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市大跃金属制品加工有限公司新能源产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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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市大跃金属制品加工有限公司新能源产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略) 西青区行政审批局 (略) 大跃 (略) 新能源产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9-26 来源:西青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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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邮箱地址:*@*ttp://**

通讯地址:西青区中北镇中联产业园开源路与九川道交口 (略) 民中心二楼,225窗口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略) 大跃 (略) 新能源产品生产项目

(略) 大跃 (略)

(略) 西青区王稳庄镇盛达一支路16号4号厂房-3

世纪鑫海(天津) (略)

(略) 大跃 (略) 拟投资200万元,租赁天津 (略) (略) 西青区王稳庄镇盛达一支路16号4号厂房-3的闲置厂房部分区域, (略) 大跃 (略) 新能源产品生产项目。建设单位计划建设热镀锌生产线、喷砂机等,主要生产原料为光伏支架半成品、锌块等,预计年产5000吨光伏支架。建设单位租用天津 (略) 部分闲置厂房,该闲置厂房建筑面积为6747.45、高度为17.5m、为钢结构,本项目租赁区域位于该闲置厂房西北侧,占地面积为1068.72m2,建筑面积1068.72m2,租赁区域与东侧及南侧区域均设有隔断,本项目东南两侧紧邻闲置厂房,因此北侧及西侧为独立厂界。本项目四至范围:东侧为闲置厂房,西侧为天津 (略) ,南侧为闲置厂房,北侧为生产企业。本项 (略) 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备案,项目代码为:2303-*-89-05-*,拟于2023年9月开工,2023年10月竣工投产。


  1. 1、施工期废气本项目租赁闲置厂房进行生产加工,不涉及新建厂房及土建施工,由于本项目施工时间较短,且均为室内作业,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期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静置沉淀后通过厂区污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大寺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3、施工期噪声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安装及装修噪声,噪声相对较小,且在室内操作。另外,严禁建设单位在22:00-6:00施工,施工期在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监督和管理等措施后,可将噪声影响控制在最低程度。4、施工期固废本项目施工期主要为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设备废包装物。建筑垃圾应按时清运,送到指定地点,不能随意堆放,应使用按规定配装密闭装置的车辆运输,避免固体废物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施工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可再生利用的,送交物资回收部门再利用,其余的交城管委清运处理。设备废包装物集中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理。5、施工期土壤、地下水施工人员依托建筑物现有排水系统,会产生少量的生活污水,进入现有排水系统,对地下水、土壤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本项目施工期主要为厂房地面清扫、设备安装及吊顶装修,在施工期产生的各项污染均为暂时的,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

运营期

废气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各废气排放源均采取相应可行技术进行治理,净化后满足达标排放要求。此外,本项目周边无环境保护目标,预计项目建成后不会对其产生明显不利影响。综上,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废水

本项目污水水质符合污水处理厂的收水水质要求,排放的废水水量和水质不会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产生明显影响,执行的排放标准可涵盖本项目排放的特征水污染物。该污水处理厂具备接纳本项目废水的能力。本项目污水排放去向合理可行。

噪声

为降低各类设备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满足相应的区域声环境标准,应采取如下防治措施:①选用低噪声设备。此举不仅可以改善本项目厂房内工作环境,还可以减少噪声后期治理的难度和压力,应是噪声防治的首选措施。本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在独立密闭空间内,确保噪声的治理效果。②运营期加强对噪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间,位于车间北侧中部,固废集中堆放并及时外运,占地面积约4m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和处置方案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2021年7月1日起实施)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并按要求制定台账,保存期限原则上不少于5年。

(2)危险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处置单位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具有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及综合利用本项目危险废物的资质。为减小危险废物运输、处置过程的环境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要求,对于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受委托单位应做到: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申报登记,执行联单制度;运输危险废物必须采取密闭运输等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遵守国家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从清洁生产角度积极推行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在严格执行上述管理措施情形下,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能够得到妥善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023年09月26日—2023年10月08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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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9-26 来源:西青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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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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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西青区中北镇中联产业园开源路与九川道交口 (略) 民中心二楼,225窗口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略) 大跃 (略) 新能源产品生产项目

(略) 大跃 (略)

(略) 西青区王稳庄镇盛达一支路16号4号厂房-3

世纪鑫海(天津) (略)

(略) 大跃 (略) 拟投资200万元,租赁天津 (略) (略) 西青区王稳庄镇盛达一支路16号4号厂房-3的闲置厂房部分区域, (略) 大跃 (略) 新能源产品生产项目。建设单位计划建设热镀锌生产线、喷砂机等,主要生产原料为光伏支架半成品、锌块等,预计年产5000吨光伏支架。建设单位租用天津 (略) 部分闲置厂房,该闲置厂房建筑面积为6747.45、高度为17.5m、为钢结构,本项目租赁区域位于该闲置厂房西北侧,占地面积为1068.72m2,建筑面积1068.72m2,租赁区域与东侧及南侧区域均设有隔断,本项目东南两侧紧邻闲置厂房,因此北侧及西侧为独立厂界。本项目四至范围:东侧为闲置厂房,西侧为天津 (略) ,南侧为闲置厂房,北侧为生产企业。本项 (略) 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备案,项目代码为:2303-*-89-05-*,拟于2023年9月开工,2023年10月竣工投产。


  1. 1、施工期废气本项目租赁闲置厂房进行生产加工,不涉及新建厂房及土建施工,由于本项目施工时间较短,且均为室内作业,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期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静置沉淀后通过厂区污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大寺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3、施工期噪声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安装及装修噪声,噪声相对较小,且在室内操作。另外,严禁建设单位在22:00-6:00施工,施工期在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监督和管理等措施后,可将噪声影响控制在最低程度。4、施工期固废本项目施工期主要为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设备废包装物。建筑垃圾应按时清运,送到指定地点,不能随意堆放,应使用按规定配装密闭装置的车辆运输,避免固体废物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施工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可再生利用的,送交物资回收部门再利用,其余的交城管委清运处理。设备废包装物集中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理。5、施工期土壤、地下水施工人员依托建筑物现有排水系统,会产生少量的生活污水,进入现有排水系统,对地下水、土壤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本项目施工期主要为厂房地面清扫、设备安装及吊顶装修,在施工期产生的各项污染均为暂时的,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

运营期

废气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各废气排放源均采取相应可行技术进行治理,净化后满足达标排放要求。此外,本项目周边无环境保护目标,预计项目建成后不会对其产生明显不利影响。综上,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废水

本项目污水水质符合污水处理厂的收水水质要求,排放的废水水量和水质不会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产生明显影响,执行的排放标准可涵盖本项目排放的特征水污染物。该污水处理厂具备接纳本项目废水的能力。本项目污水排放去向合理可行。

噪声

为降低各类设备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满足相应的区域声环境标准,应采取如下防治措施:①选用低噪声设备。此举不仅可以改善本项目厂房内工作环境,还可以减少噪声后期治理的难度和压力,应是噪声防治的首选措施。本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在独立密闭空间内,确保噪声的治理效果。②运营期加强对噪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间,位于车间北侧中部,固废集中堆放并及时外运,占地面积约4m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和处置方案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2021年7月1日起实施)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并按要求制定台账,保存期限原则上不少于5年。

(2)危险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处置单位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具有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及综合利用本项目危险废物的资质。为减小危险废物运输、处置过程的环境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要求,对于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受委托单位应做到: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申报登记,执行联单制度;运输危险废物必须采取密闭运输等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遵守国家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从清洁生产角度积极推行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在严格执行上述管理措施情形下,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能够得到妥善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023年09月26日—2023年10月08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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