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怀化市瑞腾达建材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碎石扩建项目》的拟审批公示
关于《怀化市瑞腾达建材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碎石扩建项目》的拟审批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中方分局审议,拟于近日内批准《 (略) (略) 年产60万吨碎石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中方县城玫瑰路 (略) 生态环境局中方分局
邮编:*
联系电话:074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3年9月25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60万吨碎石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中方县花桥镇三冲口村三组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属扩建,选 (略) 中方县花桥镇三冲口村三组,现有工程占地面积6000m2,本次扩建工程在现有场地南侧新增1357m2建设用地,扩建后总占地面积7357m2。扩建工程主要包括原料堆场、成品堆场、破碎、筛分生产车间等,新增2套破碎、筛分系统,破碎筛分得到大于10mm石子料作为新增石子料产品,小于等于10mm的石子料作为现有机制砂生产线的原料。扩建工程新增碎石产品60万t/a。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项目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重点做好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按照“6个100%”要求,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文明施工,减小噪声和扬尘污染,做好水土保持。 二、运营期 1、废气:堆场设置封闭厂棚、喷淋降尘设备;卸料区采取喷淋除尘;破碎、筛分、料仓生产车间密闭,采取喷淋抑尘措施,运输车辆控制车速、洒水降尘、加盖篷布,确保场界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采取以上措施后,运营期废气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车辆清洗废水、初期雨水。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或厂区降尘洒水;生活污水依托原有项目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农肥。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采取密闭厂房、基础减震,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及保养等措施后,项目南西北厂界处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东厂界处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污染物:沉淀池产生的污泥依托现有压滤机压滤脱水+自然风干后作为建筑材料外售综合利用;机械日常保养维护产生的废润滑油及含油抹布、手套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厂内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应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略) 生态环境局中方分局审议,拟于近日内批准《 (略) (略) 年产60万吨碎石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中方县城玫瑰路 (略) 生态环境局中方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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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4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3年9月25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60万吨碎石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中方县花桥镇三冲口村三组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属扩建,选 (略) 中方县花桥镇三冲口村三组,现有工程占地面积6000m2,本次扩建工程在现有场地南侧新增1357m2建设用地,扩建后总占地面积7357m2。扩建工程主要包括原料堆场、成品堆场、破碎、筛分生产车间等,新增2套破碎、筛分系统,破碎筛分得到大于10mm石子料作为新增石子料产品,小于等于10mm的石子料作为现有机制砂生产线的原料。扩建工程新增碎石产品60万t/a。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项目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重点做好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按照“6个100%”要求,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文明施工,减小噪声和扬尘污染,做好水土保持。 二、运营期 1、废气:堆场设置封闭厂棚、喷淋降尘设备;卸料区采取喷淋除尘;破碎、筛分、料仓生产车间密闭,采取喷淋抑尘措施,运输车辆控制车速、洒水降尘、加盖篷布,确保场界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采取以上措施后,运营期废气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车辆清洗废水、初期雨水。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或厂区降尘洒水;生活污水依托原有项目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农肥。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采取密闭厂房、基础减震,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及保养等措施后,项目南西北厂界处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东厂界处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污染物:沉淀池产生的污泥依托现有压滤机压滤脱水+自然风干后作为建筑材料外售综合利用;机械日常保养维护产生的废润滑油及含油抹布、手套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厂内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应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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