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9月11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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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9月11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环保农林水务科拟对以下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准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1日至9月15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年产500万块混凝土路面砖1万件混凝土预制构件及3万米管桩项目

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租 (略) 院内西南地块

(略)

宁夏 (略)

项目总占地面积19980m2,新建1幢厂房3800m2、1栋办公楼850m2,主要购置颚式破碎机、多缸液压圆锥破碎机和干料搅拌机等设备,设计年产500万块混凝土路面砖、1万件混凝土预制构件及3万米管桩生产线。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7万元,占总投资的8.5%。

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扬尘。通过设置封闭围栏、洒水抑尘、及时清扫泥土等措施,将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砂石料卸料及输送粉尘、破碎筛分粉尘、筒仓粉尘、混合搅拌粉尘和焊接烟尘。砂石料卸料及输送粉尘经密闭库房+水喷雾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破碎筛分粉尘及混合搅拌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密闭库房+水喷雾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筒仓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焊接烟尘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排放均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3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永宁县第二(望远)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排放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A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永宁县第二(望远)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各种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防噪挡板、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综合降噪措施处理,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颚式破碎机、多缸液压圆锥破碎机和干料搅拌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和基础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处理,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建筑垃圾统一收集后运往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泥饼、破碎粉尘、混凝土残渣、钢筋下脚料)和危险废物(废机油、含油抹布)。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泥饼、破碎粉尘和混凝土残渣收集后送至宁夏永宁工业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处理;钢筋下脚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5m2),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应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要求设置。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和要求。

2

宁夏 (略) 年产10000套高低压电气设备项目

宁夏永宁工业园区泰源街7号

宁夏 (略)

宁夏鼎元鸿旭环境 (略)

项目占地面积3000m2,主要购置数控冲床、电焊机、打磨机、剪板机等设备,设计年产10000套高低压电气设备生产线。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占总投资的14%。

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切割粉尘、打磨粉尘、焊接烟尘、喷塑粉尘、固化烘干非*烷总烃。切割粉尘自然沉降、加强通风、定期清理;打磨粉尘、焊接烟尘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喷塑粉尘经布袋除尘净化器处理;固化烘干非*烷总烃经光催化氧化装置及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喷塑粉尘和固化烘干非*烷总烃排放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排放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排放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永宁县第二(望远)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数控冲床、电焊机、打磨机、剪板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作业设备加装隔音减震垫、设备定期养护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废边角料、金属屑、废焊丝及除尘器收集的塑粉粉尘)和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机油)。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边角料、金属屑、废焊丝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10m2),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的塑粉粉尘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0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设置。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和要求。

3

(略) 年加工10000吨面食项目

宁夏永宁工业园区闽宁大道以西、空地以东、宁夏 (略) 项目用地以北

(略)

宁夏北国润清 (略)

项目总用地面积20900m2,新建生产车间5座、原料仓库2座、综合楼1座及相关配套设施,主要购置双轴和面机、压延机及醒面输送机等设备,设计年加工10000吨面食。项目总投资5179.3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1万元,占总投资的2.14%。

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及机械排放的废气。扬尘通过洒水抑尘、冲洗车辆、封闭围挡等措施,施工机械通过定期维修和保养、合理安排运输等措施,将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投加面粉及和面粉尘,地面粉尘采用吸尘器干拖收集,少量的粉尘经排风扇引至车间外无组织排放,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浓度限值要求。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原料清洗废水和设备擦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原料清洗废水和设备擦洗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排放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一同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永宁县第二(望远)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各种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综合降噪措施处理,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双轴和面机、切菜机和复合压片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垫、定期维护设备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部分,外售综合利用;不能回收的部分,由密闭式垃圾车运输至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理。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厨余垃圾(不合格产品、废边角料及蒸煮面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粉尘、废包装袋)和危险废物(废机油)。生活垃圾由厂区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置;粉尘统一收集后外售饲料厂;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厨余垃圾由专用垃圾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由维修单位带走,不在厂区内贮存。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和要求。

联系人:环保农林水务科

联系电话:0951-*

通讯地址: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环保农林水务科拟对以下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准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1日至9月15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年产500万块混凝土路面砖1万件混凝土预制构件及3万米管桩项目

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租 (略) 院内西南地块

(略)

宁夏 (略)

项目总占地面积19980m2,新建1幢厂房3800m2、1栋办公楼850m2,主要购置颚式破碎机、多缸液压圆锥破碎机和干料搅拌机等设备,设计年产500万块混凝土路面砖、1万件混凝土预制构件及3万米管桩生产线。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7万元,占总投资的8.5%。

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扬尘。通过设置封闭围栏、洒水抑尘、及时清扫泥土等措施,将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砂石料卸料及输送粉尘、破碎筛分粉尘、筒仓粉尘、混合搅拌粉尘和焊接烟尘。砂石料卸料及输送粉尘经密闭库房+水喷雾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破碎筛分粉尘及混合搅拌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密闭库房+水喷雾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筒仓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焊接烟尘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排放均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3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永宁县第二(望远)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排放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A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永宁县第二(望远)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各种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防噪挡板、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综合降噪措施处理,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颚式破碎机、多缸液压圆锥破碎机和干料搅拌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和基础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处理,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建筑垃圾统一收集后运往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泥饼、破碎粉尘、混凝土残渣、钢筋下脚料)和危险废物(废机油、含油抹布)。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泥饼、破碎粉尘和混凝土残渣收集后送至宁夏永宁工业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处理;钢筋下脚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5m2),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应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要求设置。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和要求。

2

宁夏 (略) 年产10000套高低压电气设备项目

宁夏永宁工业园区泰源街7号

宁夏 (略)

宁夏鼎元鸿旭环境 (略)

项目占地面积3000m2,主要购置数控冲床、电焊机、打磨机、剪板机等设备,设计年产10000套高低压电气设备生产线。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占总投资的14%。

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切割粉尘、打磨粉尘、焊接烟尘、喷塑粉尘、固化烘干非*烷总烃。切割粉尘自然沉降、加强通风、定期清理;打磨粉尘、焊接烟尘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喷塑粉尘经布袋除尘净化器处理;固化烘干非*烷总烃经光催化氧化装置及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喷塑粉尘和固化烘干非*烷总烃排放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排放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排放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永宁县第二(望远)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数控冲床、电焊机、打磨机、剪板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作业设备加装隔音减震垫、设备定期养护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废边角料、金属屑、废焊丝及除尘器收集的塑粉粉尘)和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机油)。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边角料、金属屑、废焊丝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10m2),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的塑粉粉尘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0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设置。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和要求。

3

(略) 年加工10000吨面食项目

宁夏永宁工业园区闽宁大道以西、空地以东、宁夏 (略) 项目用地以北

(略)

宁夏北国润清 (略)

项目总用地面积20900m2,新建生产车间5座、原料仓库2座、综合楼1座及相关配套设施,主要购置双轴和面机、压延机及醒面输送机等设备,设计年加工10000吨面食。项目总投资5179.3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1万元,占总投资的2.14%。

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及机械排放的废气。扬尘通过洒水抑尘、冲洗车辆、封闭围挡等措施,施工机械通过定期维修和保养、合理安排运输等措施,将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投加面粉及和面粉尘,地面粉尘采用吸尘器干拖收集,少量的粉尘经排风扇引至车间外无组织排放,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浓度限值要求。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原料清洗废水和设备擦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原料清洗废水和设备擦洗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排放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一同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永宁县第二(望远)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各种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综合降噪措施处理,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双轴和面机、切菜机和复合压片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垫、定期维护设备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部分,外售综合利用;不能回收的部分,由密闭式垃圾车运输至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理。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厨余垃圾(不合格产品、废边角料及蒸煮面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粉尘、废包装袋)和危险废物(废机油)。生活垃圾由厂区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置;粉尘统一收集后外售饲料厂;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厨余垃圾由专用垃圾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由维修单位带走,不在厂区内贮存。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和要求。

联系人:环保农林水务科

联系电话:0951-*

通讯地址: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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