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9月26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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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9月26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报告表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9月26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9月28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86-*、*(贡山分局);传 真:0886-*

通讯地址: (略) 新城区怒江州生态环境局;邮 编:*

项目名称

110kV茨开变#1主变增容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贡山县茨开镇

建设单位

(略) 怒江供电局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北京中咨 (略)

项目概况

随着茨开镇的建设发展,用电负荷将进一步增长,110kV茨开变(原贡山110kV变电站)用电负荷过载,为满足现有及新增用电需求,110kV茨开变将进行增容,即将现有主变规模1×10MVA+1×31.5MVA增容至1×40MVA+1×31.5MVA,以满足负荷发展的需求。原贡山110kV变电站工程一期工程于2006年7月建成投运,建成规模:主变1×10MVA,110kV出线5回,35kV出线2回。原贡山110千伏变电站工程二期(即110千伏茨开变增容工程)于2016年03月建成投运,新增1台容量为31.5MVA的主变,建成规模:1×10MVA+1×31.5MVA主变,110kV出线6回,35kV出线5回,10kV出线14回。

原贡山110千伏变电站工程一期项目未办理环评手续,在建设及运行期间无环保投诉,另外外接线路部分(贡山变-上帕变110kV线路)环评手续包含在220kV贡山线路加强工程环评中。110千伏茨开变增容工程2014年4月28日取得怒江州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复(怒环行审〔2014〕9号),2018年9月完成110千伏茨开变增容工程验收(怒环验〔2018〕7号)。

怒江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110千伏茨开变1号主变增容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怒发改能源〔2023〕229号)(项目代码:2307-*-04-05-*);建设单位: (略) 怒江供电局,建设性质:扩建,建设地点: (略) 怒江州贡山县茨开镇,变电站中心坐标为:经度98°40′39.700″,纬度27°43′35.560″。项目投资:总投资估算11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9万元,占总投资的4.12%。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本项目于站内进行主变增容工程,不新增占地,对周围生态环境基本无影响。本项目施工工序主要是设备拆除、基础拆除,新设备基础施工、设备安装等。施工期产生的少量施工废气(施工扬尘及施工机械废气)、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随施工期结束而消除;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租住周边房屋,生活污水经当地已有污水收排系统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采取合理处置措施,其中拆除的废旧设备、主变压器由建设单位统一回收,拆除主变压器时,内冷却绝缘油先经过专用滤油机处理后排入密闭储油罐储存回用,滤油机滤芯返厂利用,主变压器拆解产生的废油渣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拆除的事故油池因未使用过按照施工建筑垃圾处理,同其他 (略) 政部门要求送至指定地点统一处置。

二、环境空气工程变电站运营期无废气污染物排放,对周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及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三、地表水环境变电站增容运营后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

四、声环境项目变电站增容运营后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主变压器产生的噪声;

五、固体废物施工期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垃圾,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包括废矿物油(HW08,900-220-08)、废铅蓄电池(HW31,900-052-31);

六、电磁环境施工期类比2019年6月19日由国网(西安) (略) 进行的安康汉阴110kV变电站环境质量检测,经类比分析本工程变电站增容投运后站界以及周围敏感目标的电磁环境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评价标准的限值要求,即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场强度100μT。变压站增容运行后产生的电磁辐射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七、土壤及地下水运营期为防止污染物渗入土壤及地下水,本项目本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环境空气

施工期不新增占地,对周围生态环境基本无影响。

运营期变电站运营期无废气污染物排放,对周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及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

运营期变电站增容运营后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利用现有化粪池(2m3)处置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 (略) 政管网进入贡山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3.声环境

施工期噪声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随施工期结束而消除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主变压器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约63.7 dB(A)。《报告表》预测,运营期变电站厂界噪声预测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声环境敏感点预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采取变压器等设备底部基础安装减振垫、主变压器选用低噪声类型设备等降噪措施后能够有效降低噪声影响,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采取合理处置措施,其中拆除的废旧设备、主变压器由建设单位统一回收,拆除主变压器时,内冷却绝缘油先经过专用滤油机处理后排入密闭储油罐储存回用,滤油机滤芯返厂利用,主变压器拆解产生的废油渣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拆除的事故油池因未使用过按照施工建筑垃圾处理,同其他 (略) 政部门要求送至指定地点统一处置。

运营期运维产生的少量废矿物油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事故油经事故油坑进入事故油池(28m3)收集并油水分离后交由有资质单位(曲靖银发危险废物 (略) )处置;因故障或使用年限到期更换产生的废铅蓄电池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20m2),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云南振兴 (略) )处置,危废暂存间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标准,基础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5.电磁环境

运营期 类比2019年6月19日由国网(西安) (略) 进行的安康汉阴110kV变电站环境质量检测,经类比分析本工程变电站增容投运后站界以及周围敏感目标的电磁环境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评价标准的限值要求,即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场强度100μT。变压站增容运行后产生的电磁辐射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6.土壤及地下水

运营期为防止污染物渗入土壤及地下水,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事故油坑、事故油池为重点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为:至少2mm厚高密度聚*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值班室、配电楼、站内道路为简单防渗区,采取地面混凝土硬化。同时加强管理,防止跑冒滴漏,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透到地下污染地下水和土壤。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对地下水和土壤的影响可控。

7.环境风险

运营期项目厂内涉及的风险物质为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环境风险主要为变压器油泄漏随地表径流进入地表水,或下渗到地下水及土壤,或发生火灾、爆炸产生的挥发蒸汽及次生污染物,将会造成一定程度的环境污染;废铅蓄电池暂存、运输过程中出现泄漏、渗漏电解液,造成土壤、地下水污染。《报告表》分析,环境风险潜势为Ⅰ,进行简单分析。选用合格的电气设备、严格按操作规定进行操作、高电压处设置警示牌或围栏、配置灭火器等措施;定期对员工进行技术及安全、环保知识培训,严格要求各岗位员工按章操作,严禁违章操作,提高员工安全、环保意识;加强变压站巡视管理工作,确保变压器不出现变压油跑、冒、滴、漏现象;通过主变压器基础下集油坑,并配容积为28m3的事故油池,防止变压器油进入外环境;加强铅蓄电池运维管理,禁止在站内进行拆散、破碎或砸碎;废铅蓄电池运输时应采取有效的包装措施;集油坑、事故油池、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进行设置及管理并做好分区防渗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至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可以降低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110kV茨开变#1主变增容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承诺

拟审批意见

拟审批意见

同意审批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9月26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9月28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86-*、*(贡山分局);传 真:0886-*

通讯地址: (略) 新城区怒江州生态环境局;邮 编:*

项目名称

110kV茨开变#1主变增容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贡山县茨开镇

建设单位

(略) 怒江供电局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北京中咨 (略)

项目概况

随着茨开镇的建设发展,用电负荷将进一步增长,110kV茨开变(原贡山110kV变电站)用电负荷过载,为满足现有及新增用电需求,110kV茨开变将进行增容,即将现有主变规模1×10MVA+1×31.5MVA增容至1×40MVA+1×31.5MVA,以满足负荷发展的需求。原贡山110kV变电站工程一期工程于2006年7月建成投运,建成规模:主变1×10MVA,110kV出线5回,35kV出线2回。原贡山110千伏变电站工程二期(即110千伏茨开变增容工程)于2016年03月建成投运,新增1台容量为31.5MVA的主变,建成规模:1×10MVA+1×31.5MVA主变,110kV出线6回,35kV出线5回,10kV出线14回。

原贡山110千伏变电站工程一期项目未办理环评手续,在建设及运行期间无环保投诉,另外外接线路部分(贡山变-上帕变110kV线路)环评手续包含在220kV贡山线路加强工程环评中。110千伏茨开变增容工程2014年4月28日取得怒江州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复(怒环行审〔2014〕9号),2018年9月完成110千伏茨开变增容工程验收(怒环验〔2018〕7号)。

怒江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110千伏茨开变1号主变增容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怒发改能源〔2023〕229号)(项目代码:2307-*-04-05-*);建设单位: (略) 怒江供电局,建设性质:扩建,建设地点: (略) 怒江州贡山县茨开镇,变电站中心坐标为:经度98°40′39.700″,纬度27°43′35.560″。项目投资:总投资估算11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9万元,占总投资的4.12%。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本项目于站内进行主变增容工程,不新增占地,对周围生态环境基本无影响。本项目施工工序主要是设备拆除、基础拆除,新设备基础施工、设备安装等。施工期产生的少量施工废气(施工扬尘及施工机械废气)、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随施工期结束而消除;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租住周边房屋,生活污水经当地已有污水收排系统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采取合理处置措施,其中拆除的废旧设备、主变压器由建设单位统一回收,拆除主变压器时,内冷却绝缘油先经过专用滤油机处理后排入密闭储油罐储存回用,滤油机滤芯返厂利用,主变压器拆解产生的废油渣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拆除的事故油池因未使用过按照施工建筑垃圾处理,同其他 (略) 政部门要求送至指定地点统一处置。

二、环境空气工程变电站运营期无废气污染物排放,对周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及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三、地表水环境变电站增容运营后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

四、声环境项目变电站增容运营后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主变压器产生的噪声;

五、固体废物施工期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垃圾,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包括废矿物油(HW08,900-220-08)、废铅蓄电池(HW31,900-052-31);

六、电磁环境施工期类比2019年6月19日由国网(西安) (略) 进行的安康汉阴110kV变电站环境质量检测,经类比分析本工程变电站增容投运后站界以及周围敏感目标的电磁环境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评价标准的限值要求,即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场强度100μT。变压站增容运行后产生的电磁辐射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七、土壤及地下水运营期为防止污染物渗入土壤及地下水,本项目本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环境空气

施工期不新增占地,对周围生态环境基本无影响。

运营期变电站运营期无废气污染物排放,对周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及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

运营期变电站增容运营后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利用现有化粪池(2m3)处置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 (略) 政管网进入贡山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3.声环境

施工期噪声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随施工期结束而消除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主变压器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约63.7 dB(A)。《报告表》预测,运营期变电站厂界噪声预测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声环境敏感点预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采取变压器等设备底部基础安装减振垫、主变压器选用低噪声类型设备等降噪措施后能够有效降低噪声影响,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采取合理处置措施,其中拆除的废旧设备、主变压器由建设单位统一回收,拆除主变压器时,内冷却绝缘油先经过专用滤油机处理后排入密闭储油罐储存回用,滤油机滤芯返厂利用,主变压器拆解产生的废油渣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拆除的事故油池因未使用过按照施工建筑垃圾处理,同其他 (略) 政部门要求送至指定地点统一处置。

运营期运维产生的少量废矿物油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事故油经事故油坑进入事故油池(28m3)收集并油水分离后交由有资质单位(曲靖银发危险废物 (略) )处置;因故障或使用年限到期更换产生的废铅蓄电池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20m2),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云南振兴 (略) )处置,危废暂存间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标准,基础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5.电磁环境

运营期 类比2019年6月19日由国网(西安) (略) 进行的安康汉阴110kV变电站环境质量检测,经类比分析本工程变电站增容投运后站界以及周围敏感目标的电磁环境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评价标准的限值要求,即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场强度100μT。变压站增容运行后产生的电磁辐射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6.土壤及地下水

运营期为防止污染物渗入土壤及地下水,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事故油坑、事故油池为重点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为:至少2mm厚高密度聚*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值班室、配电楼、站内道路为简单防渗区,采取地面混凝土硬化。同时加强管理,防止跑冒滴漏,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透到地下污染地下水和土壤。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对地下水和土壤的影响可控。

7.环境风险

运营期项目厂内涉及的风险物质为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环境风险主要为变压器油泄漏随地表径流进入地表水,或下渗到地下水及土壤,或发生火灾、爆炸产生的挥发蒸汽及次生污染物,将会造成一定程度的环境污染;废铅蓄电池暂存、运输过程中出现泄漏、渗漏电解液,造成土壤、地下水污染。《报告表》分析,环境风险潜势为Ⅰ,进行简单分析。选用合格的电气设备、严格按操作规定进行操作、高电压处设置警示牌或围栏、配置灭火器等措施;定期对员工进行技术及安全、环保知识培训,严格要求各岗位员工按章操作,严禁违章操作,提高员工安全、环保意识;加强变压站巡视管理工作,确保变压器不出现变压油跑、冒、滴、漏现象;通过主变压器基础下集油坑,并配容积为28m3的事故油池,防止变压器油进入外环境;加强铅蓄电池运维管理,禁止在站内进行拆散、破碎或砸碎;废铅蓄电池运输时应采取有效的包装措施;集油坑、事故油池、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进行设置及管理并做好分区防渗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至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可以降低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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