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9月26日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9月26日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批复文号 | 批准日期 | 原文链接 |
1 | 嵊泗管道燃气工程 | 气化 (略) (略) 嵊泗县菜园镇新中心渔港南港区;管道铺设范围为菜园镇纬一路、斗争路、新港路、兴海路、山海路、海滨西路、云龙路、东海路、菜圃路、沙河路、景海路和海滨中路等。 | (略) | 舟环嵊建审〔2023〕13号 | 2023.09.26 |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告期为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10月11日(7个工作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80-*
传真:0580-*
E-MAIL:*@*63.com
通讯地址: (略) 街22号菜场4楼
邮编:*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26日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批复文号 | 批准日期 | 原文链接 |
1 | 嵊泗管道燃气工程 | 气化 (略) (略) 嵊泗县菜园镇新中心渔港南港区;管道铺设范围为菜园镇纬一路、斗争路、新港路、兴海路、山海路、海滨西路、云龙路、东海路、菜圃路、沙河路、景海路和海滨中路等。 | (略) | 舟环嵊建审〔2023〕13号 | 2023.09.26 |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告期为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10月11日(7个工作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80-*
传真:0580-*
E-MAIL:*@*63.com
通讯地址: (略) 街22号菜场4楼
邮编:*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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