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碑廓城建佳苑二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关于《碑廓城建佳苑二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等文件规定, (略) 岚 (略) 委托国评检测(山东)有限公司对碑廓城建佳苑二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开展调查工作,编制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项目概况
地块名称:碑廓城建佳苑二期地块
项目位置: (略) 岚山区碑廓镇巨碑路以东、文化路以南
中心坐标:东经119.*°,北纬35.*°
项目委托方: (略) 岚 (略)
二、调查结论
根据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对收集的资料、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现场快检分析,确认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认为碑廓城建佳苑二期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满足居住用地的开发利用要求,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三、公共咨询途径
本项目公示采用网上公示的形式,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办公室内,报告查阅 (略) 高新七路99号。
联系电话:*
2023年9月26日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等文件规定, (略) 岚 (略) 委托国评检测(山东)有限公司对碑廓城建佳苑二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开展调查工作,编制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项目概况
地块名称:碑廓城建佳苑二期地块
项目位置: (略) 岚山区碑廓镇巨碑路以东、文化路以南
中心坐标:东经119.*°,北纬35.*°
项目委托方: (略) 岚 (略)
二、调查结论
根据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对收集的资料、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现场快检分析,确认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认为碑廓城建佳苑二期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满足居住用地的开发利用要求,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三、公共咨询途径
本项目公示采用网上公示的形式,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办公室内,报告查阅 (略) 高新七路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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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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