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文昌翁田10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中广核文昌翁田10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中广核文昌翁田10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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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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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核文昌翁田10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
中广核(文昌) (略) " | |
(略) 翁田镇- | |
海南纳川 (略) | |
项目光伏区占地面积:*m2,其中升压站:10575m2;送出线路:8.4km。项目光伏阵列设置32个发电单元,规划装机容量100MW,建设220kV升压站一座,主变容量为100MVA,送出线路为220kV单回路线路,路径长约为8.4km。 | |
中广核文昌翁田10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选址环境合理,符合“三线一单”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当地城镇发展规划要求,在实施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可将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控制在相应标准要求的范围内,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及2021年修改单,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中的“五、新能源”中的“1、太阳能热发电集热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应用、逆变控制系统开发制造”。 本项目不在《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值目录(2019年版)》禁止类和限制类,因此项 (略) 产业政策要求。 | |
本项目的建设与《 (略) 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 (略)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 (略) 生态红线保护规划、产业 (略) 的准入清单、 (略) (略) “三线一单”等相关规划均符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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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项目运营期排污特征,本项目运营期污染物不需申请总量控制。 | |
升压站站区绿化,塔基及周边用地绿化恢复;不种植《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中公布的入侵物种;加强管理、制定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奖惩制度等。光伏阵列检修及项目其他运维活动不得对鱼塘生态环境造成影响,不得向周边水体排放污染物;措施可行。 | |
1、大气环境:本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属于达标区。 2、水环境:项目附近最近的地表水体为光伏场区西1.1km的黑溪,根据《 (略) 环境质量年报(2022年)》,2022年开展监测的黑溪公坡镇断面水质为劣Ⅴ类,为重度污染。 (略) 目前正在推进黑溪水质达标治理工程,水质将得到逐步改善。 3、声环境:输电线路两侧各40m范围内敏感点敏感点满足声环境质量1类标准要求。 4、电磁环境:本工程所有监测点位工频电场强度监测值1.05~68.5V/m之间、工频磁感应强度监测值在0.0056~0.028μT之间,均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的电场强度4kV/m及磁感应强度 100μT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 |
施工期:在暴雨季节暂停施工;施工时合理处置挖方和填方;加强施工质量和施工管理,避免风险事故发生; 运营期:按规定设有事故油池;设有火灾报警装置、防雷保护系统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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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中广核文昌翁田10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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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核(文昌) (略) " | |
(略) 翁田镇- | |
海南纳川 (略) | |
项目光伏区占地面积:*m2,其中升压站:10575m2;送出线路:8.4km。项目光伏阵列设置32个发电单元,规划装机容量100MW,建设220kV升压站一座,主变容量为100MVA,送出线路为220kV单回路线路,路径长约为8.4km。 | |
中广核文昌翁田10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选址环境合理,符合“三线一单”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当地城镇发展规划要求,在实施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可将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控制在相应标准要求的范围内,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及2021年修改单,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中的“五、新能源”中的“1、太阳能热发电集热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应用、逆变控制系统开发制造”。 本项目不在《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值目录(2019年版)》禁止类和限制类,因此项 (略) 产业政策要求。 | |
本项目的建设与《 (略) 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 (略)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 (略) 生态红线保护规划、产业 (略) 的准入清单、 (略) (略) “三线一单”等相关规划均符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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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项目运营期排污特征,本项目运营期污染物不需申请总量控制。 | |
升压站站区绿化,塔基及周边用地绿化恢复;不种植《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中公布的入侵物种;加强管理、制定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奖惩制度等。光伏阵列检修及项目其他运维活动不得对鱼塘生态环境造成影响,不得向周边水体排放污染物;措施可行。 | |
1、大气环境:本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属于达标区。 2、水环境:项目附近最近的地表水体为光伏场区西1.1km的黑溪,根据《 (略) 环境质量年报(2022年)》,2022年开展监测的黑溪公坡镇断面水质为劣Ⅴ类,为重度污染。 (略) 目前正在推进黑溪水质达标治理工程,水质将得到逐步改善。 3、声环境:输电线路两侧各40m范围内敏感点敏感点满足声环境质量1类标准要求。 4、电磁环境:本工程所有监测点位工频电场强度监测值1.05~68.5V/m之间、工频磁感应强度监测值在0.0056~0.028μT之间,均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的电场强度4kV/m及磁感应强度 100μT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 |
施工期:在暴雨季节暂停施工;施工时合理处置挖方和填方;加强施工质量和施工管理,避免风险事故发生; 运营期:按规定设有事故油池;设有火灾报警装置、防雷保护系统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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