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中传工业连接器有限公司改扩建
东莞中传工业连接器有限公司改扩建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中传工业连接器有限公司(改扩建) |
建设地点 | (略) 厚街镇汀山广场北三路2号2号楼401室 |
建设单位 | 东莞中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中 (略) (略) (略) 厚街镇汀山广场北三路2号2号楼401室。 项目所在厂址中心坐标:北纬22°56"9.100",东经113°42"6.04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51XMPG7F 项目改扩建后总投资300万元,占地面积2100m2,建筑面积2100m2,年加工生产设备信号连接线100万条。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浸锡、焊锡、注塑成型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进行,并设置集气装置对其进行有效收集后引至“干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废水:项目厂区内实施雨污分流制,厂区内雨水经雨水收集管道 (略) 政雨水管网。项目注塑成型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 (略) 政截污管网,最 (略) 厚街沙塘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经采用消声、降噪、隔音措施处理后,再经厂房的隔声以及距离的衰减,项目营运期噪声源对项目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能够保证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环境敏感点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 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专业单位回收处理;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承诺做好相关环保治理措施,降低对环境的污染。 |
公示时间 | 2023-09-26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厚街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厚街镇福岗路68号厚街镇行政办事中心四楼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存在以下问题:项目工程分析不合理、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分析不足。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中传工业连接器有限公司(改扩建) |
建设地点 | (略) 厚街镇汀山广场北三路2号2号楼401室 |
建设单位 | 东莞中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中 (略) (略) (略) 厚街镇汀山广场北三路2号2号楼401室。 项目所在厂址中心坐标:北纬22°56"9.100",东经113°42"6.04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51XMPG7F 项目改扩建后总投资300万元,占地面积2100m2,建筑面积2100m2,年加工生产设备信号连接线100万条。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浸锡、焊锡、注塑成型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进行,并设置集气装置对其进行有效收集后引至“干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废水:项目厂区内实施雨污分流制,厂区内雨水经雨水收集管道 (略) 政雨水管网。项目注塑成型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 (略) 政截污管网,最 (略) 厚街沙塘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经采用消声、降噪、隔音措施处理后,再经厂房的隔声以及距离的衰减,项目营运期噪声源对项目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能够保证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环境敏感点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 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专业单位回收处理;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承诺做好相关环保治理措施,降低对环境的污染。 |
公示时间 | 2023-09-26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厚街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厚街镇福岗路68号厚街镇行政办事中心四楼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存在以下问题:项目工程分析不合理、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分析不足。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