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批上林县EOD“水美壮乡”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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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批上林县EOD“水美壮乡”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上发改项目〔2023〕74号

广西惠林达农 (略) :

报来《关于审批上林县EOD“水美壮乡”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 (略) 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下放行政审批项目详细目录的通知》(桂发改经体〔2012〕619号),经评估,现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促进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生态文明城镇开发等产业融合发展,同意上林县EOD“水美壮乡”一期项目。

二、项目代码:2307-*-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上林县大丰镇、明亮镇、巷贤镇、澄泰乡。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一)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及转运体系建设

生活垃圾填埋场道路加宽硬化600米,山塘围堰土坝回填7000立方米,上游地下水垂直防渗旋挖钻孔帷幕灌注桩1250立方米,垃圾填埋库区防渗系统修复9000平方米,截洪沟修复250米,渗滤液处理车间老旧设备维修3套及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山塘汛期应急抢险设备购置安装3台抽水机及雨水管道建设,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购置安装,应急池周边硬化维护及覆膜;乡镇垃圾中转站提升改造2座以及配套的垃圾收运设备购置。

(二)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建设

开展乡镇现有污水排水管网排查检测,污水管网建设2620米,污水提升泵站1座,以及断头点、淤堵点、错混接点提升改造等。

(三)乡村振兴道路提升工程

建设 (略) 政路衔接道路1400米、产业振兴连接道路2500米。

(四)八角香料特色产业园(一期)建设

建设八角香料加工产业园,总用地面积8.59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9万平方米,设机动车位515个,非机动车位960个,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等。

五、项目总投资:56876.8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2696.9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177.37万元,预备费3112.46万元,建设期利息1890万元。

六、资金来源:申请上级专项资金、政策性银行贷款、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县财政及业主自筹等。

七、下一设计阶段需要补充完善工作:在下阶段的工作中,尽快落实建设资金,进一步优化建设方案。

八、接文后请组织开展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工作,并严格按核准的招标方案(见附件)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初步设计编制完成后报我局审批。

九、本批复下达后,项目建设地点变更、单项工程规模超出批复5%或投资超出批复10%以上的,需到我局重新批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附件:上林县EOD“水美壮乡”一期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2023年9月4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附件

上林县EOD“水美壮乡”一期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形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安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备

核准



核准

核准



其他







核准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略) 批准、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公布的《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本项目总投资56876.81万元,勘察费128.09万元,设计费767.69万元,建安工程费42586.98万元,监理费358.27万元,设备费110万元,其他费12925.78万元(不存在竞争)因此,勘察、设计、建安工程、监理、设备必须采用招标方式,其他可以不采用招标方式。


2023年9月4日



政策解读:

上发改项目〔2023〕74号

广西惠林达农 (略) :

报来《关于审批上林县EOD“水美壮乡”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 (略) 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下放行政审批项目详细目录的通知》(桂发改经体〔2012〕619号),经评估,现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促进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生态文明城镇开发等产业融合发展,同意上林县EOD“水美壮乡”一期项目。

二、项目代码:2307-*-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上林县大丰镇、明亮镇、巷贤镇、澄泰乡。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一)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及转运体系建设

生活垃圾填埋场道路加宽硬化600米,山塘围堰土坝回填7000立方米,上游地下水垂直防渗旋挖钻孔帷幕灌注桩1250立方米,垃圾填埋库区防渗系统修复9000平方米,截洪沟修复250米,渗滤液处理车间老旧设备维修3套及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山塘汛期应急抢险设备购置安装3台抽水机及雨水管道建设,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购置安装,应急池周边硬化维护及覆膜;乡镇垃圾中转站提升改造2座以及配套的垃圾收运设备购置。

(二)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建设

开展乡镇现有污水排水管网排查检测,污水管网建设2620米,污水提升泵站1座,以及断头点、淤堵点、错混接点提升改造等。

(三)乡村振兴道路提升工程

建设 (略) 政路衔接道路1400米、产业振兴连接道路2500米。

(四)八角香料特色产业园(一期)建设

建设八角香料加工产业园,总用地面积8.59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9万平方米,设机动车位515个,非机动车位960个,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等。

五、项目总投资:56876.8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2696.9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177.37万元,预备费3112.46万元,建设期利息1890万元。

六、资金来源:申请上级专项资金、政策性银行贷款、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县财政及业主自筹等。

七、下一设计阶段需要补充完善工作:在下阶段的工作中,尽快落实建设资金,进一步优化建设方案。

八、接文后请组织开展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工作,并严格按核准的招标方案(见附件)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初步设计编制完成后报我局审批。

九、本批复下达后,项目建设地点变更、单项工程规模超出批复5%或投资超出批复10%以上的,需到我局重新批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附件:上林县EOD“水美壮乡”一期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2023年9月4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附件

上林县EOD“水美壮乡”一期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形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安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备

核准



核准

核准



其他







核准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略) 批准、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公布的《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本项目总投资56876.81万元,勘察费128.09万元,设计费767.69万元,建安工程费42586.98万元,监理费358.27万元,设备费110万元,其他费12925.78万元(不存在竞争)因此,勘察、设计、建安工程、监理、设备必须采用招标方式,其他可以不采用招标方式。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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