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粮食产能指标核定备案技术服务项目
砀山县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粮食产能指标核定备案技术服务项目
一、项目编号:EP-DSQT*
二、项目名称:砀山县2019-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粮食产能指标核定备案技术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蜀山区白天鹅国际商务中心A座605、606室
中标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砀山县2019-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粮食产能指标核定备案技术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主要包括资料收集、项目区全域分辨率优于 0.2 米的高清正射影像图航拍、项目区全域 1:2000 比例尺竣工图实测、竣工勘测技术报告书、开展新增耕地、新增粮食产能的摸排与分析、实地调查与评定区划定、土壤取样检测、核定材料编制、备案入库、指标入库等工作。 服务要求:对砀山县2019-2022年已实施完成的19.59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粮食产能指标核定备案入库等工作。耕地利用等级评定主要是通过耕地的地形坡度、土壤质地、土壤有机质含量、PH值、排灌条件、交通便利条件等9项指标综合评定。 服务时间:150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永玲(组长)、冯德鹏、周静、王建立、黄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执行,金额7945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9月27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宿州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砀山县旭日路桃源居650号二楼,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砀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砀山县万亨国有 (略)
地 址:砀山县万亨国有 (略)
联系方式:王主任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宿州 (略)
地 址: (略) 港口北路南翔恒泰城3区13栋
联系方式:纪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纪工
电 话:*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中标结果公告
3.中标供应商情况
4.中小企业声明函
0天0小时50分
0天0小时10分
一、项目编号:EP-DSQT*
二、项目名称:砀山县2019-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粮食产能指标核定备案技术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蜀山区白天鹅国际商务中心A座605、606室
中标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砀山县2019-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粮食产能指标核定备案技术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主要包括资料收集、项目区全域分辨率优于 0.2 米的高清正射影像图航拍、项目区全域 1:2000 比例尺竣工图实测、竣工勘测技术报告书、开展新增耕地、新增粮食产能的摸排与分析、实地调查与评定区划定、土壤取样检测、核定材料编制、备案入库、指标入库等工作。 服务要求:对砀山县2019-2022年已实施完成的19.59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粮食产能指标核定备案入库等工作。耕地利用等级评定主要是通过耕地的地形坡度、土壤质地、土壤有机质含量、PH值、排灌条件、交通便利条件等9项指标综合评定。 服务时间:150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永玲(组长)、冯德鹏、周静、王建立、黄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执行,金额7945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9月27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宿州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砀山县旭日路桃源居650号二楼,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砀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砀山县万亨国有 (略)
地 址:砀山县万亨国有 (略)
联系方式:王主任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宿州 (略)
地 址: (略) 港口北路南翔恒泰城3区13栋
联系方式:纪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纪工
电 话:*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中标结果公告
3.中标供应商情况
4.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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