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3000T高速列车制动和仪表系统高精密不锈钢管制造技改项目》环评批前公示
《年产3000T高速列车制动和仪表系统高精密不锈钢管制造技改项目》环评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3000T高速列车制动和仪表系统高精密不锈钢管制造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年产3000T高速列车制动和仪表系统高精密不锈钢管制造技改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来安县来安经济开发区汊河片区长宁路22号 | ||
建设单位: | 安徽莱鑫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
项目概况: | 项 (略) (略) 来安经济开发区汊河片区长宁路22号。项目建设性质为改建,来安县经信局备案项目代码为:2302-*-07-02-*,改建后产品为高精密不锈钢管。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强化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天然气退火炉燃烧废气与抛光粉尘。天然气退火炉燃烧废气经天然气退火炉两端集气口收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抛光机设置在密闭负压抛光间内,产生的抛光粉尘经抛光机上方集气罩收集,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 项目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天然气退火炉燃烧废气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和《 (略) 大气办关于印发< (略) 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号)中排放限值。 2、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与清洗废水。清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隔油+调节pH+气浮+除氟”工艺预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后,接管至汊河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项目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厂房隔音等措施,确保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边角料、废砂轮片、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布袋收尘,规范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库房,定期外售处理;危险废物包括废切削液、废润滑油、槽渣、含油废渣、污泥、废白球,分类收集后规范暂存于危废仓库,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理;废切削液桶、废润滑油桶、废清洗液桶分类收集后规范暂存于危废仓库,其用于原始用途的由原供应商回收处理,不满足回收条件的作为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理;混入生活垃圾的废手套和废抹布,与生活垃圾一起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如下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无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来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0-* |
传真: | 0550-* | 通讯地址: | (略) 来安县新昌路来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3000T高速列车制动和仪表系统高精密不锈钢管制造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年产3000T高速列车制动和仪表系统高精密不锈钢管制造技改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来安县来安经济开发区汊河片区长宁路22号 | ||
建设单位: | 安徽莱鑫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
项目概况: | 项 (略) (略) 来安经济开发区汊河片区长宁路22号。项目建设性质为改建,来安县经信局备案项目代码为:2302-*-07-02-*,改建后产品为高精密不锈钢管。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强化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天然气退火炉燃烧废气与抛光粉尘。天然气退火炉燃烧废气经天然气退火炉两端集气口收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抛光机设置在密闭负压抛光间内,产生的抛光粉尘经抛光机上方集气罩收集,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 项目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天然气退火炉燃烧废气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和《 (略) 大气办关于印发< (略) 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号)中排放限值。 2、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与清洗废水。清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隔油+调节pH+气浮+除氟”工艺预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后,接管至汊河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项目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厂房隔音等措施,确保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边角料、废砂轮片、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布袋收尘,规范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库房,定期外售处理;危险废物包括废切削液、废润滑油、槽渣、含油废渣、污泥、废白球,分类收集后规范暂存于危废仓库,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理;废切削液桶、废润滑油桶、废清洗液桶分类收集后规范暂存于危废仓库,其用于原始用途的由原供应商回收处理,不满足回收条件的作为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理;混入生活垃圾的废手套和废抹布,与生活垃圾一起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如下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无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来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0-* |
传真: | 0550-* | 通讯地址: | (略) 来安县新昌路来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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