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清流县域乡村综合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清流县域乡村综合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清流县 (略) :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清流县域乡村综合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清流县域乡村综合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编码:2308-*-04-01-*)的建设,对于补齐现代化农业基础设施短板,促进我县农产品更好更快的发展,增加就业带动相关产业链发展,提高区域服务质量等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清流县龙津镇、灵地镇、嵩溪镇、长校镇、嵩口镇、赖坊镇、李家乡、田源乡、余朋乡、沙芜乡、里田乡、温郊乡。
三、项目单位:清流县 (略) 。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改造提升12个乡镇运输场站及物流仓储设施,改造面积约34067.5平方米,包括物流运输场站、普通仓库和冷链库等;购置码垛机器人、智能叉车、多层穿梭车、新能源物流车等552套(辆)设备;配套建设道路172.63公里、停车位600个、广告牌480个等附属设施。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87040万元。资金除申请专项债券外,其余由县财政统筹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52个月。
七、根据招标投标法、 (略) 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业主决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清流县交通运输局审查,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清流县 (略) :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清流县域乡村综合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清流县域乡村综合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编码:2308-*-04-01-*)的建设,对于补齐现代化农业基础设施短板,促进我县农产品更好更快的发展,增加就业带动相关产业链发展,提高区域服务质量等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清流县龙津镇、灵地镇、嵩溪镇、长校镇、嵩口镇、赖坊镇、李家乡、田源乡、余朋乡、沙芜乡、里田乡、温郊乡。
三、项目单位:清流县 (略) 。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改造提升12个乡镇运输场站及物流仓储设施,改造面积约34067.5平方米,包括物流运输场站、普通仓库和冷链库等;购置码垛机器人、智能叉车、多层穿梭车、新能源物流车等552套(辆)设备;配套建设道路172.63公里、停车位600个、广告牌480个等附属设施。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87040万元。资金除申请专项债券外,其余由县财政统筹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52个月。
七、根据招标投标法、 (略) 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业主决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清流县交通运输局审查,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清流县 (略) :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清流县域乡村综合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清流县域乡村综合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编码:2308-*-04-01-*)的建设,对于补齐现代化农业基础设施短板,促进我县农产品更好更快的发展,增加就业带动相关产业链发展,提高区域服务质量等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清流县龙津镇、灵地镇、嵩溪镇、长校镇、嵩口镇、赖坊镇、李家乡、田源乡、余朋乡、沙芜乡、里田乡、温郊乡。
三、项目单位:清流县 (略) 。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改造提升12个乡镇运输场站及物流仓储设施,改造面积约34067.5平方米,包括物流运输场站、普通仓库和冷链库等;购置码垛机器人、智能叉车、多层穿梭车、新能源物流车等552套(辆)设备;配套建设道路172.63公里、停车位600个、广告牌480个等附属设施。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87040万元。资金除申请专项债券外,其余由县财政统筹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52个月。
七、根据招标投标法、 (略) 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业主决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清流县交通运输局审查,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清流县 (略) :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清流县域乡村综合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清流县域乡村综合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编码:2308-*-04-01-*)的建设,对于补齐现代化农业基础设施短板,促进我县农产品更好更快的发展,增加就业带动相关产业链发展,提高区域服务质量等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清流县龙津镇、灵地镇、嵩溪镇、长校镇、嵩口镇、赖坊镇、李家乡、田源乡、余朋乡、沙芜乡、里田乡、温郊乡。
三、项目单位:清流县 (略) 。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改造提升12个乡镇运输场站及物流仓储设施,改造面积约34067.5平方米,包括物流运输场站、普通仓库和冷链库等;购置码垛机器人、智能叉车、多层穿梭车、新能源物流车等552套(辆)设备;配套建设道路172.63公里、停车位600个、广告牌480个等附属设施。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87040万元。资金除申请专项债券外,其余由县财政统筹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52个月。
七、根据招标投标法、 (略) 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业主决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清流县交通运输局审查,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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