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蓝波一园包装有限公司迁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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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迁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9月25日, (略) (略) 根据《 (略) (略) (迁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略) (略) (略) (略) 黄江镇振鹏街1号1栋(项目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为:北纬22°49′44.773″,东经113°58′12.775″)进行改建。项目迁改建后总投资400万元,占地面积2200m2,建筑面积3520m2,主要从事EPE包装材料的生产,年生产EPE包装材料90万套。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3年6月, (略) (略) 委托广东兴华 (略) 编制了《 (略) (略) (迁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7月10 (略) 生态环境局的审批,审批文号为东环建〔2023〕6690号。项目于2023年07月11日开工建设,于2023年07月15日竣工,相应环保设施已配套完成,于2023年7月16日进入试运行,试运行5个月,同时启动项目的验收工作;于2023年7月22日进行了《 (略) (略)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变更(有效期至2028年7月21日),登记编号为*MA535HRF78001Y;项目建设及调试过程中未收到周边环境投诉和环境违法行为。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 (略) (略) (迁改建)项目关于大气污染物、噪声、水污染物、固体废物配套的环保设施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建设情况与环评报告及审批意见要求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落实情况
(一)废水
1、雨水: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体制,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 (略) 政污水管网。
2、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在监测期间,由监测结果看,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的较严 (略) 政污水管道。
(二)废气
粘合、喷码工序:项目项目粘合工序瞬间熔化EPE过程和使用水性油墨喷码过程会挥发产生有机废气会产生有机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烷总烃、总VOCs。项目将粘合、喷码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产生的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装置处理后引至排气筒高空排放;在监测期间,由监测结果看,处理后的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与《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无组织排放厂界外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区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与《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的较严值要求;总VOCs有组织排 (略)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第Ⅱ时段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无组织排 (略)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臭气浓度:项目生产过程中由于塑胶原料、水性油墨在使用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异味的恶臭污染物,其主要污染物为臭气浓度。由于项目原料在储存过程中均使用包装袋和容器罐密封包装,生产过程中均在密闭车间内进行,故挥发产生的恶臭较少,经集气装置收集后与有机废气一同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在监测期间,由监测结果看,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
(三)噪声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噪声经对应降噪设施处理后;在监测期间,由监测结果看,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项目建成后已设置规范的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场所,一 (略) 回收处理;已设置规范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暂存处地面均已做防腐防渗处理。员工生活产生的普通生活垃圾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五)其他环保措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无使用危险化学品情况。
2.在线监测装置
项目已按相关要求设置废水、废气排放口,无安装在线监测装置。
3.其他设施
项目为迁改建项目,已落实了《 (略) (略) (迁改建)项目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综上所述,项目验收范围内各项环保设施建设到位,较好地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提出的环保要求;工程建设期间,未收到任何单位和个人意见;现有环保设施能符合运营期污染物排放及处置要求,满足竣工环保验收条件。
四、环境保护措施调试结果
根据广东斯 (略) 对本项目进行废气、废水、噪声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废气、废水、噪声验收监测数据均达到相应排放标准(详见监测报告:SGT-HJ*)。
五、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未收到周边投诉。
2、根据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项目运营期间的生活污水、废气、噪声均可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已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处理。
六、验收结论
项目建设基本执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该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未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详实,内容较完善,验收结论明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
(一)完善组织机构及日常运行维护制度、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运行维护费用保障计划。
(二)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决定要求,完善环境监测计划。
(三)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八、验收人员信息
项目验收组成员名单见附表。
(略) (略)
2023年9月25日
(略) (略) (迁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9月25日, (略) (略) 根据《 (略) (略) (迁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略) (略) (略) (略) 黄江镇振鹏街1号1栋(项目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为:北纬22°49′44.773″,东经113°58′12.775″)进行改建。项目迁改建后总投资400万元,占地面积2200m2,建筑面积3520m2,主要从事EPE包装材料的生产,年生产EPE包装材料90万套。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3年6月, (略) (略) 委托广东兴华 (略) 编制了《 (略) (略) (迁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7月10 (略) 生态环境局的审批,审批文号为东环建〔2023〕6690号。项目于2023年07月11日开工建设,于2023年07月15日竣工,相应环保设施已配套完成,于2023年7月16日进入试运行,试运行5个月,同时启动项目的验收工作;于2023年7月22日进行了《 (略) (略)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变更(有效期至2028年7月21日),登记编号为*MA535HRF78001Y;项目建设及调试过程中未收到周边环境投诉和环境违法行为。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 (略) (略) (迁改建)项目关于大气污染物、噪声、水污染物、固体废物配套的环保设施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建设情况与环评报告及审批意见要求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落实情况
(一)废水
1、雨水: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体制,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 (略) 政污水管网。
2、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在监测期间,由监测结果看,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的较严 (略) 政污水管道。
(二)废气
粘合、喷码工序:项目项目粘合工序瞬间熔化EPE过程和使用水性油墨喷码过程会挥发产生有机废气会产生有机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烷总烃、总VOCs。项目将粘合、喷码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产生的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装置处理后引至排气筒高空排放;在监测期间,由监测结果看,处理后的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与《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无组织排放厂界外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区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与《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的较严值要求;总VOCs有组织排 (略)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第Ⅱ时段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无组织排 (略)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臭气浓度:项目生产过程中由于塑胶原料、水性油墨在使用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异味的恶臭污染物,其主要污染物为臭气浓度。由于项目原料在储存过程中均使用包装袋和容器罐密封包装,生产过程中均在密闭车间内进行,故挥发产生的恶臭较少,经集气装置收集后与有机废气一同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在监测期间,由监测结果看,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
(三)噪声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噪声经对应降噪设施处理后;在监测期间,由监测结果看,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项目建成后已设置规范的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场所,一 (略) 回收处理;已设置规范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暂存处地面均已做防腐防渗处理。员工生活产生的普通生活垃圾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五)其他环保措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无使用危险化学品情况。
2.在线监测装置
项目已按相关要求设置废水、废气排放口,无安装在线监测装置。
3.其他设施
项目为迁改建项目,已落实了《 (略) (略) (迁改建)项目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综上所述,项目验收范围内各项环保设施建设到位,较好地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提出的环保要求;工程建设期间,未收到任何单位和个人意见;现有环保设施能符合运营期污染物排放及处置要求,满足竣工环保验收条件。
四、环境保护措施调试结果
根据广东斯 (略) 对本项目进行废气、废水、噪声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废气、废水、噪声验收监测数据均达到相应排放标准(详见监测报告:SGT-HJ*)。
五、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未收到周边投诉。
2、根据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项目运营期间的生活污水、废气、噪声均可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已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处理。
六、验收结论
项目建设基本执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该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未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详实,内容较完善,验收结论明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
(一)完善组织机构及日常运行维护制度、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运行维护费用保障计划。
(二)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决定要求,完善环境监测计划。
(三)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八、验收人员信息
项目验收组成员名单见附表。
(略) (略)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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