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阎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阎良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一期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西安市阎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阎良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一期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略) 阎良区航远产城 (略) :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送阎良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一期)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阎航远函〔2023〕1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址
(略) 阎良区凤凰路街道办西 (略) 东院南侧。
二、建筑规模与建设内容
本项目配套地下停车库地下建筑面积约11720.86平方米(其中人防面积为1750.78平方米)(包含地下车库、人防及设备用房),整体规划为地下二层,地下车库整体共设置地下机动车位143个及配套充电桩142台。
三、总概算
核定项目概算总投资为5491.20万元。
请严格按照批复规模、内容和标准开展下阶段工作;加强全过程投资控制,确保项目投资控制在批复概算的范围内;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格 (略) 市有关环境保护、节能、绿色建筑管理规定,确保项目尽快建成,安置人员按时回迁。
附件:项目总概算表
(略) 阎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7日
附件 总概算表
工程名称:阎良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一期)城市基础设施项目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概算价值(万元) | ||||
建筑工程费 | 安装工程费 | 设备购置费 | 其它费用 | 合计 | ||
I | 工程费用 | 4805.42 | 5.92 | 48.60 | 4859.95 | |
(一) | 车库 | 4805.42 | 5.92 | 48.60 | 4859.95 | |
1 | 土建工程 | 4805.42 | 4805.42 | |||
2 | 充电桩(不含配线) | 5.92 | 48.60 | 54.52 | ||
II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320.43 | 320.43 | |||
1 | 工程勘察设计费 | 72.90 | 72.90 | |||
2 | 造价咨询费 | 14.58 | 14.58 | |||
3 | 工程监理费 | 63.18 | 63.18 | |||
4 | 招标代理费 | 19.44 | 19.44 | |||
6 | 专项评价及验收费 | 38.70 | 38.70 | |||
7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97.20 | 97.20 | |||
8 | 技术经济评估审查费 | 14.43 | 14.43 | |||
III | 预备费 | 310.82 | 310.82 | |||
1 | 基本预备费 | 310.82 | 310.82 | |||
IV | 项目总投资 | 4805.42 | 5.92 | 48.60 | 631.25 | 5491.20 |
(略) 阎良区航远产城 (略) 关于报送阎良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一期)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
阎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 (略) 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 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21〕40号)要求,结合《 (略) 住房和房地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略) 现代产业布局规划》(市政办发〔2020)37 号)、《 (略) “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规划》以及本地住房保障领域现状,着眼城镇住房保障事业可持续、有特色、高质量发展要求,阎良区到“十四五”期末,需累计完成 5000 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筹建任务,本项目的实施将加快阎良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筹建任务的完成。
我单位委托中国建筑西 (略) 编制了《阎良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一期)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初步设计》现就该项目初步设计主要内容请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阎良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一期)城市基础设施项目
二、建设单位:
(略) 阎良区航远产城 (略)
三、项目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于帆
四、项目建设地址:
(略) 阎良区凤凰路街道办西 (略) 东院南侧。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配套地下停车库地下建筑面积约11720.86平方米(其中人防面积为1750.78平方米)(包含地下车库、人防及设备用房),整体规划为地下二层,地下车库整体共设置地下机动车位143个及配套充电桩142台。
六、项目前期工作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已完成所有前期手续办理。项目建设进展:1号楼完成2-12层二次结构施工;2号楼完成2-8层二次结构施工。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5491.2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及企业自筹。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附件:总概算表
(略) 阎良区航远产城 (略)
2023年9月4日
(略) 阎良区航远产城 (略) :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送阎良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一期)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阎航远函〔2023〕1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址
(略) 阎良区凤凰路街道办西 (略) 东院南侧。
二、建筑规模与建设内容
本项目配套地下停车库地下建筑面积约11720.86平方米(其中人防面积为1750.78平方米)(包含地下车库、人防及设备用房),整体规划为地下二层,地下车库整体共设置地下机动车位143个及配套充电桩142台。
三、总概算
核定项目概算总投资为5491.20万元。
请严格按照批复规模、内容和标准开展下阶段工作;加强全过程投资控制,确保项目投资控制在批复概算的范围内;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格 (略) 市有关环境保护、节能、绿色建筑管理规定,确保项目尽快建成,安置人员按时回迁。
附件:项目总概算表
(略) 阎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7日
附件 总概算表
工程名称:阎良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一期)城市基础设施项目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概算价值(万元) | ||||
建筑工程费 | 安装工程费 | 设备购置费 | 其它费用 | 合计 | ||
I | 工程费用 | 4805.42 | 5.92 | 48.60 | 4859.95 | |
(一) | 车库 | 4805.42 | 5.92 | 48.60 | 4859.95 | |
1 | 土建工程 | 4805.42 | 4805.42 | |||
2 | 充电桩(不含配线) | 5.92 | 48.60 | 54.52 | ||
II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320.43 | 320.43 | |||
1 | 工程勘察设计费 | 72.90 | 72.90 | |||
2 | 造价咨询费 | 14.58 | 14.58 | |||
3 | 工程监理费 | 63.18 | 63.18 | |||
4 | 招标代理费 | 19.44 | 19.44 | |||
6 | 专项评价及验收费 | 38.70 | 38.70 | |||
7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97.20 | 97.20 | |||
8 | 技术经济评估审查费 | 14.43 | 14.43 | |||
III | 预备费 | 310.82 | 310.82 | |||
1 | 基本预备费 | 310.82 | 310.82 | |||
IV | 项目总投资 | 4805.42 | 5.92 | 48.60 | 631.25 | 5491.20 |
(略) 阎良区航远产城 (略) 关于报送阎良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一期)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
阎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 (略) 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 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21〕40号)要求,结合《 (略) 住房和房地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略) 现代产业布局规划》(市政办发〔2020)37 号)、《 (略) “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规划》以及本地住房保障领域现状,着眼城镇住房保障事业可持续、有特色、高质量发展要求,阎良区到“十四五”期末,需累计完成 5000 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筹建任务,本项目的实施将加快阎良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筹建任务的完成。
我单位委托中国建筑西 (略) 编制了《阎良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一期)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初步设计》现就该项目初步设计主要内容请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阎良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一期)城市基础设施项目
二、建设单位:
(略) 阎良区航远产城 (略)
三、项目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于帆
四、项目建设地址:
(略) 阎良区凤凰路街道办西 (略) 东院南侧。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配套地下停车库地下建筑面积约11720.86平方米(其中人防面积为1750.78平方米)(包含地下车库、人防及设备用房),整体规划为地下二层,地下车库整体共设置地下机动车位143个及配套充电桩142台。
六、项目前期工作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已完成所有前期手续办理。项目建设进展:1号楼完成2-12层二次结构施工;2号楼完成2-8层二次结构施工。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5491.2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及企业自筹。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附件:总概算表
(略) 阎良区航远产城 (略)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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