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华蓥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9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新建电脑散热配件、模组生产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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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华蓥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9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新建电脑散热配件、模组生产线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四川鸿 (略) 《新建电脑散热配件、模组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6日—2023年10月8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6-*

地 址: (略) 红星四路85 (略) 华蓥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建电脑散热配件、模组生产线项目

(略) 工业新城西部硅谷

四川鸿 (略)

四川倍诚 (略)

本项目修建无尘车间8500平方米,其中行政区500平方米,配套建设环保、消防、供电等附属工程,建成电脑散热配件、模组生产线10条,全部建成后年产电脑散热配件、模组1亿件以上。本项目总投资1885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1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12%。

一、施工期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措施

(一)废气。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焊接设备产生的焊烟。(1)运输车辆扬尘。本项目对已建标准房进行适应性装修改造,生产设备由车辆运输进场,车辆运输过程中将会产生一部分运输扬尘。采取以下措施:①在场内定期对道路进行洒水。②对运输材料的车辆加盖篷布。③严禁抛撒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并在指定的垃圾处置场处置。不能及时清运的,应设置临时密闭性垃圾堆放场地进行保存。④堆放场地必要时加盖蓬布或洒水,防止二次扬尘污染。(2)机械和运输车辆废气。施工期间,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运行,会排放一定量的CO、NOx以及未完全燃烧的THC等,其特点是排放量小,属间断性排放,影响较小。

(二)施工废水。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污 (略) 西部硅谷预处理池处理后通过园区管 (略) 工业新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渠江。

(三)施工固废。目施工期间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装修材料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废装修材料经分类收集后统一外售至废旧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四)噪声。项目施工期装修过程使用的机械(如电钻、手工钻等)噪声值在 80dB(A)以上。施工期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进一步减轻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具体如下:①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②合理设计施工布置。为了尽可能的减轻项目施工对周边产生噪声污染,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尽可能将产生高噪声的作业点置于施工场地中部区域,以有效利用施工场地的距离衰减作用减少对项目周边影响。③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所有施工安排在白天进行,建设工程项目严禁在22时至次日6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因工艺要求或者特殊需要确需进行夜间施工的必须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④文明施工。材料装卸采用人工传递,装卸、搬运钢管、模板等严禁抛掷;木工房使用前应完全封闭;在室内施工时关闭窗户,以阻隔噪声。⑤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和教育,施工中减少不必要的金属敲击声;材料运输等汽车进场安排专人指挥,场内禁止运输车辆鸣笛。

二、运营期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措施。

(一)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在注塑、丝印/镭雕、焊接、喷漆、流平、烘干、清洗工序产生。注塑废气、酒精挥发有机废气收集后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由1根排气筒排放(DA001);焊接废气通过密闭管道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经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锡膏挥发有机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镭雕废气通过密闭管道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经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丝印废气在4台网印机上方设置集气罩进行收集,经收集后汇入总管经过通过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清洗废气经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喷漆及流平废气经水帘柜除漆雾后与烤漆有机废气一起经“喷淋塔+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 15m 高排气筒(DA003、DA004、DA005、DA006)排放;地轨喷涂线烘箱天然气随地轨喷涂线喷漆、烘干有机废气一起收集,通过“喷淋塔+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手动喷涂线烘箱天然气随手动喷涂线喷漆、烘干有机废气一起收集,通过“喷淋塔+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 15m 高排气筒(DA006)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

(二)废水。本项目运营期水喷淋循环废水经絮凝沉淀后回用于水帘幕用水,不外排;清洗废水经蒸馏后回用,不外排。

(三)固废废物。项目营运期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合格品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经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废活性炭、沾染了危险废物的废原料包装桶、废胶带等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资质单位处置;水帘除漆雾废暂存于危废库,根据危险废物鉴定结果进行相应处置。如为一般固废可以经过絮凝沉淀后进入园区管网, (略) 工业新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如为危废应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漆渣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根据危险废物鉴定结果进行相应处置,如为一般固废可以外售综合利用,如为危废应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四)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约 65-85dB(A)。项目选用高效低噪设备,合理布设高噪声设备位置,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并采取有效的隔声 、消声和减震措施。

(五)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本项目坚持“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控制、应急响应”的基本原则,要求对厂区进行分区防渗,厂区按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划分,分别采取不同等级的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化学品库房、喷漆房、循环水池):项目危废暂存间地面采用抗渗混凝土铺设,采用至少2mm厚高密度聚*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防渗材料,确保渗透系数 K≤1×10-10cm/s;除危废暂存间外的其他重点防渗区域地面采用抗渗混凝土铺设,并采用2mm的环氧树脂漆做防腐防渗处理,确保渗透系数 K≤1.0×10-7m/s,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一般防渗区(生产车间、事故池、一般固废间):地面采用抗渗混凝土铺设,确保渗透系数 K≤1×10-7cm/s,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简单防渗区(道路、办公区等除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外的其它区域):一般地面硬化。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废气、废水处理装置的维护力度,定期对液态物料贮存装置进行检查,发现老旧破损情况及时更换,强各类液态物料运输、使用、储存环节的环境管理,避免跑冒滴漏,工作人员定期培训等措施。

三、其他部门意见

(略) 发展和改革局予以备案(川投资备【2303-*-04-01-*】FGQB-0193号)。

责任编辑:罗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四川鸿 (略) 《新建电脑散热配件、模组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6日—2023年10月8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6-*

地 址: (略) 红星四路85 (略) 华蓥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建电脑散热配件、模组生产线项目

(略) 工业新城西部硅谷

四川鸿 (略)

四川倍诚 (略)

本项目修建无尘车间8500平方米,其中行政区500平方米,配套建设环保、消防、供电等附属工程,建成电脑散热配件、模组生产线10条,全部建成后年产电脑散热配件、模组1亿件以上。本项目总投资1885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1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12%。

一、施工期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措施

(一)废气。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焊接设备产生的焊烟。(1)运输车辆扬尘。本项目对已建标准房进行适应性装修改造,生产设备由车辆运输进场,车辆运输过程中将会产生一部分运输扬尘。采取以下措施:①在场内定期对道路进行洒水。②对运输材料的车辆加盖篷布。③严禁抛撒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并在指定的垃圾处置场处置。不能及时清运的,应设置临时密闭性垃圾堆放场地进行保存。④堆放场地必要时加盖蓬布或洒水,防止二次扬尘污染。(2)机械和运输车辆废气。施工期间,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运行,会排放一定量的CO、NOx以及未完全燃烧的THC等,其特点是排放量小,属间断性排放,影响较小。

(二)施工废水。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污 (略) 西部硅谷预处理池处理后通过园区管 (略) 工业新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渠江。

(三)施工固废。目施工期间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装修材料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废装修材料经分类收集后统一外售至废旧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四)噪声。项目施工期装修过程使用的机械(如电钻、手工钻等)噪声值在 80dB(A)以上。施工期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进一步减轻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具体如下:①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②合理设计施工布置。为了尽可能的减轻项目施工对周边产生噪声污染,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尽可能将产生高噪声的作业点置于施工场地中部区域,以有效利用施工场地的距离衰减作用减少对项目周边影响。③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所有施工安排在白天进行,建设工程项目严禁在22时至次日6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因工艺要求或者特殊需要确需进行夜间施工的必须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④文明施工。材料装卸采用人工传递,装卸、搬运钢管、模板等严禁抛掷;木工房使用前应完全封闭;在室内施工时关闭窗户,以阻隔噪声。⑤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和教育,施工中减少不必要的金属敲击声;材料运输等汽车进场安排专人指挥,场内禁止运输车辆鸣笛。

二、运营期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措施。

(一)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在注塑、丝印/镭雕、焊接、喷漆、流平、烘干、清洗工序产生。注塑废气、酒精挥发有机废气收集后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由1根排气筒排放(DA001);焊接废气通过密闭管道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经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锡膏挥发有机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镭雕废气通过密闭管道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经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丝印废气在4台网印机上方设置集气罩进行收集,经收集后汇入总管经过通过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清洗废气经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喷漆及流平废气经水帘柜除漆雾后与烤漆有机废气一起经“喷淋塔+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 15m 高排气筒(DA003、DA004、DA005、DA006)排放;地轨喷涂线烘箱天然气随地轨喷涂线喷漆、烘干有机废气一起收集,通过“喷淋塔+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手动喷涂线烘箱天然气随手动喷涂线喷漆、烘干有机废气一起收集,通过“喷淋塔+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 15m 高排气筒(DA006)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

(二)废水。本项目运营期水喷淋循环废水经絮凝沉淀后回用于水帘幕用水,不外排;清洗废水经蒸馏后回用,不外排。

(三)固废废物。项目营运期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合格品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经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废活性炭、沾染了危险废物的废原料包装桶、废胶带等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资质单位处置;水帘除漆雾废暂存于危废库,根据危险废物鉴定结果进行相应处置。如为一般固废可以经过絮凝沉淀后进入园区管网, (略) 工业新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如为危废应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漆渣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根据危险废物鉴定结果进行相应处置,如为一般固废可以外售综合利用,如为危废应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四)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约 65-85dB(A)。项目选用高效低噪设备,合理布设高噪声设备位置,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并采取有效的隔声 、消声和减震措施。

(五)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本项目坚持“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控制、应急响应”的基本原则,要求对厂区进行分区防渗,厂区按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划分,分别采取不同等级的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化学品库房、喷漆房、循环水池):项目危废暂存间地面采用抗渗混凝土铺设,采用至少2mm厚高密度聚*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防渗材料,确保渗透系数 K≤1×10-10cm/s;除危废暂存间外的其他重点防渗区域地面采用抗渗混凝土铺设,并采用2mm的环氧树脂漆做防腐防渗处理,确保渗透系数 K≤1.0×10-7m/s,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一般防渗区(生产车间、事故池、一般固废间):地面采用抗渗混凝土铺设,确保渗透系数 K≤1×10-7cm/s,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简单防渗区(道路、办公区等除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外的其它区域):一般地面硬化。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废气、废水处理装置的维护力度,定期对液态物料贮存装置进行检查,发现老旧破损情况及时更换,强各类液态物料运输、使用、储存环节的环境管理,避免跑冒滴漏,工作人员定期培训等措施。

三、其他部门意见

(略) 发展和改革局予以备案(川投资备【2303-*-04-01-*】FGQB-0193号)。

责任编辑:罗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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