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饶河县四排赫哲族乡四排赫哲族村湖羊生态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关于饶河县四排赫哲族乡四排赫哲族村湖羊生态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建设项目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6日-2023年10月8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69-* 通讯地址: (略) 饶河县新阳北路10号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饶河县四排赫哲族乡四排赫哲族村湖羊生态养殖项目 | (略) 饶河县四排赫哲族乡东河村 | 饶河县乡村振兴局 | 黑龙江好旺 (略) | 新建羊舍4栋,建筑面积7584.92平方米;综合性生活用房493.36平方米;办公室285.17平方米;干草棚794.02平方米;储粪间288.48平方米;青贮窖583.84平方米;建成后年存栏湖羊13000只,其中年存栏母羊4000只,存栏公羊1000只,存栏商品羊8000只,年出栏湖羊8000只。 | (一)严格落实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采取场地硬化处理、定期清扫和洒水、禁止现场搅拌商品混凝土和消化石灰等有严重粉尘污染的作业等措施,减少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 运营期采取优化饲料、污粪日产日清及时清运、安装通风装置勤通风换气、羊舍及储粪间定期喷洒除臭剂、加强绿化、粪污密闭运输等措施,臭气浓度(无量纲)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集约化畜禽养殖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氨、硫化氢厂界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一级标准值。 项目羊舍无需供暖,办公室冬季取暖采用电锅炉取暖,安装64kw电锅炉一套。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运营期污水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要求,不对羊舍进行清洗,羊舍采用自动刮粪机对羊粪、羊尿进行清理,收集后直接运至储粪间,采用条垛堆肥工艺进行好氧堆肥处理后还田,实现废水零排放。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信息公开、应急响应”采取相应防渗措施。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由农户清掏堆肥。 (三)严格落实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通过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时间以及距离防护和隔声等措施减少施工噪声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应标准要求。 运营期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加强设备保养维护、利用建筑隔声、加强场界环境绿化、限制车速等措施,降低自动刮粪机、风机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和羊叫声对外环境的影响,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建筑垃圾拉由施工单位按照相关要求清运处理, (略) 政部门统一清运。 运营期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羊粪尿集中收集至储粪间采用条垛堆肥工艺进行好氧堆肥处理后还田;病死羊、胎盘处理与处置要严格按照《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等中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建设项目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6日-2023年10月8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69-* 通讯地址: (略) 饶河县新阳北路10号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饶河县四排赫哲族乡四排赫哲族村湖羊生态养殖项目 | (略) 饶河县四排赫哲族乡东河村 | 饶河县乡村振兴局 | 黑龙江好旺 (略) | 新建羊舍4栋,建筑面积7584.92平方米;综合性生活用房493.36平方米;办公室285.17平方米;干草棚794.02平方米;储粪间288.48平方米;青贮窖583.84平方米;建成后年存栏湖羊13000只,其中年存栏母羊4000只,存栏公羊1000只,存栏商品羊8000只,年出栏湖羊8000只。 | (一)严格落实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采取场地硬化处理、定期清扫和洒水、禁止现场搅拌商品混凝土和消化石灰等有严重粉尘污染的作业等措施,减少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 运营期采取优化饲料、污粪日产日清及时清运、安装通风装置勤通风换气、羊舍及储粪间定期喷洒除臭剂、加强绿化、粪污密闭运输等措施,臭气浓度(无量纲)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集约化畜禽养殖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氨、硫化氢厂界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一级标准值。 项目羊舍无需供暖,办公室冬季取暖采用电锅炉取暖,安装64kw电锅炉一套。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运营期污水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要求,不对羊舍进行清洗,羊舍采用自动刮粪机对羊粪、羊尿进行清理,收集后直接运至储粪间,采用条垛堆肥工艺进行好氧堆肥处理后还田,实现废水零排放。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信息公开、应急响应”采取相应防渗措施。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由农户清掏堆肥。 (三)严格落实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通过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时间以及距离防护和隔声等措施减少施工噪声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应标准要求。 运营期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加强设备保养维护、利用建筑隔声、加强场界环境绿化、限制车速等措施,降低自动刮粪机、风机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和羊叫声对外环境的影响,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建筑垃圾拉由施工单位按照相关要求清运处理, (略) 政部门统一清运。 运营期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羊粪尿集中收集至储粪间采用条垛堆肥工艺进行好氧堆肥处理后还田;病死羊、胎盘处理与处置要严格按照《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等中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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