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西藏±400kV直流联网扩建工程格尔木换流站社会稳定风险评价征求公众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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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西藏±400kV直流联网扩建工程格尔木换流站社会稳定风险评价征求公众意见公示

青海~西藏±400kV直流联网扩建工程(格尔木换流站)社会稳定风险评价征求公众 意见公示

为提高青藏直流工程正反向输电能力,缓解西藏中部电网枯期缺电矛盾,同时一定程度上利用西藏中部地区丰水期水电资源,提高水电外送能力,实现西藏水电和海西地区新能源互补运行,为支撑国家大基地规划开发落实创造条件。 (略) 拟建设青海~西藏±400kV直流联网扩建工程。现就该工程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名称:青海~西藏±400kV直流联网扩建工程

概要: 本工程( (略) 境内)拟扩建格尔木换流站容量600MW,青藏直流输电能力由600MW提升至1200MW。本期扩建工程采用与一期工程相同的直流双极,在直流侧将一期和二期扩建的双极并联,构成双极电压±400kV,直流电流1500A,额定容量1200MW的直流工程。本期在站内扩建,无新增征地。

二、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地址: (略) 胜利路89号 邮编:*

联系人:王文昌 电话:0971-*

三、分析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中国电 (略) (略)

地址: (略) 城西区冷湖路北段2号 邮编:* 网址: http://**

联系人:张文松 电话/传真:0971-*

E-mail: *@*owerchina.cn

四、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初步识别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有:施工期拖欠施工人员薪资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电网大面积停电造成用户经济损失、生活不便而引发的公众事件。

五、征询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征求对象主要包括项目实施地周围的公众和单位以及其他对本项目工程比较关心的居民。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拟建项目还有那些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是否影响公众利益、对本项目有何诉求以及防范社会稳定风险的合理可行的措施和建议。

六、公示说明

1.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编 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至当地维稳办、信访办。

(略)

2023年7月27日


青海~西藏±400kV直流联网扩建工程(格尔木换流站)社会稳定风险评价征求公众 意见公示

为提高青藏直流工程正反向输电能力,缓解西藏中部电网枯期缺电矛盾,同时一定程度上利用西藏中部地区丰水期水电资源,提高水电外送能力,实现西藏水电和海西地区新能源互补运行,为支撑国家大基地规划开发落实创造条件。 (略) 拟建设青海~西藏±400kV直流联网扩建工程。现就该工程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名称:青海~西藏±400kV直流联网扩建工程

概要: 本工程( (略) 境内)拟扩建格尔木换流站容量600MW,青藏直流输电能力由600MW提升至1200MW。本期扩建工程采用与一期工程相同的直流双极,在直流侧将一期和二期扩建的双极并联,构成双极电压±400kV,直流电流1500A,额定容量1200MW的直流工程。本期在站内扩建,无新增征地。

二、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地址: (略) 胜利路89号 邮编:*

联系人:王文昌 电话:0971-*

三、分析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中国电 (略) (略)

地址: (略) 城西区冷湖路北段2号 邮编:* 网址: http://**

联系人:张文松 电话/传真:0971-*

E-mail: *@*owerchina.cn

四、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初步识别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有:施工期拖欠施工人员薪资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电网大面积停电造成用户经济损失、生活不便而引发的公众事件。

五、征询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征求对象主要包括项目实施地周围的公众和单位以及其他对本项目工程比较关心的居民。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拟建项目还有那些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是否影响公众利益、对本项目有何诉求以及防范社会稳定风险的合理可行的措施和建议。

六、公示说明

1.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编 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至当地维稳办、信访办。

(略)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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