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新县妇幼保健院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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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新县妇幼保健院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永新县永新 (略) :

  你院报来《关于恳请审批永新 (略) 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收悉。根据我委永发改社会字〔2023〕13号文批复内容、专家评审意见、第三方工程咨询机构意见(吉金咨字〔2023〕29号)、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等材料,经研究,现就该项目(代码:2105-*-04-01-*)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本项 (略) (略) 永新县河东新区,建设地块位于田南路以北,阳家路以南,东里大道以西,子珍大道以东。

  二、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 (略) 综合楼、月子中心(人才公寓与食堂)、地下车库等,拟建床位300床,配置相应医疗设备与其他设备,机动车停车位329辆,其中地上162辆,地下167辆,非机动车停车位775辆,均设置在地上。项目总用地面积37333.66㎡,总建筑面积45247.78㎡,地上36847.47㎡,地下8179.83㎡,不计容面积为220.48㎡。

  (一) (略) 综合楼

   (略) (略) 楼、医技楼和门诊楼三部分组成, (略) 楼部分为十层,建筑高度为42.60m,病床数共300床,医技楼部分为三层,门诊楼部分为三层。

?  (二)月子中心(人才公寓与食堂)

  月子中心(人才公寓与食堂)共六层,建筑高度为23.85m,总建筑面积5886.27㎡。

?  (三)地下室

  地 (略) 楼及门急诊医技综合大楼的下方,包括设备用房,地下汽车库及洗衣房三个功能总建筑面积为8179.83㎡。其中车库层高4.0m,停车数为167辆,在南面及西面各设置一个7.0m的机动车出入口。

?  (四)变配电所

  变配电所设置于基地西侧,共一层,建筑高度4.5m,总建筑面积293.25㎡。

?  (五)大门、闸门、道路广场、围墙及绿化等

  1#门卫设置于基地南侧,共一层,建筑高度3.15m,总建筑面积27.32㎡。

  2#门卫设置于基地东侧,共一层,建筑高度3.15m,总建筑面积13.66㎡。

  3#门卫设置于基地北侧,共一层,建筑高度3.15m,总建筑面积27.32㎡。

  三、工程设计

  (一)基本同意总平面设计。

?  (二)基本同意给排水、强弱电、暖通、环保、消防、节能、人防等设计。

四、投资概算

  经核定,本项目投资概算总值23851.90万元,其中建安费20082.55万元,其他费1014.57万元,预备费1054.86万元,建设期专项债券利息1699.92万元。(附表:工程总概算表)

  五、其他

  (一)按照建筑、结构、节能、环保、消防等有关法规要求或标准规定,对项目进行优化、补充和完善,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二)贯彻科学规范、生态环保、经济合理的设计原则,确保项目设计内容合理完整,概算编制准确齐全。

  (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第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经本批复核定的投资概算是控制项目总投资的依据;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校应当提出调整方案及资金来源,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我委核定。

  有关单位应严格执行本批复,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设计变更和概算调整须严格按县政府办《关于印发永新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永府办字〔2021〕7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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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永新 (略) 工程建设项目总概算表


2023年4月4日


永新县永新 (略) :

  你院报来《关于恳请审批永新 (略) 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收悉。根据我委永发改社会字〔2023〕13号文批复内容、专家评审意见、第三方工程咨询机构意见(吉金咨字〔2023〕29号)、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等材料,经研究,现就该项目(代码:2105-*-04-01-*)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本项 (略) (略) 永新县河东新区,建设地块位于田南路以北,阳家路以南,东里大道以西,子珍大道以东。

  二、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 (略) 综合楼、月子中心(人才公寓与食堂)、地下车库等,拟建床位300床,配置相应医疗设备与其他设备,机动车停车位329辆,其中地上162辆,地下167辆,非机动车停车位775辆,均设置在地上。项目总用地面积37333.66㎡,总建筑面积45247.78㎡,地上36847.47㎡,地下8179.83㎡,不计容面积为220.48㎡。

  (一) (略) 综合楼

   (略) (略) 楼、医技楼和门诊楼三部分组成, (略) 楼部分为十层,建筑高度为42.60m,病床数共300床,医技楼部分为三层,门诊楼部分为三层。

?  (二)月子中心(人才公寓与食堂)

  月子中心(人才公寓与食堂)共六层,建筑高度为23.85m,总建筑面积5886.27㎡。

?  (三)地下室

  地 (略) 楼及门急诊医技综合大楼的下方,包括设备用房,地下汽车库及洗衣房三个功能总建筑面积为8179.83㎡。其中车库层高4.0m,停车数为167辆,在南面及西面各设置一个7.0m的机动车出入口。

?  (四)变配电所

  变配电所设置于基地西侧,共一层,建筑高度4.5m,总建筑面积293.25㎡。

?  (五)大门、闸门、道路广场、围墙及绿化等

  1#门卫设置于基地南侧,共一层,建筑高度3.15m,总建筑面积27.32㎡。

  2#门卫设置于基地东侧,共一层,建筑高度3.15m,总建筑面积13.66㎡。

  3#门卫设置于基地北侧,共一层,建筑高度3.15m,总建筑面积27.32㎡。

  三、工程设计

  (一)基本同意总平面设计。

?  (二)基本同意给排水、强弱电、暖通、环保、消防、节能、人防等设计。

四、投资概算

  经核定,本项目投资概算总值23851.90万元,其中建安费20082.55万元,其他费1014.57万元,预备费1054.86万元,建设期专项债券利息1699.92万元。(附表:工程总概算表)

  五、其他

  (一)按照建筑、结构、节能、环保、消防等有关法规要求或标准规定,对项目进行优化、补充和完善,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二)贯彻科学规范、生态环保、经济合理的设计原则,确保项目设计内容合理完整,概算编制准确齐全。

  (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第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经本批复核定的投资概算是控制项目总投资的依据;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校应当提出调整方案及资金来源,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我委核定。

  有关单位应严格执行本批复,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设计变更和概算调整须严格按县政府办《关于印发永新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永府办字〔2021〕7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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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永新 (略) 工程建设项目总概算表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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