的万安镇、寺许村等政务公开栏张贴公示、福建环保网、三明日报发布信息等方式,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3年8月24日将 (略) 在福建环保网对报告书全本和公众参与情况说明进行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9月2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 、*(传真)

  电子邮箱:*@*26.com

  通讯地址: (略) (略) 北路476号

  邮政编码:*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将 (略) 洗选加工综合利用项目

将乐县万安镇寺许村下坑

将 (略)

福建鑫 (略)

该项 (略) 将乐县万安镇寺许村下坑,在原有选矿厂范围内进行改建,充分利用现有破碎车间、选矿车间、精矿脱水车间、原矿堆场、办公生活区及尾矿脱水车间等,对原有选矿生产线进行改造升级,年处理锂矿石6万t(品位1~1.2%),年产锂辉石精矿6534t(品位4.0~6.0%)、锂云母精矿12342t(品位2.5~3.5%)。

(一)大气环境: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破碎车间粉尘、原矿堆场和尾矿渣堆场装卸粉尘、风蚀扬尘、运输扬尘等。破碎车间粉尘通过1根15米高烟囱排放;无组织粉尘通过堆场设置顶棚、围蔽、运输车辆冲洗平台及喷雾洒水装置等抑尘措施管控无组织粉尘排放。

(二)水环境:该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选矿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等。选矿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经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竹林施肥,不外排。

(三)声环境:该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破碎机、筛分机、球磨机、浮选机等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采用隔声、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敏感目标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该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布袋及废滤布、尾矿渣、药品废包装材料、废矿物油及生活垃圾等。废布袋及废滤布由供应商回收,尾矿渣全部外运用作新型砖原料等进行综合利用,药品废包装材料、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规范要求进行综合利用。

将 (略) 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于 2023 年7月31日通过福建环保网公开了建设项目名称、选址、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公众意见提交的方式和途径;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将 (略) 于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8月23日,通过在周边2.5km范围内涉及的万安镇、寺许村等政务公开栏张贴公示、福建环保网、三明日报发布信息等方式,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3年8月24日将 (略) 在福建环保网对报告书全本和公众参与情况说明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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