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镇赉县洮儿河防洪薄弱环节治理工程、镇赉县为民热力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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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镇赉县洮儿河防洪薄弱环节治理工程、镇赉县为民热力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意见的公示

关于镇赉县洮儿河防洪薄弱环节治理工程、镇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镇赉县洮儿河防洪薄弱环节治理工程、镇 (略) 建设项目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欢迎各界人士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436-*( (略) 生态环境局镇赉县分局)

传 真:0436-*

通讯地址: (略) 镇赉县育才西路288号

邮 编:*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镇 (略) 建设项目

镇赉县嘎什根乡

镇 (略)

(略) 龙桥 (略)

依托原有锅炉房及供热管网新建1台6吨/小时燃生物质热水锅炉,新建面积约3700 平方米生物质燃料储存场及相关配套设施。

(一)施工期环境管理

1.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厕所,定期消毒处理后清掏、外运,不外排。

2.废气:施工场地定时洒水保持湿润,抑制扬尘的发生;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加强设备维护和车辆管理。

3.噪声: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施工现场合理布局;统筹安排好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避免数台高功率或声级的设备同时运行,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中要求。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附近垃圾存放点统一进行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集中收集外卖,不能回收利用的按要求进行处理。

(二)项目建设环保设施及运营期环境管理

1.废水:职工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做农肥,锅炉排污水用于锅炉炉灰调湿。

2.废气:生物质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经35米高排气筒排放;生物质燃料、除尘灰、炉灰等在运输及贮存过程产生的扬尘采取封闭贮存、运输苫布遮盖、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生产设备在安装时设置减振基础、加装减振垫进行减振处理,风机加隔音罩、车间采取隔声措施,使其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燃烧炉灰、除尘器的除尘灰收集袋装后暂存在锅炉房内,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定期由厂家更换回收处理;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附近垃圾存放点统一进行处理。

镇赉县洮儿河防洪薄弱环节治理工程

吉林白城镇赉县

镇赉县洮儿河堤防建设管理处

(略) (略)

护岸工程四处,全长 2.661公里,中镇赉镇境内三处、黑鱼泡镇境内一处,永久占地面积22703平方米,临时占地面积8266.67平方米,本项目总投资1352.72万元

(一)施工期环境管理

1.废水:运输车辆清洗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排入移动防渗厕所,定期消毒处理后清淘。

2.废气:运输车辆采取篷布遮盖;临时堆土场定时洒水,大风天进行遮盖;进出场区的车辆用水冲洗;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加强设备维护和车辆管理,控制车辆和机械的非使用时间的运行。

3.噪声: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施工现场合理布局;统筹安排好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避免数台高功率或声级的设备同时运行;高噪声设备应进行基础减震;施工场界要设置噪声防护围栏或隔音板,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中要求。

4.固体废物:防渗沉淀池中的污泥集中收集与建筑垃圾按要求进行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外运至附近垃圾存放点统一处理;

5.生态保护措施:注意对沿线植被的保护,完工后施工临时占地要恢复原有植被,即为临时占用耕地,恢复耕种;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杨树种植,临时占地裸土地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种草绿化。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好表层土壤的保护措施:表层土壤单独存放,按顺序回填覆盖,以利于工程完成后农田复垦和植被的恢复。

(二)项目建设环保设施及运营期环境管理

本项目运营期无运营内容,本次环评不作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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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镇赉县洮儿河防洪薄弱环节治理工程、镇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镇赉县洮儿河防洪薄弱环节治理工程、镇 (略) 建设项目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欢迎各界人士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436-*( (略) 生态环境局镇赉县分局)

传 真:0436-*

通讯地址: (略) 镇赉县育才西路288号

邮 编:*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镇 (略) 建设项目

镇赉县嘎什根乡

镇 (略)

(略) 龙桥 (略)

依托原有锅炉房及供热管网新建1台6吨/小时燃生物质热水锅炉,新建面积约3700 平方米生物质燃料储存场及相关配套设施。

(一)施工期环境管理

1.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厕所,定期消毒处理后清掏、外运,不外排。

2.废气:施工场地定时洒水保持湿润,抑制扬尘的发生;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加强设备维护和车辆管理。

3.噪声: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施工现场合理布局;统筹安排好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避免数台高功率或声级的设备同时运行,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中要求。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附近垃圾存放点统一进行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集中收集外卖,不能回收利用的按要求进行处理。

(二)项目建设环保设施及运营期环境管理

1.废水:职工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做农肥,锅炉排污水用于锅炉炉灰调湿。

2.废气:生物质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经35米高排气筒排放;生物质燃料、除尘灰、炉灰等在运输及贮存过程产生的扬尘采取封闭贮存、运输苫布遮盖、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生产设备在安装时设置减振基础、加装减振垫进行减振处理,风机加隔音罩、车间采取隔声措施,使其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燃烧炉灰、除尘器的除尘灰收集袋装后暂存在锅炉房内,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定期由厂家更换回收处理;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附近垃圾存放点统一进行处理。

镇赉县洮儿河防洪薄弱环节治理工程

吉林白城镇赉县

镇赉县洮儿河堤防建设管理处

(略) (略)

护岸工程四处,全长 2.661公里,中镇赉镇境内三处、黑鱼泡镇境内一处,永久占地面积22703平方米,临时占地面积8266.67平方米,本项目总投资1352.72万元

(一)施工期环境管理

1.废水:运输车辆清洗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排入移动防渗厕所,定期消毒处理后清淘。

2.废气:运输车辆采取篷布遮盖;临时堆土场定时洒水,大风天进行遮盖;进出场区的车辆用水冲洗;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加强设备维护和车辆管理,控制车辆和机械的非使用时间的运行。

3.噪声: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施工现场合理布局;统筹安排好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避免数台高功率或声级的设备同时运行;高噪声设备应进行基础减震;施工场界要设置噪声防护围栏或隔音板,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中要求。

4.固体废物:防渗沉淀池中的污泥集中收集与建筑垃圾按要求进行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外运至附近垃圾存放点统一处理;

5.生态保护措施:注意对沿线植被的保护,完工后施工临时占地要恢复原有植被,即为临时占用耕地,恢复耕种;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杨树种植,临时占地裸土地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种草绿化。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好表层土壤的保护措施:表层土壤单独存放,按顺序回填覆盖,以利于工程完成后农田复垦和植被的恢复。

(二)项目建设环保设施及运营期环境管理

本项目运营期无运营内容,本次环评不作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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