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诗琪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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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诗琪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市诗琪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沙田镇福海东路1号、3号
建设单位 (略) 诗琪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蓝 (略)
项目概况 东莞市诗琪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536LTW5J) (略) (略) 沙田镇福海东路1号、3号((1号厂区中心经纬度:东经113°35′29.197″,北纬22°53′26.178″;2号厂区中心经纬度:东经113°35′30.073″,北纬22°53′28.705″))进行建设,扩建部分占地面积新增1200m2,建筑面积新增4200m2;扩建部分主要新增锌合金五金零件、塑胶袋、塑胶鞋、纸箱的加工生产,生产锌合金五金零件50吨/年、生产塑胶袋150吨/年、塑胶鞋10万双/年、纸箱10万个/年。 扩建后占地面积从“2000m2”增加至“3200m2”,建筑面积从“1800m2” 增加至“6000m2”;全厂主要从事鞋跟、鞋底、五金制品、木制品、锌合金五金零件、塑胶袋、塑胶鞋、纸箱的加工生产,生产鞋跟20吨/年、鞋底10吨/年、五金制品100吨/年、木制品100吨/年、锌合金五金零件50吨/年、塑胶袋150吨/年、塑胶鞋10万双/年、纸箱10万个/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1)油压成型、涂胶、烘烤、压合、吹膜成型、制袋、印刷工序废气(DA001) 油压成型、涂胶、烘烤、压合、吹膜成型、制袋、印刷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总VOCs、臭气浓度。 有组织排放:项目油压成型、涂胶、烘烤、压合、吹膜成型、制袋、印刷工序设置于密闭车间,产生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密闭空间属于微负压,废气收集效率可达到85%,处理效率可达到80%;经收集处理后,项目油压成型、涂胶、烘烤、压合、吹膜成型、制袋、印刷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 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 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三者中的较严值;印刷工序产生的总VOCs有组织排放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 2 “凹版印刷、凸版印刷、丝网印刷、平版印刷(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第Ⅱ时段排气筒 VOCs 排放限值;油压成型、吹膜成型、制袋工序产生的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无组织排放:该过程中约有15%的有机废气未被收集,为无组织排放,排放量较少,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参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 3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印刷工序产生的总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 3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油压成型、吹膜成型、制袋工序产生的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不会对该处敏感点产生不良影响。 (2)熔化、压铸成型、打磨、抛光工序废气(DA002) 熔化、压铸成型、打磨、抛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烟尘、粉尘)。 有组织排放:项目拟将熔化、压铸成型、打磨、抛光工序废气设置集气装置收集后引至水喷淋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废气收集效率可达到50%,处理效率可达到80%,熔化、压铸成型、打磨、抛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烟尘、粉尘)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金属熔炼(化)” “其他生产工序或设备、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不会对该处敏感点产生不良影响。 无组织排放:该过程中约有50%的有机废气未被收集,为无组织排放。熔化、压铸成型、打磨、抛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不会对该处敏感点产生不良影响。 (3)混料、破碎工序 项目混料、破碎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粉尘,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后无组织排放,混料、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粉尘)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两者中的较严值。 (4)磨边、打粗工序 项目磨边、打粗工序颗粒物产生量较少,拟采取加强车间机械通风的措施,磨边、打粗颗粒物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磨边、打粗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粉尘)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两者中的较严值。 (5)厨房油烟 建设单位在厨房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对油烟进行处理,本项目净化效率为80%,厨房油烟经处理后排放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标准限值要求,油烟经处理后由管道引至厨房所在建筑物的楼顶经排气筒DA003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因此,项目建设完成若能有效落实以上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不会对周围空气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油压成型、压铸成型工序冷却用水 循环使用,循环过程中会有少量水因受热等因素损失,需定期补充自来水,不外排。 (2)水喷淋装置用水 循环使用,循环过程中会有少量水因受热等因素损失,需定期补充自来水,定期捞渣,不外排。 (3)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处理 (略)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两者中 (略) 政管网,经市政管 (略) 沙田福禄沙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两者中的较严值中后排放。 (4)雨水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 (略) 政雨水管网。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经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隔声、减震等有效降噪措施,再经距离的衰减,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贡献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结论 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 (略) 回收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公示时间 2023-09-26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沙田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沙田镇东莞港服务大楼908室
初步审查意见 进一步完善核实表2-4中色粉对应的产品、废气、废水、固废分析内容、环境风险等相关问题。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市诗琪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沙田镇福海东路1号、3号
建设单位 (略) 诗琪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蓝 (略)
项目概况 东莞市诗琪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536LTW5J) (略) (略) 沙田镇福海东路1号、3号((1号厂区中心经纬度:东经113°35′29.197″,北纬22°53′26.178″;2号厂区中心经纬度:东经113°35′30.073″,北纬22°53′28.705″))进行建设,扩建部分占地面积新增1200m2,建筑面积新增4200m2;扩建部分主要新增锌合金五金零件、塑胶袋、塑胶鞋、纸箱的加工生产,生产锌合金五金零件50吨/年、生产塑胶袋150吨/年、塑胶鞋10万双/年、纸箱10万个/年。 扩建后占地面积从“2000m2”增加至“3200m2”,建筑面积从“1800m2” 增加至“6000m2”;全厂主要从事鞋跟、鞋底、五金制品、木制品、锌合金五金零件、塑胶袋、塑胶鞋、纸箱的加工生产,生产鞋跟20吨/年、鞋底10吨/年、五金制品100吨/年、木制品100吨/年、锌合金五金零件50吨/年、塑胶袋150吨/年、塑胶鞋10万双/年、纸箱10万个/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1)油压成型、涂胶、烘烤、压合、吹膜成型、制袋、印刷工序废气(DA001) 油压成型、涂胶、烘烤、压合、吹膜成型、制袋、印刷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总VOCs、臭气浓度。 有组织排放:项目油压成型、涂胶、烘烤、压合、吹膜成型、制袋、印刷工序设置于密闭车间,产生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密闭空间属于微负压,废气收集效率可达到85%,处理效率可达到80%;经收集处理后,项目油压成型、涂胶、烘烤、压合、吹膜成型、制袋、印刷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 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 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三者中的较严值;印刷工序产生的总VOCs有组织排放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 2 “凹版印刷、凸版印刷、丝网印刷、平版印刷(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第Ⅱ时段排气筒 VOCs 排放限值;油压成型、吹膜成型、制袋工序产生的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无组织排放:该过程中约有15%的有机废气未被收集,为无组织排放,排放量较少,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参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 3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印刷工序产生的总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 3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油压成型、吹膜成型、制袋工序产生的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不会对该处敏感点产生不良影响。 (2)熔化、压铸成型、打磨、抛光工序废气(DA002) 熔化、压铸成型、打磨、抛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烟尘、粉尘)。 有组织排放:项目拟将熔化、压铸成型、打磨、抛光工序废气设置集气装置收集后引至水喷淋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废气收集效率可达到50%,处理效率可达到80%,熔化、压铸成型、打磨、抛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烟尘、粉尘)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金属熔炼(化)” “其他生产工序或设备、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不会对该处敏感点产生不良影响。 无组织排放:该过程中约有50%的有机废气未被收集,为无组织排放。熔化、压铸成型、打磨、抛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不会对该处敏感点产生不良影响。 (3)混料、破碎工序 项目混料、破碎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粉尘,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后无组织排放,混料、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粉尘)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两者中的较严值。 (4)磨边、打粗工序 项目磨边、打粗工序颗粒物产生量较少,拟采取加强车间机械通风的措施,磨边、打粗颗粒物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磨边、打粗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粉尘)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两者中的较严值。 (5)厨房油烟 建设单位在厨房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对油烟进行处理,本项目净化效率为80%,厨房油烟经处理后排放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标准限值要求,油烟经处理后由管道引至厨房所在建筑物的楼顶经排气筒DA003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因此,项目建设完成若能有效落实以上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不会对周围空气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油压成型、压铸成型工序冷却用水 循环使用,循环过程中会有少量水因受热等因素损失,需定期补充自来水,不外排。 (2)水喷淋装置用水 循环使用,循环过程中会有少量水因受热等因素损失,需定期补充自来水,定期捞渣,不外排。 (3)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处理 (略)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两者中 (略) 政管网,经市政管 (略) 沙田福禄沙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两者中的较严值中后排放。 (4)雨水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 (略) 政雨水管网。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经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隔声、减震等有效降噪措施,再经距离的衰减,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贡献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结论 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 (略) 回收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公示时间 2023-09-26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沙田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沙田镇东莞港服务大楼908室
初步审查意见 进一步完善核实表2-4中色粉对应的产品、废气、废水、固废分析内容、环境风险等相关问题。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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