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崯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万吨废旧锂电池梯次利用及综合回收项目受理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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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崯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万吨废旧锂电池梯次利用及综合回收项目受理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崯 (略) 20万吨废旧锂电池梯次利用及综合回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联系电话:073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崯 (略) 20万吨废旧锂电池梯次利用及综合回收项目

建设地点

永兴稀贵金属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开发区柏林工业园

建设单位

湖南崯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湖南崯 (略) 拟投资*.42万元在永兴稀贵金属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开发区柏林工业园新建20万吨废旧锂电池梯次利用及综合回收项目,环保投资12906.27万元,项目占地面积*m2

1、建设规模:总设计生产规模为年处理20万吨废旧锂电池,分三期建设,一期年处理6万吨废旧锂电池,二期年处理6万吨废旧锂电池,三期年处理8万吨废旧锂电池。

2、主要建设内容:

(1)原料:废旧磷酸铁锂电池、废旧钴酸锂电池、废旧三元锂电池。

(2)工艺:①前处理工序:PACK包拆解、模组拆解、梯次利用单体组装、不可梯次利用单体破碎、高温热解、筛分、风选、磁选、湿法剥离、铜铝箔色选分离;②黑粉回收系统工艺:浸出、过滤、净化(除铁铝铜)、萃取锰钴镍、沉锂等。

(3)产品:硫酸锰、硫酸钴、硫酸镍、碳酸锂、硫酸钠、磷酸铁锂黑粉、石墨、可梯次利用电池等。

3、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区域基本污染物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的二级标准要求,属于达标区;其他污染物TSP、NOx、氟化物的监测值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硫酸雾、TVOC、锰及其化合物的监测值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镍及其化合物的监测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有关限值要求。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区域内青朝水渠、双江口各监测点位的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要求。

(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范围内地下水各监测点位各监测因子监测值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

(4)声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四至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敏感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5)土壤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厂区范围内各土壤监测点的各监测因子均可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4、总量控制:

(1)总量控制指标:SO2 7.249t/a,NOx 64.609t/a,

VOCs 40.231t/a,COD 1.26t/a,氨氮 0.126t/a;COD、氨氮来源于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不外排。

(2)总量控制指标的来源:SO2 、NOx 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COD、氨氮纳入柏林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二期)。

(3)园区总量是否支撑项目建设:是。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梯次利用电池单体组装烟尘经自带除尘设施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车间内排放;带电破碎、高温热解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氟化物、粉尘(含镍、钴、锰)通过密闭收集+二燃室燃烧+急冷塔(水喷淋)+活性炭消石灰喷射+布袋除尘+碱液塔(三级碱液吸收)处理达标后经50m排气筒排放;高温热解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25m排气筒排放;筛分风选粉尘(含镍、钴、锰)通过集气罩+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经25m排气筒排放;湿法剥离产生的氟化物通过密闭收集+碱液吸收塔(两级)处理达标后经25m排气筒排放;磷酸铁锂烘干粉尘通过集气罩+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经15m排气筒排放;浸出工序产生的含氟废气、硫酸雾通过密闭收集+碱液吸收塔(三级碱液吸收)处理达标后经25m排气筒排放;萃取工序产生的硫酸雾、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碱液吸收塔(两级碱液吸收)+除湿+两级活性炭处理达标后经25m排气筒排放;碳酸锂烘干粉尘通过集气罩+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经15m排气筒排放;锅炉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燃烧废气经25m排气筒排放;化验室产生的硫酸雾、有机废气通过负压收集+活性炭媳妇+碱液吸收处理达标后经15m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通过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引至楼顶排放。有组织:氟化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关于印发〈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湘环发[2020]6号)中 (略) 排放限值(颗粒物≤30mg/m3,二氧化硫≤2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非*烷总烃、镍及其化合物、硫酸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锰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锅炉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标准,食堂油烟废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无组织: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硫酸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锰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大气环境影响预测达标,不需要设置大气防护距离,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铁铝渣、铜渣洗涤废水(产生量23.04m3/d,特征因子为pH、SS、重金属)经车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其他生产废水(产生量3316.57m3/d,特征因子为pH、COD、SS、盐类、氟化物等)、车辆清洗废水(产生量3.2m3/d,特征因子为COD、BOD5、SS、石油类)、道路及地面冲洗废水(产生量32m3/d,特征因子为SS、重金属)、化验室化验废水(产生量14.25m3/d,特征因子为pH、COD、盐类、重金属)、纯水制备浓水(产生量559.05m3/d,特征因子为盐类)、锅炉房排污水(产生量33.6m3/d,特征因子为pH、COD、盐类)、初期雨水(产生量1410.6m3/a,特征因子为COD、SS、重金属)、洗浴洗衣废水(产生量42m3/d,特征因子为COD、SS、重金属)经厂区污水处理站(2条污水处理线,处理工艺分别为①生物制剂除重+沉淀+絮凝沉淀+过滤;②中和+生物制剂除重+沉淀+絮凝沉淀+过滤,回用软化水增加超滤+反渗透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除洗浴洗衣)经“隔油+化粪池”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柏林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项目废水经处理后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环境影响可接受。

3、固废:PACK包拆解废物、磁选铁铝外壳、铜箔铝箔、磷酸铁锂黑粉和碳酸锂烘干布袋收尘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氮气制备废碳分子筛、纯水制备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交由相应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前处理工序布袋收尘回用浸出工段;废电路板、废冷却液、废活性炭、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化验室废液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硫酸锰溶液净化压滤滤渣返回浸出工段;前处理工序碱液塔污泥、黑粉回收系统净化除铁铝铜工序的铁铝渣、铜渣、厂区污水处理污泥等根据毒性浸出鉴别结果处理:若为危险废物,则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如果一般固废,交由相应单位回收利用;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项目固废能综合利用的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固废得到有效、合理、安全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4、地下水: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本项目通过采取加强各构筑物的管理与检查,根据可能对地下水的污染程度进行分区防腐防渗,设置污染监控措施,制定应急响应预案等措施,可较好的防止项目对地下水产生影响。经预测影响分析,镍、钴、锰泄漏后对地下水的贡献值较小,预测结果未出现超标,建设项目对评价区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5、土壤:经预测,镍、钴等污染物对土壤环境的贡献值很小,叠加背景值后预测结果均小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能满足标准要求,本项目对周边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

6、噪声:经预测,项目厂界四周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声环境保护目标谭家噪声贡献值和叠加现状后的预测值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项目营运时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7、风险:项目主要环境风险物质为:浓硫酸、过氧化氢(双氧水)、煤油、P204、硫酸镍、锰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天然气、废水、废气、危险废物等;生产系统风险单元为电池立库、化学品库的储罐区(硫酸、煤油、P204储罐等)、黑粉回收车间(浸出罐、萃取箱等)、成品库、危化品物料运输系统、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危废暂存库、一般固废暂存间的铝外壳贮存区等。建设单位在严格实施各项规章制度,确保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做好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风险可控。

8、生态:根据大气预测结果,正常工况下SO2、氟化物、烟尘中的重金属等污染物对区域内植被和农作物的影响较小,且项目外排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对区域生态环境不会产生较大的危害。

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公众参与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施行)实行,以现场张贴、当地网站、当地报纸等多形式多媒体公示本项目信息,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未收到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意见表。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崯 (略) 20万吨废旧锂电池梯次利用及综合回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联系电话:073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崯 (略) 20万吨废旧锂电池梯次利用及综合回收项目

建设地点

永兴稀贵金属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开发区柏林工业园

建设单位

湖南崯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湖南崯 (略) 拟投资*.42万元在永兴稀贵金属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开发区柏林工业园新建20万吨废旧锂电池梯次利用及综合回收项目,环保投资12906.27万元,项目占地面积*m2

1、建设规模:总设计生产规模为年处理20万吨废旧锂电池,分三期建设,一期年处理6万吨废旧锂电池,二期年处理6万吨废旧锂电池,三期年处理8万吨废旧锂电池。

2、主要建设内容:

(1)原料:废旧磷酸铁锂电池、废旧钴酸锂电池、废旧三元锂电池。

(2)工艺:①前处理工序:PACK包拆解、模组拆解、梯次利用单体组装、不可梯次利用单体破碎、高温热解、筛分、风选、磁选、湿法剥离、铜铝箔色选分离;②黑粉回收系统工艺:浸出、过滤、净化(除铁铝铜)、萃取锰钴镍、沉锂等。

(3)产品:硫酸锰、硫酸钴、硫酸镍、碳酸锂、硫酸钠、磷酸铁锂黑粉、石墨、可梯次利用电池等。

3、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区域基本污染物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的二级标准要求,属于达标区;其他污染物TSP、NOx、氟化物的监测值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硫酸雾、TVOC、锰及其化合物的监测值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镍及其化合物的监测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有关限值要求。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区域内青朝水渠、双江口各监测点位的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要求。

(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范围内地下水各监测点位各监测因子监测值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

(4)声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四至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敏感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5)土壤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厂区范围内各土壤监测点的各监测因子均可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4、总量控制:

(1)总量控制指标:SO2 7.249t/a,NOx 64.609t/a,

VOCs 40.231t/a,COD 1.26t/a,氨氮 0.126t/a;COD、氨氮来源于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不外排。

(2)总量控制指标的来源:SO2 、NOx 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COD、氨氮纳入柏林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二期)。

(3)园区总量是否支撑项目建设:是。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梯次利用电池单体组装烟尘经自带除尘设施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车间内排放;带电破碎、高温热解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氟化物、粉尘(含镍、钴、锰)通过密闭收集+二燃室燃烧+急冷塔(水喷淋)+活性炭消石灰喷射+布袋除尘+碱液塔(三级碱液吸收)处理达标后经50m排气筒排放;高温热解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25m排气筒排放;筛分风选粉尘(含镍、钴、锰)通过集气罩+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经25m排气筒排放;湿法剥离产生的氟化物通过密闭收集+碱液吸收塔(两级)处理达标后经25m排气筒排放;磷酸铁锂烘干粉尘通过集气罩+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经15m排气筒排放;浸出工序产生的含氟废气、硫酸雾通过密闭收集+碱液吸收塔(三级碱液吸收)处理达标后经25m排气筒排放;萃取工序产生的硫酸雾、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碱液吸收塔(两级碱液吸收)+除湿+两级活性炭处理达标后经25m排气筒排放;碳酸锂烘干粉尘通过集气罩+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经15m排气筒排放;锅炉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燃烧废气经25m排气筒排放;化验室产生的硫酸雾、有机废气通过负压收集+活性炭媳妇+碱液吸收处理达标后经15m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通过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引至楼顶排放。有组织:氟化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关于印发〈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湘环发[2020]6号)中 (略) 排放限值(颗粒物≤30mg/m3,二氧化硫≤2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非*烷总烃、镍及其化合物、硫酸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锰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锅炉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标准,食堂油烟废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无组织: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硫酸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锰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大气环境影响预测达标,不需要设置大气防护距离,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铁铝渣、铜渣洗涤废水(产生量23.04m3/d,特征因子为pH、SS、重金属)经车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其他生产废水(产生量3316.57m3/d,特征因子为pH、COD、SS、盐类、氟化物等)、车辆清洗废水(产生量3.2m3/d,特征因子为COD、BOD5、SS、石油类)、道路及地面冲洗废水(产生量32m3/d,特征因子为SS、重金属)、化验室化验废水(产生量14.25m3/d,特征因子为pH、COD、盐类、重金属)、纯水制备浓水(产生量559.05m3/d,特征因子为盐类)、锅炉房排污水(产生量33.6m3/d,特征因子为pH、COD、盐类)、初期雨水(产生量1410.6m3/a,特征因子为COD、SS、重金属)、洗浴洗衣废水(产生量42m3/d,特征因子为COD、SS、重金属)经厂区污水处理站(2条污水处理线,处理工艺分别为①生物制剂除重+沉淀+絮凝沉淀+过滤;②中和+生物制剂除重+沉淀+絮凝沉淀+过滤,回用软化水增加超滤+反渗透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除洗浴洗衣)经“隔油+化粪池”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柏林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项目废水经处理后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环境影响可接受。

3、固废:PACK包拆解废物、磁选铁铝外壳、铜箔铝箔、磷酸铁锂黑粉和碳酸锂烘干布袋收尘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氮气制备废碳分子筛、纯水制备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交由相应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前处理工序布袋收尘回用浸出工段;废电路板、废冷却液、废活性炭、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化验室废液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硫酸锰溶液净化压滤滤渣返回浸出工段;前处理工序碱液塔污泥、黑粉回收系统净化除铁铝铜工序的铁铝渣、铜渣、厂区污水处理污泥等根据毒性浸出鉴别结果处理:若为危险废物,则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如果一般固废,交由相应单位回收利用;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项目固废能综合利用的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固废得到有效、合理、安全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4、地下水: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本项目通过采取加强各构筑物的管理与检查,根据可能对地下水的污染程度进行分区防腐防渗,设置污染监控措施,制定应急响应预案等措施,可较好的防止项目对地下水产生影响。经预测影响分析,镍、钴、锰泄漏后对地下水的贡献值较小,预测结果未出现超标,建设项目对评价区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5、土壤:经预测,镍、钴等污染物对土壤环境的贡献值很小,叠加背景值后预测结果均小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能满足标准要求,本项目对周边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

6、噪声:经预测,项目厂界四周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声环境保护目标谭家噪声贡献值和叠加现状后的预测值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项目营运时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7、风险:项目主要环境风险物质为:浓硫酸、过氧化氢(双氧水)、煤油、P204、硫酸镍、锰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天然气、废水、废气、危险废物等;生产系统风险单元为电池立库、化学品库的储罐区(硫酸、煤油、P204储罐等)、黑粉回收车间(浸出罐、萃取箱等)、成品库、危化品物料运输系统、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危废暂存库、一般固废暂存间的铝外壳贮存区等。建设单位在严格实施各项规章制度,确保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做好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风险可控。

8、生态:根据大气预测结果,正常工况下SO2、氟化物、烟尘中的重金属等污染物对区域内植被和农作物的影响较小,且项目外排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对区域生态环境不会产生较大的危害。

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公众参与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施行)实行,以现场张贴、当地网站、当地报纸等多形式多媒体公示本项目信息,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未收到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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