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国家高新区医药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海口国家高新区医药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海口国家高新区医药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一次公告。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海口国家高新区医药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2)建设地点: (略) 大坡镇东昌农场十队。
(3)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12m2,总建筑面积44850.07m2,主要进行实验楼、检疫厂房、实验厂房、 (略) 、饲料房、员工食堂、倒班宿舍、园区道路及对外配套道路等建设,项目建设分为行政生活区、隔离检疫区、生产区、饲料加工区、污物水处理区以及其他辅助设施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海口高新区 (略)
联系人: 汪经理
联系电话:*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海口国家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大楼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海南 (略)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898-*
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美兰区国瑞大厦B座西塔3504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2023-9-26
2023-09-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海口国家高新区医药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一次公告。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海口国家高新区医药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2)建设地点: (略) 大坡镇东昌农场十队。
(3)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12m2,总建筑面积44850.07m2,主要进行实验楼、检疫厂房、实验厂房、 (略) 、饲料房、员工食堂、倒班宿舍、园区道路及对外配套道路等建设,项目建设分为行政生活区、隔离检疫区、生产区、饲料加工区、污物水处理区以及其他辅助设施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海口高新区 (略)
联系人: 汪经理
联系电话:*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海口国家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大楼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海南 (略)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898-*
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美兰区国瑞大厦B座西塔3504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2023-9-26
2023-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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