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23年9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23年9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7日-2023年10月9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南浔区政务服务中心(南林中路660号)1号楼2层H区228办公室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10000吨高档水刺无纺布项目 | (略) 南浔区善琏镇展望路66号湖笔产业园7幢1层 | 浙江贝丝 (略) | 本项目租用产业园7幢厂房面积8300m2,购置无纺布水刺生产线、卷巾机、面巾机、浴巾机及擦拭布机等设备,实施年产10000吨高档水刺无纺布项目,其中年产棉柔卷巾4000吨、抽取式面巾2500吨、浴巾/床单1500吨、高级擦拭布2000吨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气: 烘干废气通过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污水站恶臭经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湖州 (略) ;纯水制备废水: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排放;检修废水、反冲洗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排放;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排放。 (3)噪声: 安装隔声门窗;对主要噪声源设置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生产时关闭车间隔声门窗; (4)固废: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网:出售给物资回收中心;废滤材、反渗透膜:收集后由厂家回收;污泥:收集后由纸制品生产厂家进行回收处置。 |
2 | 年产3000吨磨料及2500台研磨抛光设备技改项目 | (略) 南浔区双林镇工业园区 | 湖州中云 (略) | 本项目利用现有生产厂房,新增离心研磨机、隧道窑、压力机、切割机等生产设备,并淘汰原有的隧道窑、切割机、烘干窑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磨料3000吨、研磨抛光设备2500台的生产能力。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地表水环境:磨料水洗废水及磨料研磨废水收集至厂内自建污水处理站达标处理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由环卫所清运送湖州 (略) 集中处理后排放。 (2)大气环境:①磨料配料、搅拌粉尘:将拆包、称量、投料及搅拌粉尘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隧道窑产生的烟气引入烘干房利用余热后回到隧道窑经二次燃烧,再收集至耐高温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烟囱排放;PU预热抽气、搅拌、浇注、保温废气一并收集经冷却机组水间接冷却后汇同PU内圈暂存间产生的废气一齐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漆房内产生的废气经密闭负压喷漆房收集至水旋柜+干式过滤器处理,与经密闭负压晾干房收集的晾干废气一并至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打磨粉尘收集至多筒并联过滤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下料废气收集至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经收集净化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风管引至屋顶排放。 (3)声环境: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车间布局、做好减震隔声措施,加强日常的设备维护。 (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由物资公司回收利用,或委托有能力处置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已建危废暂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金属屑暂存于厂区已建金属屑暂存库,委托相关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分区防控的原则,要求危废暂存库、化学品原料仓库处按照重点防渗区的要求设置地面防渗,事故应急池、废水处理装置、生产车间、一般固废暂存区按照一般防渗区的要求设置地面防渗,厂区其他地面按照简单防渗区的要求设置地面防渗。 (6)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化学危险品使用、贮存过程的合理操作规程,操作人员按规范操作;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化学品仓库、危废暂存库应进行硬化、防渗防漏处理;应按要求对项目编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置好相关应急物资,做好泄露应急处置工作;配套建设1个116m3的事故应急池。 |
2023年9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7日-2023年10月9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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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南浔区政务服务中心(南林中路660号)1号楼2层H区228办公室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10000吨高档水刺无纺布项目 | (略) 南浔区善琏镇展望路66号湖笔产业园7幢1层 | 浙江贝丝 (略) | 本项目租用产业园7幢厂房面积8300m2,购置无纺布水刺生产线、卷巾机、面巾机、浴巾机及擦拭布机等设备,实施年产10000吨高档水刺无纺布项目,其中年产棉柔卷巾4000吨、抽取式面巾2500吨、浴巾/床单1500吨、高级擦拭布2000吨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气: 烘干废气通过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污水站恶臭经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湖州 (略) ;纯水制备废水: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排放;检修废水、反冲洗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排放;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排放。 (3)噪声: 安装隔声门窗;对主要噪声源设置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生产时关闭车间隔声门窗; (4)固废: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网:出售给物资回收中心;废滤材、反渗透膜:收集后由厂家回收;污泥:收集后由纸制品生产厂家进行回收处置。 |
2 | 年产3000吨磨料及2500台研磨抛光设备技改项目 | (略) 南浔区双林镇工业园区 | 湖州中云 (略) | 本项目利用现有生产厂房,新增离心研磨机、隧道窑、压力机、切割机等生产设备,并淘汰原有的隧道窑、切割机、烘干窑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磨料3000吨、研磨抛光设备2500台的生产能力。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地表水环境:磨料水洗废水及磨料研磨废水收集至厂内自建污水处理站达标处理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由环卫所清运送湖州 (略) 集中处理后排放。 (2)大气环境:①磨料配料、搅拌粉尘:将拆包、称量、投料及搅拌粉尘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隧道窑产生的烟气引入烘干房利用余热后回到隧道窑经二次燃烧,再收集至耐高温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烟囱排放;PU预热抽气、搅拌、浇注、保温废气一并收集经冷却机组水间接冷却后汇同PU内圈暂存间产生的废气一齐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漆房内产生的废气经密闭负压喷漆房收集至水旋柜+干式过滤器处理,与经密闭负压晾干房收集的晾干废气一并至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打磨粉尘收集至多筒并联过滤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下料废气收集至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经收集净化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风管引至屋顶排放。 (3)声环境: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车间布局、做好减震隔声措施,加强日常的设备维护。 (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由物资公司回收利用,或委托有能力处置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已建危废暂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金属屑暂存于厂区已建金属屑暂存库,委托相关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分区防控的原则,要求危废暂存库、化学品原料仓库处按照重点防渗区的要求设置地面防渗,事故应急池、废水处理装置、生产车间、一般固废暂存区按照一般防渗区的要求设置地面防渗,厂区其他地面按照简单防渗区的要求设置地面防渗。 (6)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化学危险品使用、贮存过程的合理操作规程,操作人员按规范操作;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化学品仓库、危废暂存库应进行硬化、防渗防漏处理;应按要求对项目编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置好相关应急物资,做好泄露应急处置工作;配套建设1个116m3的事故应急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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