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宁夏一面食品有限公司年加工10000吨面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宁夏一面食品有限公司年加工10000吨面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
你公司委托宁夏北国润清 (略) 编制的《 (略) 年加工10000吨面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审查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审核意见
项目代码:2204-*-04-01-*。项目位于宁夏永宁工业园区闽宁大道以西、空地以东、宁夏 (略) 项目用地以北。项目总用地面积20900m2,新建生产车间5座、原料仓库2座、综合楼1座及相关配套设施,主要购置双轴和面机、压延机及醒面输送机等设备,设计年加工10000吨面食。项目总投资5179.3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1万元,占总投资的2.14%,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防治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略) 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认为该项目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 (略) 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及机械排放的废气。扬尘通过洒水抑尘、冲洗车辆、封闭围挡等措施,施工机械通过定期维修和保养、合理安排运输等措施,将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投加面粉及和面粉尘,地面粉尘采用吸尘器干拖收集,少量的粉尘经排风扇引至车间外无组织排放,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浓度限值要求。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原料清洗废水和设备擦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原料清洗废水和设备擦洗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排放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一同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永宁县第二(望远)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各种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综合降噪措施处理,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双轴和面机、切菜机和复合压片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垫、定期维护设备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部分,外售综合利用;不能回收的部分,由密闭式垃圾车运输至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理。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厨余垃圾(不合格产品、废边角料及蒸煮面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粉尘、废包装袋)和危险废物(废机油)。生活垃圾由厂区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置;粉尘统一收集后外售饲料厂;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厨余垃圾由专用垃圾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由维修单位带走,不在厂区内贮存。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和要求。
三、本批复只对《报告表》中的内容有效。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重新报批。
四、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强化建设期“三同时”制度,建立建设期环保“三同时”联络员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定期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汇报工程建设情况。
五、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前,你公司应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并依据本环评文件及其审批意见,编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9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略) :
你公司委托宁夏北国润清 (略) 编制的《 (略) 年加工10000吨面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审查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审核意见
项目代码:2204-*-04-01-*。项目位于宁夏永宁工业园区闽宁大道以西、空地以东、宁夏 (略) 项目用地以北。项目总用地面积20900m2,新建生产车间5座、原料仓库2座、综合楼1座及相关配套设施,主要购置双轴和面机、压延机及醒面输送机等设备,设计年加工10000吨面食。项目总投资5179.3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1万元,占总投资的2.14%,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防治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略) 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认为该项目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 (略) 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及机械排放的废气。扬尘通过洒水抑尘、冲洗车辆、封闭围挡等措施,施工机械通过定期维修和保养、合理安排运输等措施,将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投加面粉及和面粉尘,地面粉尘采用吸尘器干拖收集,少量的粉尘经排风扇引至车间外无组织排放,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浓度限值要求。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原料清洗废水和设备擦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原料清洗废水和设备擦洗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排放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一同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永宁县第二(望远)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各种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综合降噪措施处理,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双轴和面机、切菜机和复合压片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垫、定期维护设备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部分,外售综合利用;不能回收的部分,由密闭式垃圾车运输至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理。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厨余垃圾(不合格产品、废边角料及蒸煮面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粉尘、废包装袋)和危险废物(废机油)。生活垃圾由厂区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置;粉尘统一收集后外售饲料厂;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厨余垃圾由专用垃圾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由维修单位带走,不在厂区内贮存。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和要求。
三、本批复只对《报告表》中的内容有效。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重新报批。
四、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强化建设期“三同时”制度,建立建设期环保“三同时”联络员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定期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汇报工程建设情况。
五、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前,你公司应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并依据本环评文件及其审批意见,编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9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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