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第三季度“科技专项贷”贴息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第三季度“科技专项贷”贴息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内企业:
根据《汕头高新区“科技专项贷”扶持措施(试行)》(汕高委﹝2021﹞17号)文件精神,开展2023年第三季度“科技专项贷”贴息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汕头高新区“科技专项贷”扶持措施(试行)》扶持对象的区内科技型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须已经向高新区管委会提交过《汕头高新区企业“科技专项贷”融资需求摸查表》。
(二)企业须从“科技专项贷”合作银行(中国银行汕头分行、中国建 (略) 分行、交通银行汕头分行、广发银行汕头分行、中国民生银行汕头分行、广州银行汕头分行)获得贷款并已产生实际利息支付。
(三)同一贷款未享受过高新区其他政策贴息补助。
三、申报材料
(一)《汕头高新区“科技专项贷”贴息补助申请表》(附件);
(二)工商营业执照;
(三)企业资质认证书或有关备案证等;
(四)贷款合同,放款证明,支付利息发票、回票;
(五)贷款用途相关凭证(购销合同、付款凭证等);
(六)其他证明材料。
注:所有材料复印件及申请表须加盖企业印章。
四、申报流程
(一)相关上报材料纸质(一式三份)于2023年9月26日-10月10日报送至高新区财政金融工作局。
(二)请同时在“粤财扶助平台(网址:http://**#/home)”填写申报表并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具体操作步骤详见《粤财扶助单位申报使用手册(企业用户)》)。
(三)各上报单位应如实填写上报材料,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贴息补助资格。
联系人:汤庆鹏、林霖
地址: (略) 龙湖区科技中路5号高新区管委会215室 (财政金融工作局)
联系电话:0754-*
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9月26日
各区内企业:
根据《汕头高新区“科技专项贷”扶持措施(试行)》(汕高委﹝2021﹞17号)文件精神,开展2023年第三季度“科技专项贷”贴息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汕头高新区“科技专项贷”扶持措施(试行)》扶持对象的区内科技型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须已经向高新区管委会提交过《汕头高新区企业“科技专项贷”融资需求摸查表》。
(二)企业须从“科技专项贷”合作银行(中国银行汕头分行、中国建 (略) 分行、交通银行汕头分行、广发银行汕头分行、中国民生银行汕头分行、广州银行汕头分行)获得贷款并已产生实际利息支付。
(三)同一贷款未享受过高新区其他政策贴息补助。
三、申报材料
(一)《汕头高新区“科技专项贷”贴息补助申请表》(附件);
(二)工商营业执照;
(三)企业资质认证书或有关备案证等;
(四)贷款合同,放款证明,支付利息发票、回票;
(五)贷款用途相关凭证(购销合同、付款凭证等);
(六)其他证明材料。
注:所有材料复印件及申请表须加盖企业印章。
四、申报流程
(一)相关上报材料纸质(一式三份)于2023年9月26日-10月10日报送至高新区财政金融工作局。
(二)请同时在“粤财扶助平台(网址:http://**#/home)”填写申报表并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具体操作步骤详见《粤财扶助单位申报使用手册(企业用户)》)。
(三)各上报单位应如实填写上报材料,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贴息补助资格。
联系人:汤庆鹏、林霖
地址: (略) 龙湖区科技中路5号高新区管委会215室 (财政金融工作局)
联系电话:0754-*
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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