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林县南丹卫城三产安置区市政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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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林县南丹卫城三产安置区市政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上发改项目〔2023〕68号

上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上林县南丹卫城 (略) 政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 (略) 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下放行政审批项目详细目录的通知》(桂发改经体〔2012〕619号),以及广西勤朴 (略) 组织专家及有关单位工作人员对《上林县南丹卫城 (略) 政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后形成的《评估报告》,现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加 (略) 政基础设施建设, (略) 容市貌,同意上林县南丹卫城 (略) 政道路工程。

二、项目代码:2305-*-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上林县南丹卫片区。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上林县南丹卫片区云温、云周卫城幼儿园、云周林安路、大 (略) 政道路建设8600米,主要包括路基、路面、人行道、照明、绿化、雨污水管网等设施,道路总面积*平方米。

五、项目总投资:10305.27万元。

六、资金来源:申请上级扶持、县财政。

七、下一设计阶段需要补充完善工作:在下阶段的工作中,尽快落实建设资金,进一步优化建设方案。

八、接文后请组织开展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工作,并严格按核准的招标方案(见附件)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初步设计编制完成后报我局审批。

九、本批复下达后,项目建设地点变更、单项工程规模超出批复5%或投资超出批复10%以上的,需到我局重新批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附件:上林县南丹卫城 (略) 政道路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2023年8月28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附件

上林县南丹卫城核心区文化场馆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形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安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备








其他







核准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略) 批准、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公布的《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本项目总投资18815.72万元,勘察费77.41万元,设计费403.59万元,建安工程费15482.19万元,监理费251.54万元,其他费2600.99万元(不存在竞争)因此,勘察、设计、建安工程、监理必须采用招标方式,其他可以不采用招标方式。

2023年8月28日



政策解读:

上发改项目〔2023〕68号

上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上林县南丹卫城 (略) 政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 (略) 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下放行政审批项目详细目录的通知》(桂发改经体〔2012〕619号),以及广西勤朴 (略) 组织专家及有关单位工作人员对《上林县南丹卫城 (略) 政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后形成的《评估报告》,现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加 (略) 政基础设施建设, (略) 容市貌,同意上林县南丹卫城 (略) 政道路工程。

二、项目代码:2305-*-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上林县南丹卫片区。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上林县南丹卫片区云温、云周卫城幼儿园、云周林安路、大 (略) 政道路建设8600米,主要包括路基、路面、人行道、照明、绿化、雨污水管网等设施,道路总面积*平方米。

五、项目总投资:10305.27万元。

六、资金来源:申请上级扶持、县财政。

七、下一设计阶段需要补充完善工作:在下阶段的工作中,尽快落实建设资金,进一步优化建设方案。

八、接文后请组织开展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工作,并严格按核准的招标方案(见附件)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初步设计编制完成后报我局审批。

九、本批复下达后,项目建设地点变更、单项工程规模超出批复5%或投资超出批复10%以上的,需到我局重新批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附件:上林县南丹卫城 (略) 政道路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2023年8月28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附件

上林县南丹卫城核心区文化场馆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形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安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备








其他







核准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略) 批准、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公布的《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本项目总投资18815.72万元,勘察费77.41万元,设计费403.59万元,建安工程费15482.19万元,监理费251.54万元,其他费2600.99万元(不存在竞争)因此,勘察、设计、建安工程、监理必须采用招标方式,其他可以不采用招标方式。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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