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沅陵分局关于沅陵辰投砂石有限公司沅陵县舒溪流域生态清淤疏浚砂石深加工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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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沅陵分局关于沅陵辰投砂石有限公司沅陵县舒溪流域生态清淤疏浚砂石深加工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沅陵县舒溪流域生态清淤(疏浚)砂石深加工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黔中大道与思源路交汇处沅陵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

(略) 生态环境局沅陵分局行政审批服务股

邮编:*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3年1月17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沅陵县舒溪流域生态清淤(疏浚)砂石深加工点项目

建设地点

沅陵县筲箕湾镇洞底村六组灰窑岭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拟投资950万元在沅陵县筲箕湾镇洞底村六组灰窑岭建设沅陵县舒溪流域生态清淤(疏浚)砂石深加工点项目,为沅水支流舒溪河道生态清淤(疏浚)工程的配套项目,项目占地面积1333.34平方米(租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机制砂生产车间、原料棚、产品棚、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环保投资105万元,办公用房租用周边民房,进场道路依托原有道路并进行硬化。新建1条机制砂生产线,采用破碎—制砂—洗砂湿法生产工艺,年产60万吨砂石产品,其中粒径小于5mm机制砂45万吨、粒径10-31mm碎石15万吨;项目以沅水支流舒溪河道生态清淤(疏浚)工程清淤产生的砂、砾石为原料,总计120万吨,服务期两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要求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界周边应设置围挡,施工场地采取洒水抑尘和土方开挖湿法作业、物料堆场和裸露地面覆盖防尘网、路面硬化、出入车辆冲洗、渣土运输密闭并低速行驶及使用商品混凝土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禁止夜间(晚22:00至凌晨6:00)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防止噪声扰民。

????2.严格落实营运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经泥水分离系统处理后进入清水池全部回用于生产工段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洗车平台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民房原有的四格池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用地。

3.严格落实营运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采用湿法生产工艺,破碎筛分工序采用密闭式生产车间,原料棚和产品棚设置三面围挡,对破碎机、传输带、原料棚、产品棚和筛分机进出料口安装雾化喷头喷淋抑尘,对场区采用雾炮机喷雾降尘,运输车辆采取篷布覆盖和低速行驶等措施,减少无组织粉尘污染影响。

4.严格落实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和减震措施,夜间禁止(晚22:00至次日凌晨6:00)生产和装卸料,减少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5.严格落实营运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泥饼、生产车间阻隔收集的粉尘贮存在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外售砖厂综合利用;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及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须用专用容器分类收集,在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送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对遗留的粉石堆场应进行加盖防尘网和资源化利用,以消除原有污染隐患。

6.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修建废水应急收集池,配备相关应急物资,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日常维护,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沅陵县舒溪流域生态清淤(疏浚)砂石深加工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黔中大道与思源路交汇处沅陵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

(略) 生态环境局沅陵分局行政审批服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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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3年1月17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沅陵县舒溪流域生态清淤(疏浚)砂石深加工点项目

建设地点

沅陵县筲箕湾镇洞底村六组灰窑岭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拟投资950万元在沅陵县筲箕湾镇洞底村六组灰窑岭建设沅陵县舒溪流域生态清淤(疏浚)砂石深加工点项目,为沅水支流舒溪河道生态清淤(疏浚)工程的配套项目,项目占地面积1333.34平方米(租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机制砂生产车间、原料棚、产品棚、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环保投资105万元,办公用房租用周边民房,进场道路依托原有道路并进行硬化。新建1条机制砂生产线,采用破碎—制砂—洗砂湿法生产工艺,年产60万吨砂石产品,其中粒径小于5mm机制砂45万吨、粒径10-31mm碎石15万吨;项目以沅水支流舒溪河道生态清淤(疏浚)工程清淤产生的砂、砾石为原料,总计120万吨,服务期两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要求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界周边应设置围挡,施工场地采取洒水抑尘和土方开挖湿法作业、物料堆场和裸露地面覆盖防尘网、路面硬化、出入车辆冲洗、渣土运输密闭并低速行驶及使用商品混凝土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禁止夜间(晚22:00至凌晨6:00)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防止噪声扰民。

????2.严格落实营运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经泥水分离系统处理后进入清水池全部回用于生产工段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洗车平台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民房原有的四格池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用地。

3.严格落实营运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采用湿法生产工艺,破碎筛分工序采用密闭式生产车间,原料棚和产品棚设置三面围挡,对破碎机、传输带、原料棚、产品棚和筛分机进出料口安装雾化喷头喷淋抑尘,对场区采用雾炮机喷雾降尘,运输车辆采取篷布覆盖和低速行驶等措施,减少无组织粉尘污染影响。

4.严格落实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和减震措施,夜间禁止(晚22:00至次日凌晨6:00)生产和装卸料,减少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5.严格落实营运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泥饼、生产车间阻隔收集的粉尘贮存在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外售砖厂综合利用;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及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须用专用容器分类收集,在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送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对遗留的粉石堆场应进行加盖防尘网和资源化利用,以消除原有污染隐患。

6.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修建废水应急收集池,配备相关应急物资,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日常维护,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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