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山红枫片区市政工程及便民河路项目——邮轮大道翠霞路至乐江路段、江枫大道乐江路至疏港大道段工程全本公示
栖霞山红枫片区市政工程及便民河路项目——邮轮大道翠霞路至乐江路段、江枫大道乐江路至疏港大道段工程全本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栖霞 (略) 政工程及便民河路项目——邮轮大道(翠霞路至乐江路段)、江枫大道(乐江路至疏港大道段)工程;
建设地点:栖霞山东侧;
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邮轮大道(翠霞路至乐江路段)、江枫大道(乐江路至疏港大道段)道路及附属工程,道路全长2163m,其中邮轮大道(翠霞路至乐江路段)长150m,江枫大道(乐江路至疏港大道段)长2013m。道路宽度为45m,道路等级为主干道,设计车速为60km/h。
二、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1、废气
(1)施工期:项目施工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废气和沥青烟气。对施工场地洒水、设置施工围挡、建筑材料进行密闭覆盖等措施可以减小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会因为燃料的燃烧而产生一定的废气,类比相似施工过程,该部分废气产生量极少,且产生时间有限,可以忽略不计;本项目采用预拌商品混凝土,现场不设搅拌站,大风和雾霾天气停止施工等措施,可以有效降低施工期施工扬尘、沥青烟气对沿线大气环境的影响。由于施工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的结束,上述环境影响也将消失。
(2)营运期:本项目建成营运后,主要的大气污染源是汽车尾气,通过加强道路两侧绿化,严禁尾气超标排放车辆驶入路段等措施,可以有效降低营运期汽车尾气对环境的影响。
2、废水
(1)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 (略) 政管网进入东阳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经临时隔油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区降尘;泥浆废水经泥浆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用于施工洒水降尘。
(2)营运期:项目营运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路面、桥面径流。 (略) 路段经边沟收集后排入非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水体;城市 (略) 雨水管网。
3、噪声
(1)施工期:本项目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各施工机械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本项目施工道路沿线将设置实心围挡、采用低噪声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等措施,施工期间不会产生噪声扰民影响。
(2)营运期: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车辆噪声。通过对道路周边加密绿化,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区域道路采用低噪声路面、限速、禁止鸣笛、加强跟踪监测等措施,可以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1)施工期:本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废弃土 (略) 城市管理局核准的工程渣土弃置场处理;泥浆废 (略) 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
(2)营运期:本项目营运期不产生固体废物。
三、综合评价结论要点
栖霞 (略) 政工程及便民河路项目——邮轮大道(翠霞路至乐江路段)、江枫大道(乐江路至疏港大道段)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工程建设期间及运营期间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在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较小且可接受。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讲,本项目的建设实施是可行的。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京栖 (略)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栖霞区栖霞街道南水新村98号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南京栖 (略)
2023年8月2日
作者(134点击查看>>*7773,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3-09-25 17:17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栖霞 (略) 政工程及便民河路项目——邮轮大道(翠霞路至乐江路段)、江枫大道(乐江路至疏港大道段)工程;
建设地点:栖霞山东侧;
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邮轮大道(翠霞路至乐江路段)、江枫大道(乐江路至疏港大道段)道路及附属工程,道路全长2163m,其中邮轮大道(翠霞路至乐江路段)长150m,江枫大道(乐江路至疏港大道段)长2013m。道路宽度为45m,道路等级为主干道,设计车速为60km/h。
二、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1、废气
(1)施工期:项目施工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废气和沥青烟气。对施工场地洒水、设置施工围挡、建筑材料进行密闭覆盖等措施可以减小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会因为燃料的燃烧而产生一定的废气,类比相似施工过程,该部分废气产生量极少,且产生时间有限,可以忽略不计;本项目采用预拌商品混凝土,现场不设搅拌站,大风和雾霾天气停止施工等措施,可以有效降低施工期施工扬尘、沥青烟气对沿线大气环境的影响。由于施工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的结束,上述环境影响也将消失。
(2)营运期:本项目建成营运后,主要的大气污染源是汽车尾气,通过加强道路两侧绿化,严禁尾气超标排放车辆驶入路段等措施,可以有效降低营运期汽车尾气对环境的影响。
2、废水
(1)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 (略) 政管网进入东阳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经临时隔油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区降尘;泥浆废水经泥浆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用于施工洒水降尘。
(2)营运期:项目营运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路面、桥面径流。 (略) 路段经边沟收集后排入非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水体;城市 (略) 雨水管网。
3、噪声
(1)施工期:本项目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各施工机械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本项目施工道路沿线将设置实心围挡、采用低噪声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等措施,施工期间不会产生噪声扰民影响。
(2)营运期: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车辆噪声。通过对道路周边加密绿化,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区域道路采用低噪声路面、限速、禁止鸣笛、加强跟踪监测等措施,可以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1)施工期:本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废弃土 (略) 城市管理局核准的工程渣土弃置场处理;泥浆废 (略) 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
(2)营运期:本项目营运期不产生固体废物。
三、综合评价结论要点
栖霞 (略) 政工程及便民河路项目——邮轮大道(翠霞路至乐江路段)、江枫大道(乐江路至疏港大道段)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工程建设期间及运营期间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在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较小且可接受。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讲,本项目的建设实施是可行的。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京栖 (略)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栖霞区栖霞街道南水新村98号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南京栖 (略)
2023年8月2日
作者(134点击查看>>*7773,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3-09-25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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