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新县城乡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程项目——第一期县城区、台岭建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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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新县城乡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程项目——第一期县城区、台岭建设项

永新县民政局:

你局报来《关于永新县城乡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程项目——第一期(县城区、台岭)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收悉。根据我委永发改社会字〔2023〕46号文批复内容、专家评审意见、第三方工程咨询机构意见(赣华咨询〔2023〕138号)、初步设计及概算本等材料,经研究,现就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永新县城及台岭乡。

二、建设内容

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18945.03平米(含县城区17064.90平方米;台岭1880.13平方米)。

永新县城乡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县城区养老服务中心用地面积为21447.7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7064.90平方米,县城区地上五层,地下一层,建筑高度20.9米,总床位数为299个,其中单人间4个,双人间40个,三人间99个,失能老人六人间156个。总汽车停车位:140辆,地下46辆,地面94辆。非机动车停车位312辆。

永新县城乡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程项目—— (略) 附属设施改建工程拟建3#楼总建筑面积为1825.81平方米,建筑占地602.04平方米,总共4层,设有24个床位,同时对食堂、厨房提升改造,围墙拆除重建,场 (略) 政等进行梳理改造,增加发电机房,拆除现有老建筑(危房),增设门卫等建设。

三、工程设计

(一)基本同意总平面设计。

(二)基本同意结构、给排水、电气、电讯、暖通、环保、消防、节能、防水、无障碍、装配式建筑等设计。

四、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6499.56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5679.00 万元,建设工程其他费用354.20万元,预备费301.66万元,建设期利息164.74万元。资金筹措方式:根据永新县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确认表项目建设资金安排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不足部分由单位自筹(附表:项目概算核定表)。

五、其他

(一)按照建筑、结构、节能、环保、消防等有关法规要求或标准规定,对项目进行优化、补充和完善,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二)贯彻科学规范、生态环保、经济合理的设计原则,确保项目设计内容合理完整,概算编制准确齐全。

(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第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经本批复核定的投资概算是控制项目总投资的依据;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局应当提出调整方案及资金来源,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我委核定。

有关单位应严格执行本批复,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设计变更和概算调整须严格按县政府办《关于印发永新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永府办字〔2021〕7号)文件执行。

附件:永新县城乡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程项目——第一期(县城区、台岭)建设项目概算核定表

?2023年6月21日



永新县城乡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程项目——第一期(县城区、台岭)建设项目概算核定表

序号

工程和费用名称

价值(万元)

技经指标

备注

投资占比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室外工程

其他费用

总价值

数量

单位

价值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建筑安装工程费





5679.00






87.38%

(1)

(略) 附属设施改建工程












1

房建部分












1.1

(略) -土建、装饰

346.69




346.69

1825.81

m2

1898.83

元/m2


5.33%

1.2

(略) -安装


87.58



87.58

1825.81

m2

479.68

元/m2


1.35%

1.3

家具家电

81.89




81.89

1825.81

m2

448.51

元/m2


1.26%

1.4

食堂改造及围墙

150.63




150.63






2.32%

1.5

发电机房

8.31




8.31

34.32

m2

2421.33

元/m2


0.13%


小计

587.52

87.58



675.10

1860.13





10.39%

2

市政园林部分












2.1

园林及室外工程



173.09


173.09






2.66%


小计



173.09


173.09






2.66%

(2)

县城区养老服务中心工程












1

房建部分












1.1

县城区养老服务中心-土建、装饰

3345.14




3345.14

17064.90

m2

1960.25

元/m2


51.47%

1.2

县城区养老服务中心-安装


899.12



899.12

17064.90

m2

526.88

元/m2


13.83%

1.3

家具家电

223.26




223.26

17064.90

m2

130.83

元/m2


3.44%


小计

3568.40

899.12



4467.52

17064.90

m2

2617.96

元/m2


68.74%

2

市政园林部分












2.1

园林及室外工程



363.29


363.29






5.59%


小计



363.29


363.29






5.59%


工程费用合计

4155.92

986.70

536.38


5679.00






87.38%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354.20






5.45%

1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




8.00

8.00





估算

0.12%

2

环境影响咨询费




10.00

10.00





估算

0.15%

3

建设单位管理费




56.79

56.79





(一)×1%

0.87%

4

工程造价咨询费




22.72

22.72





(一)×0.4%

0.35%

5

招标代理费




11.36

11.36





(一)×0.2%

0.17%

6

勘察设计费




113.58

113.58





(一)×2%

1.75%

7

施工图审查费




6.81

6.81





(一)×0.12%

0.10%

8

工程监理费




73.83

73.83





(一)×1.3%

1.14%

9

场地准备费及临时设施费




45.43

45.43





(一)×0.8%

0.70%

10

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




5.68

5.68





(一)×0.2%

0.09%


工程建设其他费合计




354.20

354.20






5.45%

预备费




301.66

301.66






4.64%

1.1

基本预备费




301.66

301.66





[(一)+(二)] ×5%

4.64%

建设期利息




164.71

164.71





建设期3年,专项债金额占总投资16.6%

2.53%

设计概算总投资合计




6499.56

6499.56





(一)+(二)+(三)

100.00%



永新县民政局:

你局报来《关于永新县城乡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程项目——第一期(县城区、台岭)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收悉。根据我委永发改社会字〔2023〕46号文批复内容、专家评审意见、第三方工程咨询机构意见(赣华咨询〔2023〕138号)、初步设计及概算本等材料,经研究,现就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永新县城及台岭乡。

二、建设内容

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18945.03平米(含县城区17064.90平方米;台岭1880.13平方米)。

永新县城乡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县城区养老服务中心用地面积为21447.7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7064.90平方米,县城区地上五层,地下一层,建筑高度20.9米,总床位数为299个,其中单人间4个,双人间40个,三人间99个,失能老人六人间156个。总汽车停车位:140辆,地下46辆,地面94辆。非机动车停车位312辆。

永新县城乡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程项目—— (略) 附属设施改建工程拟建3#楼总建筑面积为1825.81平方米,建筑占地602.04平方米,总共4层,设有24个床位,同时对食堂、厨房提升改造,围墙拆除重建,场 (略) 政等进行梳理改造,增加发电机房,拆除现有老建筑(危房),增设门卫等建设。

三、工程设计

(一)基本同意总平面设计。

(二)基本同意结构、给排水、电气、电讯、暖通、环保、消防、节能、防水、无障碍、装配式建筑等设计。

四、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6499.56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5679.00 万元,建设工程其他费用354.20万元,预备费301.66万元,建设期利息164.74万元。资金筹措方式:根据永新县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确认表项目建设资金安排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不足部分由单位自筹(附表:项目概算核定表)。

五、其他

(一)按照建筑、结构、节能、环保、消防等有关法规要求或标准规定,对项目进行优化、补充和完善,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二)贯彻科学规范、生态环保、经济合理的设计原则,确保项目设计内容合理完整,概算编制准确齐全。

(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第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经本批复核定的投资概算是控制项目总投资的依据;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局应当提出调整方案及资金来源,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我委核定。

有关单位应严格执行本批复,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设计变更和概算调整须严格按县政府办《关于印发永新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永府办字〔2021〕7号)文件执行。

附件:永新县城乡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程项目——第一期(县城区、台岭)建设项目概算核定表

?2023年6月21日



永新县城乡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程项目——第一期(县城区、台岭)建设项目概算核定表

序号

工程和费用名称

价值(万元)

技经指标

备注

投资占比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室外工程

其他费用

总价值

数量

单位

价值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建筑安装工程费





5679.00






87.38%

(1)

(略) 附属设施改建工程












1

房建部分












1.1

(略) -土建、装饰

346.69




346.69

1825.81

m2

1898.83

元/m2


5.33%

1.2

(略) -安装


87.58



87.58

1825.81

m2

479.68

元/m2


1.35%

1.3

家具家电

81.89




81.89

1825.81

m2

448.51

元/m2


1.26%

1.4

食堂改造及围墙

150.63




150.63






2.32%

1.5

发电机房

8.31




8.31

34.32

m2

2421.33

元/m2


0.13%


小计

587.52

87.58



675.10

1860.13





10.39%

2

市政园林部分












2.1

园林及室外工程



173.09


173.09






2.66%


小计



173.09


173.09






2.66%

(2)

县城区养老服务中心工程












1

房建部分












1.1

县城区养老服务中心-土建、装饰

3345.14




3345.14

17064.90

m2

1960.25

元/m2


51.47%

1.2

县城区养老服务中心-安装


899.12



899.12

17064.90

m2

526.88

元/m2


13.83%

1.3

家具家电

223.26




223.26

17064.90

m2

130.83

元/m2


3.44%


小计

3568.40

899.12



4467.52

17064.90

m2

2617.96

元/m2


68.74%

2

市政园林部分












2.1

园林及室外工程



363.29


363.29






5.59%


小计



363.29


363.29






5.59%


工程费用合计

4155.92

986.70

536.38


5679.00






87.38%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354.20






5.45%

1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




8.00

8.00





估算

0.12%

2

环境影响咨询费




10.00

10.00





估算

0.15%

3

建设单位管理费




56.79

56.79





(一)×1%

0.87%

4

工程造价咨询费




22.72

22.72





(一)×0.4%

0.35%

5

招标代理费




11.36

11.36





(一)×0.2%

0.17%

6

勘察设计费




113.58

113.58





(一)×2%

1.75%

7

施工图审查费




6.81

6.81





(一)×0.12%

0.10%

8

工程监理费




73.83

73.83





(一)×1.3%

1.14%

9

场地准备费及临时设施费




45.43

45.43





(一)×0.8%

0.70%

10

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




5.68

5.68





(一)×0.2%

0.09%


工程建设其他费合计




354.20

354.20






5.45%

预备费




301.66

301.66






4.64%

1.1

基本预备费




301.66

301.66





[(一)+(二)] ×5%

4.64%

建设期利息




164.71

164.71





建设期3年,专项债金额占总投资16.6%

2.53%

设计概算总投资合计




6499.56

6499.56





(一)+(二)+(三)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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