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景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广西钦州市灵山县那学150MW风电、30MW储能一体化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公示
灵山景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广西钦州市灵山县那学150MW风电、30MW储能一体化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公示
灵山 (略) 广西钦州市灵山县那学150MW风电、30MW储能一体化项目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公示
项目名称 | 广西钦州市灵山县那学150MW风电、30MW储能一体化项目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
报告书编号 | 中赛预评[2023]015号 | ||||
用人单位名称 | 灵山 (略) | 项目地址 | 广西钦州市灵山县境太平镇、沙坪镇 | 企业联系人 | 纪秩龙 |
项目简介 | 拟建风电场位于广西钦州市灵山县境太平镇、沙坪镇,中心地理坐标约为东经108°50"1.282",北纬22°27" 点击查看>> ",本阶段结合现场踏勘及对场址区域可利用地形、风能资源等建设条件综合分析,考虑避开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等敏感制约因素,对场址范围进行了优化,采用目前主流机型对风机布置进行了优化,本期拟安装45台单机容量3.3MW的风电机组,装机容量 点击查看>> MW,风电场同步建设30MW储能。经计算,本期工程代表年上网发电量约 点击查看>> .1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2842h。 本工程作为一种清洁能源项目,符合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和广西能源结构需要,项目建成后,对节能减排、缓解广西电力需求矛盾、构建资源节约型与 (略) 会将发挥积极作用,建设本工程是十分必要的。 | ||||
项目存在的业病危害因素 |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工频电场、高温(夏季)和噪声,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工频电场和高温(夏季) | ||||
评价结论 及建议 | 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生产(其他)”。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拟建项目针对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拟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能起到一定的防护作用。预测拟建项目建成投产后工频电场、高温(夏季)和噪声强度均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略) 述,根据拟建项目相关资料,拟建项目只要遵循国家有关要求,将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认真落实职业病防护补充设施和措施,则拟建项目建成投 (略) 职业危害因素浓度(强度)预期可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可以得到保障。 从职业病防治角度考虑,拟建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具备建设项目设立的职业卫生条件,项目可行。 | ||||
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专家组同意通过《评价报告》的评审。 |
灵山 (略) 广西钦州市灵山县那学150MW风电、30MW储能一体化项目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公示
项目名称 | 广西钦州市灵山县那学150MW风电、30MW储能一体化项目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
报告书编号 | 中赛预评[2023]015号 | ||||
用人单位名称 | 灵山 (略) | 项目地址 | 广西钦州市灵山县境太平镇、沙坪镇 | 企业联系人 | 纪秩龙 |
项目简介 | 拟建风电场位于广西钦州市灵山县境太平镇、沙坪镇,中心地理坐标约为东经108°50"1.282",北纬22°27" 点击查看>> ",本阶段结合现场踏勘及对场址区域可利用地形、风能资源等建设条件综合分析,考虑避开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等敏感制约因素,对场址范围进行了优化,采用目前主流机型对风机布置进行了优化,本期拟安装45台单机容量3.3MW的风电机组,装机容量 点击查看>> MW,风电场同步建设30MW储能。经计算,本期工程代表年上网发电量约 点击查看>> .1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2842h。 本工程作为一种清洁能源项目,符合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和广西能源结构需要,项目建成后,对节能减排、缓解广西电力需求矛盾、构建资源节约型与 (略) 会将发挥积极作用,建设本工程是十分必要的。 | ||||
项目存在的业病危害因素 |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工频电场、高温(夏季)和噪声,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工频电场和高温(夏季) | ||||
评价结论 及建议 | 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生产(其他)”。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拟建项目针对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拟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能起到一定的防护作用。预测拟建项目建成投产后工频电场、高温(夏季)和噪声强度均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略) 述,根据拟建项目相关资料,拟建项目只要遵循国家有关要求,将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认真落实职业病防护补充设施和措施,则拟建项目建成投 (略) 职业危害因素浓度(强度)预期可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可以得到保障。 从职业病防治角度考虑,拟建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具备建设项目设立的职业卫生条件,项目可行。 | ||||
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专家组同意通过《评价报告》的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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