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宁洱分局关于《宁洱县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宁洱分局关于《宁洱县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宁洱分局关于《宁洱县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生态环境局宁洱分局关于宁 (略) 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 (略) :

你单位报批的《宁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经过专家组审查后报我分局审核,审核结论认为:(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项目为四十九、卫生- (略) ,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中鼓励类,项目在原项目范围内进行改扩建,不新增用地面积,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天然林、文物保护单位等环境敏感区,用地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二) 医院原项目于2009年6 (略) 环 (略) (略) (略) 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宁洱哈尼族彝族自 (略) 整体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0年6月7日,原项目 (略) 环境保护局文件“ (略) 环境保护局关于宁洱哈尼族彝族自 (略) 整体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普环准[2010]33号);(三)“报告表”已组织专家开展了技术审查并按审查意见作了修改完善,“报告表”总体评价内容较为全面,环境影响分析到位,环境保护应对措施有效可行,结论可信。(四)结合“报告表”所述的环境影响对策措施,我分局认为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可行的,同意按照 “报告表”中所述的改造内容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开展项目建设,同时要求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位于宁洱县东山路353号 (略) 内,本次改扩建内容为 (略) 综合楼(新增65张病床),对原有的门诊楼、医技楼、辅助用房进行改造,拆除原有供氧中心并重建。根据实际情况,本项目建设规模为20719.97㎡,其中:①新建:地上新建3#住院综合楼8132.18㎡,地下新建建筑3761.58㎡;②改造:医院改造面积为8826.21㎡(其中包含:1#门诊综合楼及2#医技综合楼7396.97㎡、4#辅助用房1367.03㎡、5#中心供氧62.21㎡);③迁建:中医药文化展示馆迁建建筑面积为310.00㎡消防水池、水泵房迁建面积为118㎡,污水处理用房及垃圾房70.60㎡。本次改扩建项目新增65张床位,由原来的100张床位增加至165张床位,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在原60立方/天的基础上扩建为130立方/天,项目总投资20008.3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1万元。

本项目新增放射性设备,建设单位须单独开展辐射环境影响评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本《报告表》及审批文件不涉及辐射内容。

二、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要求:(一)严格按照设计规范、安全施工,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定点、规范堆存并 (略) 政规划允许的堆放点;(二)工程场地外围设置围墙或临时挡板,施工场地定时洒水,进场道路安排人员定时清扫,建筑材料规范堆存,通过综合措施尽量减小施 (略) 内部和外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扬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三)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10点至次日早上7点禁止施工,提前向所在社区及周边居民告知工期和施工时段,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四)施工废水设临时澄清池澄清后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附近生活垃圾收集点。

三、项目营运期的环境保护要求:(一)医疗废弃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规范收集、储存并定期委托已签订 (略) 金盛 (略) 清运处置,同时认真登记好每次清运的时间、数量及交接人员;(二)医疗废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化粪池再经专用管道全部收集后接入扩建后的130立方/天的污水处理站,处 (略) 污水管网的污水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生活污水经化收集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依托原有污水管网排放。加强对污水处理站的管理和维护,对每一次检查的运行情况、投药时间及数量须做好认真登记;做好污水处理站污泥的脱水及消毒措施,及时清运;(三)项目运营期敏感点处噪声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做好噪声防治措施;(四)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均为无组织排放,不设废气排放口及有组织废气排放标准。运营期间采取正常运行油烟净化器、定期喷洒除臭剂、加强厂区及周边绿化建设等措施做好废气治理;(五)做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宁洱哈尼族彝族自 (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加强柴油泄露事故、火灾、爆炸事故等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加强应急演练及培训;(六)制定科室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制定相应的管理和考核制度,加强对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七)医疗固废收集场所、污水处理站等环保设施必须设置专职人员管理和维护,设置标识标志,明确分管领导,制定相应管理考核办法。

四、项目属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中“四十九、卫生-床位100张至500张床 (略) ”,属于简化管理,只许可排放浓度,不许可排放量,因此不设总量控制指标。

五、项目审批通过后,应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2021年)第十五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项目。”应当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六、项目实施中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我局将安排宁洱县环境监察大队定期开展“三同时”监察,项目竣工且运行正常后自行组织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报我分局备案。

2023年6月15日

(略) 生态环境局宁洱分局

(略) 生态环境局宁洱分局 2023年6月15日印发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宁洱分局关于《宁洱县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生态环境局宁洱分局关于宁 (略) 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 (略) :

你单位报批的《宁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经过专家组审查后报我分局审核,审核结论认为:(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项目为四十九、卫生- (略) ,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中鼓励类,项目在原项目范围内进行改扩建,不新增用地面积,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天然林、文物保护单位等环境敏感区,用地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二) 医院原项目于2009年6 (略) 环 (略) (略) (略) 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宁洱哈尼族彝族自 (略) 整体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0年6月7日,原项目 (略) 环境保护局文件“ (略) 环境保护局关于宁洱哈尼族彝族自 (略) 整体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普环准[2010]33号);(三)“报告表”已组织专家开展了技术审查并按审查意见作了修改完善,“报告表”总体评价内容较为全面,环境影响分析到位,环境保护应对措施有效可行,结论可信。(四)结合“报告表”所述的环境影响对策措施,我分局认为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可行的,同意按照 “报告表”中所述的改造内容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开展项目建设,同时要求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位于宁洱县东山路353号 (略) 内,本次改扩建内容为 (略) 综合楼(新增65张病床),对原有的门诊楼、医技楼、辅助用房进行改造,拆除原有供氧中心并重建。根据实际情况,本项目建设规模为20719.97㎡,其中:①新建:地上新建3#住院综合楼8132.18㎡,地下新建建筑3761.58㎡;②改造:医院改造面积为8826.21㎡(其中包含:1#门诊综合楼及2#医技综合楼7396.97㎡、4#辅助用房1367.03㎡、5#中心供氧62.21㎡);③迁建:中医药文化展示馆迁建建筑面积为310.00㎡消防水池、水泵房迁建面积为118㎡,污水处理用房及垃圾房70.60㎡。本次改扩建项目新增65张床位,由原来的100张床位增加至165张床位,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在原60立方/天的基础上扩建为130立方/天,项目总投资20008.3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1万元。

本项目新增放射性设备,建设单位须单独开展辐射环境影响评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本《报告表》及审批文件不涉及辐射内容。

二、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要求:(一)严格按照设计规范、安全施工,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定点、规范堆存并 (略) 政规划允许的堆放点;(二)工程场地外围设置围墙或临时挡板,施工场地定时洒水,进场道路安排人员定时清扫,建筑材料规范堆存,通过综合措施尽量减小施 (略) 内部和外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扬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三)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10点至次日早上7点禁止施工,提前向所在社区及周边居民告知工期和施工时段,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四)施工废水设临时澄清池澄清后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附近生活垃圾收集点。

三、项目营运期的环境保护要求:(一)医疗废弃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规范收集、储存并定期委托已签订 (略) 金盛 (略) 清运处置,同时认真登记好每次清运的时间、数量及交接人员;(二)医疗废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化粪池再经专用管道全部收集后接入扩建后的130立方/天的污水处理站,处 (略) 污水管网的污水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生活污水经化收集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依托原有污水管网排放。加强对污水处理站的管理和维护,对每一次检查的运行情况、投药时间及数量须做好认真登记;做好污水处理站污泥的脱水及消毒措施,及时清运;(三)项目运营期敏感点处噪声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做好噪声防治措施;(四)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均为无组织排放,不设废气排放口及有组织废气排放标准。运营期间采取正常运行油烟净化器、定期喷洒除臭剂、加强厂区及周边绿化建设等措施做好废气治理;(五)做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宁洱哈尼族彝族自 (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加强柴油泄露事故、火灾、爆炸事故等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加强应急演练及培训;(六)制定科室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制定相应的管理和考核制度,加强对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七)医疗固废收集场所、污水处理站等环保设施必须设置专职人员管理和维护,设置标识标志,明确分管领导,制定相应管理考核办法。

四、项目属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中“四十九、卫生-床位100张至500张床 (略) ”,属于简化管理,只许可排放浓度,不许可排放量,因此不设总量控制指标。

五、项目审批通过后,应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2021年)第十五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项目。”应当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六、项目实施中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我局将安排宁洱县环境监察大队定期开展“三同时”监察,项目竣工且运行正常后自行组织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报我分局备案。

2023年6月15日

(略) 生态环境局宁洱分局

(略) 生态环境局宁洱分局 2023年6月15日印发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