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装配式构件用精制砂项目
昌江装配式构件用精制砂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昌江装配式构件用精制砂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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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昌江县昌江大道58号行政办公大楼一楼西侧政务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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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装配式构件用精制砂项目 | |
沣源(海南) (略) " | |
海南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水尾组团 | |
海南 (略) | |
沣源(海南) (略) 投资6800万元在海南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水尾组团内地块建设精制砂洗砂项目,占地面积21118.8m2,主要设置一套机制砂生产线,利用尾矿弃土进行加工清洗、脱水、压滤、烘干,生产出70万吨精品砂(粒径约4.25~4.75mm)、20万吨铸造及光伏砂(粒径约2.12~4.25mm)和10万吨固废基胶凝材料,预计总处理量为*.53t尾矿弃土。 | |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地方现行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选址合理;生产工艺较先进;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在严格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 |
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文件中鼓励类“十二、建材”中“废矿石、尾矿和建筑废弃物的综合利用”,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禁止准入类或许可准入类项目。根据《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禁止类和限制类,不在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内,不属于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产业和低端制造业发展,因此,项目建设与《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是相符的。 | |
本项目位于海南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水尾组团内,根据昌江黎族自治县国土资源信息与测绘中心出具的“多规合一图”,本项目 (略) 县产业用地。项目不涉及生态红线,不占用基本农田。 | |
无 |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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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 (略) 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数据总结,昌江县区域空气质量现状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 (略) 水环境功能区划》,石碌河地表水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限值要求,厂界东侧临近干线公路昌盛路达到4类要求 | |
环境风险影响和保护措施 (1)环境风险分析 (1)风险源分布:项目涉及环境风险物质主要为设备维护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主要分布在机修车间及危废暂存间中。 (2)可能影响途径:主要在人工转运或交通事故过程造成车辆倾覆、包装破损,继而使废机油散落到环境中,或废机油在危废暂存间中泄露,进入水体、土壤,从而对环境造成危害。 (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设备定期维护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项目北侧的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实现规范化贮存,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满足“三防”(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危废暂存间基础必须防渗,铺设2mm厚高密度聚*烯,地面以混凝土铺设,采用环氧漆做防腐防渗处理。危险废物经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理,并建立好台账。若设备需要大的检修或者维护的话,应依托项目外的专门维修店进行维修。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 | |
无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昌江装配式构件用精制砂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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沣源(海南) (略) " | |
海南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水尾组团 | |
海南 (略) | |
沣源(海南) (略) 投资6800万元在海南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水尾组团内地块建设精制砂洗砂项目,占地面积21118.8m2,主要设置一套机制砂生产线,利用尾矿弃土进行加工清洗、脱水、压滤、烘干,生产出70万吨精品砂(粒径约4.25~4.75mm)、20万吨铸造及光伏砂(粒径约2.12~4.25mm)和10万吨固废基胶凝材料,预计总处理量为*.53t尾矿弃土。 | |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地方现行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选址合理;生产工艺较先进;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在严格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 |
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文件中鼓励类“十二、建材”中“废矿石、尾矿和建筑废弃物的综合利用”,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禁止准入类或许可准入类项目。根据《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禁止类和限制类,不在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内,不属于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产业和低端制造业发展,因此,项目建设与《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是相符的。 | |
本项目位于海南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水尾组团内,根据昌江黎族自治县国土资源信息与测绘中心出具的“多规合一图”,本项目 (略) 县产业用地。项目不涉及生态红线,不占用基本农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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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 (略) 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数据总结,昌江县区域空气质量现状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 (略) 水环境功能区划》,石碌河地表水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限值要求,厂界东侧临近干线公路昌盛路达到4类要求 | |
环境风险影响和保护措施 (1)环境风险分析 (1)风险源分布:项目涉及环境风险物质主要为设备维护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主要分布在机修车间及危废暂存间中。 (2)可能影响途径:主要在人工转运或交通事故过程造成车辆倾覆、包装破损,继而使废机油散落到环境中,或废机油在危废暂存间中泄露,进入水体、土壤,从而对环境造成危害。 (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设备定期维护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项目北侧的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实现规范化贮存,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满足“三防”(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危废暂存间基础必须防渗,铺设2mm厚高密度聚*烯,地面以混凝土铺设,采用环氧漆做防腐防渗处理。危险废物经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理,并建立好台账。若设备需要大的检修或者维护的话,应依托项目外的专门维修店进行维修。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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