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9月27日拟对浙江怡威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特种耐火材料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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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9月27日拟对浙江怡威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特种耐火材料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3年9月27日拟对浙江怡威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特种耐火材料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台环建(三)示[2023]53号

浙 (略) 年产2万吨特种耐火材料项目

(略) 三门县健跳镇岙口塘工业区

浙 (略)

浙 (略) 拟投资4610万元,购 (略) 三门县健跳镇岙口塘工业区的JT09-0307地块(占地面积9469m2),新建三幢标准工业厂房、一幢3层办公楼和一幢配电房,同时引进搅拌机、称重机、挤出机等设备,实施年产2万吨特种耐火材料生产项目。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1)配料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经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2)出料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经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2、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近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清运至三门县健跳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远期待污水管网接通后纳管至三门县健跳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

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源强;合理布置设备位置;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对噪声源强较大车间的墙体、门、窗进行隔音改造,水泵及风机采用减振隔声消声措施。

4、固废

一般固废收 (略) ,不得露天堆放,做好防雨防渗;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转移须实行转移联单制。临时堆场应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临时堆放场所,并作防渗和防雨处理,以免二次污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10月12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综合规划管理科

联系电话:*,* * 传真:*

通讯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广场路18号(三门县人民政府服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关于2023年9月27日拟对浙江怡威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特种耐火材料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台环建(三)示[2023]53号

浙 (略) 年产2万吨特种耐火材料项目

(略) 三门县健跳镇岙口塘工业区

浙 (略)

浙 (略) 拟投资4610万元,购 (略) 三门县健跳镇岙口塘工业区的JT09-0307地块(占地面积9469m2),新建三幢标准工业厂房、一幢3层办公楼和一幢配电房,同时引进搅拌机、称重机、挤出机等设备,实施年产2万吨特种耐火材料生产项目。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1)配料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经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2)出料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经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2、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近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清运至三门县健跳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远期待污水管网接通后纳管至三门县健跳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

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源强;合理布置设备位置;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对噪声源强较大车间的墙体、门、窗进行隔音改造,水泵及风机采用减振隔声消声措施。

4、固废

一般固废收 (略) ,不得露天堆放,做好防雨防渗;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转移须实行转移联单制。临时堆场应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临时堆放场所,并作防渗和防雨处理,以免二次污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10月12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综合规划管理科

联系电话:*,* * 传真:*

通讯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广场路18号(三门县人民政府服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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