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宾阳县陈平镇陈平江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实施方案变更的批复南审批农〔2023〕188号
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宾阳县陈平镇陈平江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实施方案变更的批复南审批农〔2023〕188号
宾阳县水利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 (略) 和广西科源 (略) 编制的《宾阳县陈平镇陈平江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实施方案变更报告》收悉(项目代码:2210-*-19-01-*)。经广西南宁水 (略) 组织审查,根据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实施方案原批复内容
(略) 行政审批局于2022年11月1日以“南审批农〔2022〕261号”文对宾阳县陈平镇陈平江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批复工程位于宾阳县西南的陈平镇。
原批复工程建设规模:陈平江小流域流域面积35.09km2,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71.17hm2,水土流失治理度为83.78%。
原批复工程建设内容:1.坡面水土流失治理,种植经果林,面积为3.66hm2;2.河道防护总长度1180m,其中格宾石笼挡墙护岸580m、浆砌石挡墙护岸280m和生态叠石护岸320m;3.封禁治理,面积为871.17hm2;4.乡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沿河建设生态小广场1处。
原批复工程概算总投资:371.41万元。
二、实施方案变更缘由
(一)原实施方案设计河流的左岸(K0+000~K0+560)段格宾网石笼护岸 (略) 宾阳中草药基地规划用地,该项目已设计有符合整体规划的护岸,规划冲突;桩号(K0+860~K1+210)浆砌石护岸所在区域为高速公路建设用地,取消该段护岸。
(二)原设计水土保持科普广场由于地块性质属于有林地,不属于建设用地,不能改变用地性质,需在原地块范围内不改变用地性质的前提下变更设计; (略) 中小学综合实践教育学校( (略) 中小学综合实践中心)共同打造生态文明教育园区,水土保持设计理念和教育培训目标相呼应,因此需要完善生态宣传广场的护坡类型、挡墙类型、生态措施体系等。
(三)在当地政府强烈意愿下,为符合当地规划,要求增加部分关系民生的设施,完善美化陈平社区环境,合理打造一条休闲生态步道。
(四)原设计所选的2块图斑所在 (略) 宾阳中草药基地的规划用地,原设计的经果林(柑橘)不符合其规划,取消所选的2块经果林图斑并择址另选,完成原定的治理任务。
三、实施方案变更成果
同意实施方案变更成果。
(一)同意取消原设计原河道中心桩号K0+000~K0+560共1段长560m的左岸格宾网石笼护岸,往林村桥上游实施河道中心桩号Z0+000~Z0+390共1段长450m的右岸格宾网石笼护岸,长度减少110m;取消原设计原河道中心桩号K0+860~K0+920的左岸、桩号K1+000~K1+210的右岸共2段长280m的M7.5浆砌石护岸。
(二)同意取消所选的2块经果林图斑并择址另选1块,封育治理措施面积31.91hm2,封禁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71km2变更为封禁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03km2。
(三)同意水土保持科普广场占地面积不变,仅对广场内措施进行变更:新建水泥路30m,彩色透水混凝路220m;10种形式的护坡共计4128m2,其中蜂巢网格护坡395m2,生态袋护坡310m2,联体植生袋护坡478m2,框格护坡496m2,草皮护坡336m2,沿阶草穴播护坡496m2,草灌结合护坡536m2,乔灌草结合护坡818m2,龙船花灌木护坡300m2,卵石花卉护坡311m2;7种形式的挡墙共计13m;2种形式的隔离栏共计283m;2种形式的广场共计2553m2,其中植草混凝土广场1267m2,再生混凝土广场1285m2;另外修建文化宣传栏36m,生态植草沟167m,小叶榄仁33株。植物工程铺植马尼拉草皮1945m2,栽种青梅树37株,种植三角梅生态带223m。
(四)同意陈平社区林村桥至风雨桥现有浆砌石护岸顶增设仿木栏杆420m、铺设1.5m宽彩色透水混凝土休闲生态步道420m和马尼拉草皮588m2;在原桩号K0+640~K0+720处修复下水台阶一处60m2;在新增桩号Z0+380处修复一处下水台阶118m2。
四、实施方案变更概算
(一)同意设计变更概算的编制依据、方法、费用构成和取费标准与初设批复概算保持一致。
(二)同意编制设计变更概算时,初设批复概算中有的项目采用原批复概算单价,批复概算中没有的项目补充编制工程单价,补充单价编制依据和价格水平与批复概算保持一致。
(三)经审查,核定本工程变更设计概算为370.82万元,比初设批复概算371.41万元减少0.59万元。
附件:宾阳县陈平镇陈平江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实施方案变更概算投资对比表
(略) 行政审批局
2023年9月14日
宾阳县水利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 (略) 和广西科源 (略) 编制的《宾阳县陈平镇陈平江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实施方案变更报告》收悉(项目代码:2210-*-19-01-*)。经广西南宁水 (略) 组织审查,根据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实施方案原批复内容
(略) 行政审批局于2022年11月1日以“南审批农〔2022〕261号”文对宾阳县陈平镇陈平江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批复工程位于宾阳县西南的陈平镇。
原批复工程建设规模:陈平江小流域流域面积35.09km2,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71.17hm2,水土流失治理度为83.78%。
原批复工程建设内容:1.坡面水土流失治理,种植经果林,面积为3.66hm2;2.河道防护总长度1180m,其中格宾石笼挡墙护岸580m、浆砌石挡墙护岸280m和生态叠石护岸320m;3.封禁治理,面积为871.17hm2;4.乡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沿河建设生态小广场1处。
原批复工程概算总投资:371.41万元。
二、实施方案变更缘由
(一)原实施方案设计河流的左岸(K0+000~K0+560)段格宾网石笼护岸 (略) 宾阳中草药基地规划用地,该项目已设计有符合整体规划的护岸,规划冲突;桩号(K0+860~K1+210)浆砌石护岸所在区域为高速公路建设用地,取消该段护岸。
(二)原设计水土保持科普广场由于地块性质属于有林地,不属于建设用地,不能改变用地性质,需在原地块范围内不改变用地性质的前提下变更设计; (略) 中小学综合实践教育学校( (略) 中小学综合实践中心)共同打造生态文明教育园区,水土保持设计理念和教育培训目标相呼应,因此需要完善生态宣传广场的护坡类型、挡墙类型、生态措施体系等。
(三)在当地政府强烈意愿下,为符合当地规划,要求增加部分关系民生的设施,完善美化陈平社区环境,合理打造一条休闲生态步道。
(四)原设计所选的2块图斑所在 (略) 宾阳中草药基地的规划用地,原设计的经果林(柑橘)不符合其规划,取消所选的2块经果林图斑并择址另选,完成原定的治理任务。
三、实施方案变更成果
同意实施方案变更成果。
(一)同意取消原设计原河道中心桩号K0+000~K0+560共1段长560m的左岸格宾网石笼护岸,往林村桥上游实施河道中心桩号Z0+000~Z0+390共1段长450m的右岸格宾网石笼护岸,长度减少110m;取消原设计原河道中心桩号K0+860~K0+920的左岸、桩号K1+000~K1+210的右岸共2段长280m的M7.5浆砌石护岸。
(二)同意取消所选的2块经果林图斑并择址另选1块,封育治理措施面积31.91hm2,封禁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71km2变更为封禁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03km2。
(三)同意水土保持科普广场占地面积不变,仅对广场内措施进行变更:新建水泥路30m,彩色透水混凝路220m;10种形式的护坡共计4128m2,其中蜂巢网格护坡395m2,生态袋护坡310m2,联体植生袋护坡478m2,框格护坡496m2,草皮护坡336m2,沿阶草穴播护坡496m2,草灌结合护坡536m2,乔灌草结合护坡818m2,龙船花灌木护坡300m2,卵石花卉护坡311m2;7种形式的挡墙共计13m;2种形式的隔离栏共计283m;2种形式的广场共计2553m2,其中植草混凝土广场1267m2,再生混凝土广场1285m2;另外修建文化宣传栏36m,生态植草沟167m,小叶榄仁33株。植物工程铺植马尼拉草皮1945m2,栽种青梅树37株,种植三角梅生态带223m。
(四)同意陈平社区林村桥至风雨桥现有浆砌石护岸顶增设仿木栏杆420m、铺设1.5m宽彩色透水混凝土休闲生态步道420m和马尼拉草皮588m2;在原桩号K0+640~K0+720处修复下水台阶一处60m2;在新增桩号Z0+380处修复一处下水台阶118m2。
四、实施方案变更概算
(一)同意设计变更概算的编制依据、方法、费用构成和取费标准与初设批复概算保持一致。
(二)同意编制设计变更概算时,初设批复概算中有的项目采用原批复概算单价,批复概算中没有的项目补充编制工程单价,补充单价编制依据和价格水平与批复概算保持一致。
(三)经审查,核定本工程变更设计概算为370.82万元,比初设批复概算371.41万元减少0.59万元。
附件:宾阳县陈平镇陈平江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实施方案变更概算投资对比表
(略) 行政审批局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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