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贝泓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0吨/年ODA单体及300吨/年PI材料的生产及中试建设项目受理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湖南贝泓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0吨/年ODA单体及300吨/年PI材料的生产及中试建设项目受理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2000吨/年ODA单体及300吨/年PI材料的生产及中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联系电话:073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2000吨/年ODA单体及300吨/年PI材料的生产及中试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宜章氟化学循环产业开发区 |
建设单位 | 湖南贝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中? (略) |
项目概况 | 1、建设地点:宜章氟化学循环产业开发区 2、建设单位:湖南贝 (略) 3、建设规模:2000吨/年ODA单体及300吨/年PI材料 4、主要建设内容: (1)原料:一条聚酰亚胺树脂(PI)生产线、一条ODA(4,4"-二氨基二苯醚)生产线,一套中试装置,中试产品包括PI胶粘剂及浆料、6FDA(4,4-(六氟异亚*基)二邻苯二*酸酐)、TFMB(2,2"-双(三氟*基)-4,4"-二氨基联苯)、4-BDAF(2,2-双[4-(4-氨基苯氧基)苯基]六氟*烷)、BTDA(3,3",4,4"---二苯酮四酸二酐)。此外,配套建设锅炉房、仓库、储罐区,以及相关的公用辅助工程。 (2)工艺:ODA生产线主要工艺有缩合反应、氢化反应、溶解、过滤、水解、冷却结晶、离心、洗涤、蒸馏、干燥、升华等;聚酰亚胺树脂(PI)生产线主要生产工艺有酰胺化反应、干燥等。 中试主要工艺有:酰胺化反应、氟化反应、氧化反应、缩合反应、脱水反应、加氢反应、萃取、中和、活涤、蒸馏、冷却结晶、过滤、冷凝、升华、干燥等。 (3)产品:工业级ODA 1033吨/年,电子级ODA 1027吨/年,工业氯化钾1525吨/年,聚酰亚胺树脂204吨/年。PI胶粘剂及浆料、6FDA、TFMB、4-BDAF、BTDA等中试产品约100吨/年。 5、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60万元。 6、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受纳水体章水河各监测因子浓度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要求。地下水水质监测点各监测因子均达到《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III类水质标准要求。宜章县2022年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项目区域各特征因子监测结果分别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D限值等要求。占地范围及周边土壤各监测点中的各项监测因子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标准筛选值要求。声环境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 7、总量控制 (1)总量控制指标:VOCs 5.869t/a、SO2 0.922t/a、NOx 5.250。COD 1.985t/a、NH3-N 0.199t/a。 (2)总量控制指标的来源:宜章县清顺发纸厂 (3)园区总量是否支撑项目建设:是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3)中试装置废气经水洗+碱洗+活性炭吸附/催化氧化处理后、储罐区经水洗+活性炭吸附后、危废暂存间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一起由2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满足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标准表4中标准。 4)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水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5)锅炉、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废气经30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标准。 6)研发中心废气经水吸收+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20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4中标准。 7)无组织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控制标准》(GB37822-2019)。 经预测,各污染因子落地浓度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和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限值要求。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废水:1)生产废水产生量为39702t/a,污染因子主要有COD、氮氮、氯化物、氟化物、可吸附有机卤化物等,经预处理(化学中和沉淀/活性炭吸附/吹胺)+生化处理(厌氧+好氧),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1中间接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宜章县氟化学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纳污标准较严值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2)初期雨水经生化处理处理后大部分回用,少部分进入生产废水系统。纯水制备浓水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3)生活污水产生量为6120t/a,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宜章县氟化学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纳污标准较严值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生产废水、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以及纯水制备浓水合并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废包装物、废渗透膜等分类收集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水处理站污泥、滤渣、升华残渣、蒸馏残渣、废催化剂、废导热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本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区域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5、地下水: 项目采取分区防渗的地下水防治措施,在正常运行的状态下,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极小。根据预测,即使发生非正常工况,对地下水水质影响范围也控制在周边400m范围内,对区域地下水影响较小。 6、土壤: 项目产生的废气为气态污染物,通过大气沉降对土壤的污染影响较小;项目厂区防渗措施正常的情况下,对土壤的基本不造成污染。 7、噪声: 项目周边200米范围内无居民点等声环境敏感点,经预测,各厂界噪声均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项目建设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8、风险: 项目主要涉及的风险源为储罐区、生产区及中试区的对氯硝基苯、二*苯、*醇、硝酸、硫酸、氟化氢、*酸酐、异*醇、*醛等,项目的环境风险事故主要为储罐区物料泄漏、反应釜泄漏以及火灾爆炸事故。 项目对于事故废水采取“单元―厂区―园区”三级防控体系,可避免事故废水直接进入地表水体。 在落实好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管理的要求后,项目事故的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期间,湖南贝 (略)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境部令第4号)与“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48号)要求,在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与征求意见稿信息公开期间给出了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及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信息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的意见。 |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2000吨/年ODA单体及300吨/年PI材料的生产及中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联系电话:073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2000吨/年ODA单体及300吨/年PI材料的生产及中试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宜章氟化学循环产业开发区 |
建设单位 | 湖南贝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中? (略) |
项目概况 | 1、建设地点:宜章氟化学循环产业开发区 2、建设单位:湖南贝 (略) 3、建设规模:2000吨/年ODA单体及300吨/年PI材料 4、主要建设内容: (1)原料:一条聚酰亚胺树脂(PI)生产线、一条ODA(4,4"-二氨基二苯醚)生产线,一套中试装置,中试产品包括PI胶粘剂及浆料、6FDA(4,4-(六氟异亚*基)二邻苯二*酸酐)、TFMB(2,2"-双(三氟*基)-4,4"-二氨基联苯)、4-BDAF(2,2-双[4-(4-氨基苯氧基)苯基]六氟*烷)、BTDA(3,3",4,4"---二苯酮四酸二酐)。此外,配套建设锅炉房、仓库、储罐区,以及相关的公用辅助工程。 (2)工艺:ODA生产线主要工艺有缩合反应、氢化反应、溶解、过滤、水解、冷却结晶、离心、洗涤、蒸馏、干燥、升华等;聚酰亚胺树脂(PI)生产线主要生产工艺有酰胺化反应、干燥等。 中试主要工艺有:酰胺化反应、氟化反应、氧化反应、缩合反应、脱水反应、加氢反应、萃取、中和、活涤、蒸馏、冷却结晶、过滤、冷凝、升华、干燥等。 (3)产品:工业级ODA 1033吨/年,电子级ODA 1027吨/年,工业氯化钾1525吨/年,聚酰亚胺树脂204吨/年。PI胶粘剂及浆料、6FDA、TFMB、4-BDAF、BTDA等中试产品约100吨/年。 5、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60万元。 6、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受纳水体章水河各监测因子浓度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要求。地下水水质监测点各监测因子均达到《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III类水质标准要求。宜章县2022年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项目区域各特征因子监测结果分别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D限值等要求。占地范围及周边土壤各监测点中的各项监测因子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标准筛选值要求。声环境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 7、总量控制 (1)总量控制指标:VOCs 5.869t/a、SO2 0.922t/a、NOx 5.250。COD 1.985t/a、NH3-N 0.199t/a。 (2)总量控制指标的来源:宜章县清顺发纸厂 (3)园区总量是否支撑项目建设:是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3)中试装置废气经水洗+碱洗+活性炭吸附/催化氧化处理后、储罐区经水洗+活性炭吸附后、危废暂存间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一起由2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满足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标准表4中标准。 4)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水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5)锅炉、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废气经30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标准。 6)研发中心废气经水吸收+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20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4中标准。 7)无组织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控制标准》(GB37822-2019)。 经预测,各污染因子落地浓度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和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限值要求。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废水:1)生产废水产生量为39702t/a,污染因子主要有COD、氮氮、氯化物、氟化物、可吸附有机卤化物等,经预处理(化学中和沉淀/活性炭吸附/吹胺)+生化处理(厌氧+好氧),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1中间接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宜章县氟化学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纳污标准较严值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2)初期雨水经生化处理处理后大部分回用,少部分进入生产废水系统。纯水制备浓水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3)生活污水产生量为6120t/a,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宜章县氟化学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纳污标准较严值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生产废水、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以及纯水制备浓水合并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废包装物、废渗透膜等分类收集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水处理站污泥、滤渣、升华残渣、蒸馏残渣、废催化剂、废导热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本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区域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5、地下水: 项目采取分区防渗的地下水防治措施,在正常运行的状态下,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极小。根据预测,即使发生非正常工况,对地下水水质影响范围也控制在周边400m范围内,对区域地下水影响较小。 6、土壤: 项目产生的废气为气态污染物,通过大气沉降对土壤的污染影响较小;项目厂区防渗措施正常的情况下,对土壤的基本不造成污染。 7、噪声: 项目周边200米范围内无居民点等声环境敏感点,经预测,各厂界噪声均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项目建设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8、风险: 项目主要涉及的风险源为储罐区、生产区及中试区的对氯硝基苯、二*苯、*醇、硝酸、硫酸、氟化氢、*酸酐、异*醇、*醛等,项目的环境风险事故主要为储罐区物料泄漏、反应釜泄漏以及火灾爆炸事故。 项目对于事故废水采取“单元―厂区―园区”三级防控体系,可避免事故废水直接进入地表水体。 在落实好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管理的要求后,项目事故的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期间,湖南贝 (略)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境部令第4号)与“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48号)要求,在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与征求意见稿信息公开期间给出了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及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信息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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