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关于2023年9月2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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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关于2023年9月2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关于2023年9月2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 信 (略) 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
  • 发布时间** 10:01:3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

通讯地址: (略) 翠峰东路85号

邮编:*

项目名称

220kV翠山变扩建主变工程

建设地点

(略) 麒麟区西城街道朝阳社区柯家冲西侧

建设单位

(略) 曲靖供电局

环评文件类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 (略)

项目概况

220kV翠山变电 (略) 麒麟区西城街道高家屯社区柯家冲西侧50m。为满足2025年翠山变供电片区负荷,对220kV翠山变电站进行增容扩建,新增3#主变压器,容量180MVA,设220kV/110kV/10kV三级电压;改造母配电室为10kV配电室,本期一次建成5回出线间隔电气设备;在10kV母线上新装设3组电容器组,单组容量为8.016MVar的电容器组,预留1组场地;在10kV母线上新装设1套消弧线圈并小电阻装置,消弧线圈容量为400kVA,接地变容量为420kVA,小电阻阻值16欧;在主控楼1楼新建危废贮存库1间,面积5m2;新建1座有效容积20m3的事故油池,与原事故油池串连,总有效容积达到100m3。本期工程在220kV翠山变电站内预留场地进行增容扩建,不新征地。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

①环境空气:施工期主要产生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造成短暂的影响。②水环境:施工场地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作业及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废水均不外排,对周围水体影响小。③声环境:主要是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噪声和物料运输车辆交通噪声,经采取隔声和远离保护目标后,对环境影响小。④固废:主要包括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采取收集处理措施后,对环境影响小。⑤生态影响:工程不新增占地,项目的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

(2)运营期

①水环境:220kV翠山变电站属无人值班变电站,运行期只有1名门卫值守,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池满后委托环卫部门采用吸粪车清运,不外排。本次主变扩建工程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②环境空气:本项目运行期无废气产生,不会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③声环境:根据预测结果,在满足本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主变扩建工程完成后变电站厂界和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噪声基本维持现状,能够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④固体废物:本次主变扩建工程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固废产生量。本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值守及巡检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清运至城镇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收集放置于本期新建的危废贮存库内,委托协议单位处置,环境影响小。⑤电磁环境:通过类比可以预测本项目变电站按本期规模建成投运后,其围墙外的工频电场强度将小于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远小于100μT,电磁环境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评价标准的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⑥环境风险: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油品的泄漏和燃烧爆炸产生的次生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只要建设单位按照本报告提出的环境管理措施实施,项目环境风险影响范围较小,环境风险可接受。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措施:

(1)大气环境:施工场地定期洒水,运输通道及时清扫,运输车辆加盖篷布,进入施工场地限速行驶。(2)水环境: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施工场地设置简易沉淀桶,将废水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作业及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3)声环境: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选择较为先进的施工方法和施工设备,加强对机械和车辆的维护,使各种施工机械所产生的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相应要求。(4)生态环境:合理、有序的安排施工时间、组织施工方式,优化施工和设计,禁止超计划占地,临时施工机械设备和设施、材料场均布置在变电站占地范围内,从而减少工程建设对站外区域地表的扰动影响。(5)固废:施工弃土应尽量就地消纳,实在无法消纳部分同施工废物料应运至政府指定地点进行处置,不得随意丢弃。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纳入当地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

运营期措施:

(1)水环境:220kV翠山变电站属无人值班变电站,运行期只有1名门卫值守,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池满后委托环卫部门采用吸粪车清运,不外排。本次主变扩建工程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2)大气环境:本项目运行期无废气产生,不会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3)声环境:在设备的选型上,应 (略) 物资采购标准招标规范的设备,设备安装时采用减振基础等措施,并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减少因设备陈旧产生的噪声。(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清运至城镇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运营过程中变压器在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少量废油,用容器收集放置于本期新建的危废贮存库内,委托协议单位处置;本期扩建工程不增加铅酸蓄电池用量,原项目所产生的废铅酸蓄电池采取“以旧换新”模式由厂家回收妥善处置,不在站内储存。若后期无厂家回收,应放置在本期新建危废贮存库暂存后,交协议单位处置;本次环评要求在主控楼一楼设置危废贮存库1间,面积5m2,以满足事故情况下危废的暂存需求。(5)电磁环境:运行期对变电站内电气设备进行定期巡查和检修,保障正常运行,防止由于运行故障产生的电磁环境影响。(6)环境风险:新建主变压器处设置1个集油坑和1个事故油池,严格做好防渗工程,集油坑、事故油池应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运营期定期检查各储存设施,避免出现泄漏等不良情况。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1、建设单位承诺,在未完成审批前不开工建设。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关于2023年9月2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 信 (略) 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
  • 发布时间** 10:01:3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

通讯地址: (略) 翠峰东路85号

邮编:*

项目名称

220kV翠山变扩建主变工程

建设地点

(略) 麒麟区西城街道朝阳社区柯家冲西侧

建设单位

(略) 曲靖供电局

环评文件类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 (略)

项目概况

220kV翠山变电 (略) 麒麟区西城街道高家屯社区柯家冲西侧50m。为满足2025年翠山变供电片区负荷,对220kV翠山变电站进行增容扩建,新增3#主变压器,容量180MVA,设220kV/110kV/10kV三级电压;改造母配电室为10kV配电室,本期一次建成5回出线间隔电气设备;在10kV母线上新装设3组电容器组,单组容量为8.016MVar的电容器组,预留1组场地;在10kV母线上新装设1套消弧线圈并小电阻装置,消弧线圈容量为400kVA,接地变容量为420kVA,小电阻阻值16欧;在主控楼1楼新建危废贮存库1间,面积5m2;新建1座有效容积20m3的事故油池,与原事故油池串连,总有效容积达到100m3。本期工程在220kV翠山变电站内预留场地进行增容扩建,不新征地。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

①环境空气:施工期主要产生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造成短暂的影响。②水环境:施工场地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作业及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废水均不外排,对周围水体影响小。③声环境:主要是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噪声和物料运输车辆交通噪声,经采取隔声和远离保护目标后,对环境影响小。④固废:主要包括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采取收集处理措施后,对环境影响小。⑤生态影响:工程不新增占地,项目的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

(2)运营期

①水环境:220kV翠山变电站属无人值班变电站,运行期只有1名门卫值守,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池满后委托环卫部门采用吸粪车清运,不外排。本次主变扩建工程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②环境空气:本项目运行期无废气产生,不会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③声环境:根据预测结果,在满足本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主变扩建工程完成后变电站厂界和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噪声基本维持现状,能够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④固体废物:本次主变扩建工程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固废产生量。本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值守及巡检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清运至城镇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收集放置于本期新建的危废贮存库内,委托协议单位处置,环境影响小。⑤电磁环境:通过类比可以预测本项目变电站按本期规模建成投运后,其围墙外的工频电场强度将小于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远小于100μT,电磁环境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评价标准的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⑥环境风险: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油品的泄漏和燃烧爆炸产生的次生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只要建设单位按照本报告提出的环境管理措施实施,项目环境风险影响范围较小,环境风险可接受。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措施:

(1)大气环境:施工场地定期洒水,运输通道及时清扫,运输车辆加盖篷布,进入施工场地限速行驶。(2)水环境: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施工场地设置简易沉淀桶,将废水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作业及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3)声环境: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选择较为先进的施工方法和施工设备,加强对机械和车辆的维护,使各种施工机械所产生的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相应要求。(4)生态环境:合理、有序的安排施工时间、组织施工方式,优化施工和设计,禁止超计划占地,临时施工机械设备和设施、材料场均布置在变电站占地范围内,从而减少工程建设对站外区域地表的扰动影响。(5)固废:施工弃土应尽量就地消纳,实在无法消纳部分同施工废物料应运至政府指定地点进行处置,不得随意丢弃。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纳入当地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

运营期措施:

(1)水环境:220kV翠山变电站属无人值班变电站,运行期只有1名门卫值守,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池满后委托环卫部门采用吸粪车清运,不外排。本次主变扩建工程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2)大气环境:本项目运行期无废气产生,不会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3)声环境:在设备的选型上,应 (略) 物资采购标准招标规范的设备,设备安装时采用减振基础等措施,并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减少因设备陈旧产生的噪声。(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清运至城镇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运营过程中变压器在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少量废油,用容器收集放置于本期新建的危废贮存库内,委托协议单位处置;本期扩建工程不增加铅酸蓄电池用量,原项目所产生的废铅酸蓄电池采取“以旧换新”模式由厂家回收妥善处置,不在站内储存。若后期无厂家回收,应放置在本期新建危废贮存库暂存后,交协议单位处置;本次环评要求在主控楼一楼设置危废贮存库1间,面积5m2,以满足事故情况下危废的暂存需求。(5)电磁环境:运行期对变电站内电气设备进行定期巡查和检修,保障正常运行,防止由于运行故障产生的电磁环境影响。(6)环境风险:新建主变压器处设置1个集油坑和1个事故油池,严格做好防渗工程,集油坑、事故油池应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运营期定期检查各储存设施,避免出现泄漏等不良情况。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1、建设单位承诺,在未完成审批前不开工建设。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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