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州河蓟州东赵各庄镇段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天津市蓟州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州河蓟州东赵各庄镇段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略) 蓟州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中小河流治理项目
州河蓟州东赵各庄镇段治理工程环境影响
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真:022-*
通讯地址: (略) 蓟州区滨河西街5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州河蓟州东赵各庄镇段治理工程 | (略) 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 (略) 蓟州区洇溜镇、东赵各庄镇 | 天津创 (略) | (略) 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拟投资2555.07万元人民币,建设“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州河蓟州上仓镇段治理工程”。治理范围为:州河右堤东赵各庄镇段桩号Y0+000~Y11+719,该河段位于蓟州区洇溜镇、东赵各庄镇,总治理堤防长度11.719km,主要治理内容包括新建10.208km混凝土防汛路,对7座穿堤建筑物拆除复堤,治理5处险工0.855km。本项目实施后河道管理范围保持原状不发生变化。项目环保投资931.7万元。 | 1、大气环境:落实“六个百分百”,采取设置围挡、苫盖、洒水抑尘、冲洗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土方施工避开大风扬尘天气。 2、地表水环境:车辆冲洗废水经处理后可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或回用于冲洗台,禁止直接排入地表水体或平地漫流。生活污水经环保厕所收集后进入化粪池处理,由城管委定期清运。 3、声环境: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过程中产噪设备合理布局,采取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有效降低对施工场地周边声环境质量的影响。 4、固体废物:建筑垃 (略) 市容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拆除后的围堰土方运往项目周边废弃砖厂坑。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城管委定期清运。 5、*生生态环境:(1)严禁湿地公园内自设取弃土场等临时占地;(2)严格土地占用,做好占压区域有肥力的表土、 (略) 绿化用土的保护与利用;(3)严格水土保持措施落实;(4)加强对沿线野生动物的保护。 6、水生生态环境:(1)加强施工人员管理,严禁施工人员下河捕鱼;(2)加强施工组织管理,严禁州河范围内施工发生风险事故。 | / | 2023年9月27日-2023年10月9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略) 蓟州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中小河流治理项目
州河蓟州东赵各庄镇段治理工程环境影响
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真:022-*
通讯地址: (略) 蓟州区滨河西街5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州河蓟州东赵各庄镇段治理工程 | (略) 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 (略) 蓟州区洇溜镇、东赵各庄镇 | 天津创 (略) | (略) 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拟投资2555.07万元人民币,建设“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州河蓟州上仓镇段治理工程”。治理范围为:州河右堤东赵各庄镇段桩号Y0+000~Y11+719,该河段位于蓟州区洇溜镇、东赵各庄镇,总治理堤防长度11.719km,主要治理内容包括新建10.208km混凝土防汛路,对7座穿堤建筑物拆除复堤,治理5处险工0.855km。本项目实施后河道管理范围保持原状不发生变化。项目环保投资931.7万元。 | 1、大气环境:落实“六个百分百”,采取设置围挡、苫盖、洒水抑尘、冲洗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土方施工避开大风扬尘天气。 2、地表水环境:车辆冲洗废水经处理后可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或回用于冲洗台,禁止直接排入地表水体或平地漫流。生活污水经环保厕所收集后进入化粪池处理,由城管委定期清运。 3、声环境: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过程中产噪设备合理布局,采取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有效降低对施工场地周边声环境质量的影响。 4、固体废物:建筑垃 (略) 市容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拆除后的围堰土方运往项目周边废弃砖厂坑。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城管委定期清运。 5、*生生态环境:(1)严禁湿地公园内自设取弃土场等临时占地;(2)严格土地占用,做好占压区域有肥力的表土、 (略) 绿化用土的保护与利用;(3)严格水土保持措施落实;(4)加强对沿线野生动物的保护。 6、水生生态环境:(1)加强施工人员管理,严禁施工人员下河捕鱼;(2)加强施工组织管理,严禁州河范围内施工发生风险事故。 | / | 2023年9月27日-2023年10月9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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