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绿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河东生物质燃料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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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绿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河东生物质燃料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梅州 (略) 河东生物质燃料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2楼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区12号工建审批服务窗口,邮编:*

  联系电话:0753—* 传真:075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梅州 (略) 河东生物质燃料加工厂建设项目

梅州 (略)

五华县河东镇万华村竹里窝百公坳

湖南怀德全 (略)

梅州 (略) (略) 五华县河东镇万华村竹里窝百公坳,是一家专门从事生物质燃料生产加工、销售的企业,中心地理坐标为E115°50′42.556″,N23°52′0.932″。梅州 (略) 拟投资500万元,租赁五华县 (略) 厂房,厂房占地面积2300平方米,设办公室、仓库、生产车间及相关设施。安装生物质致密型燃料生产线4条,利用农作物秸秆、三剩物为原材料,年生产生物质成型颗粒18250吨。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烘干、破碎、制粒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经中央旋风除尘系统(脉冲喷吹除尘)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粉尘废气排放浓度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及其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限值。

2.废水:项目生产厂房为硬化水泥地面,只需对其进行清扫即可,无需进行场地冲洗,不产生厂房地面冲洗废水;生产过程中无工艺用水;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职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回用于场内绿化及周围山地林木浇灌,不外排,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烘干机、破碎机、成型机等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强在75dB(A)-85dB(A)之间。建设单位经采取密闭、消声隔音、基础减振等综合措施处理,且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及工作时间等防治措施后,工业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除尘系统收集粉尘,废包装袋和员工生活垃圾。本项目生活垃圾、废包装袋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除尘器收集粉尘经收集后回用生产使用。各项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梅州绿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河东生物质燃料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梅州 (略) 河东生物质燃料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2楼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区12号工建审批服务窗口,邮编:*

  联系电话:0753—* 传真:075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梅州 (略) 河东生物质燃料加工厂建设项目

梅州 (略)

五华县河东镇万华村竹里窝百公坳

湖南怀德全 (略)

梅州 (略) (略) 五华县河东镇万华村竹里窝百公坳,是一家专门从事生物质燃料生产加工、销售的企业,中心地理坐标为E115°50′42.556″,N23°52′0.932″。梅州 (略) 拟投资500万元,租赁五华县 (略) 厂房,厂房占地面积2300平方米,设办公室、仓库、生产车间及相关设施。安装生物质致密型燃料生产线4条,利用农作物秸秆、三剩物为原材料,年生产生物质成型颗粒18250吨。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烘干、破碎、制粒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经中央旋风除尘系统(脉冲喷吹除尘)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粉尘废气排放浓度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及其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限值。

2.废水:项目生产厂房为硬化水泥地面,只需对其进行清扫即可,无需进行场地冲洗,不产生厂房地面冲洗废水;生产过程中无工艺用水;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职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回用于场内绿化及周围山地林木浇灌,不外排,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烘干机、破碎机、成型机等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强在75dB(A)-85dB(A)之间。建设单位经采取密闭、消声隔音、基础减振等综合措施处理,且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及工作时间等防治措施后,工业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除尘系统收集粉尘,废包装袋和员工生活垃圾。本项目生活垃圾、废包装袋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除尘器收集粉尘经收集后回用生产使用。各项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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