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2023年农业生产救灾资金项目验收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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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坡头区2023年农业生产救灾资金项目验收结果公示


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生产救灾资金计划的通知》(宁农(种)发〔2023〕6号)要求,我局对沙坡头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指导实施的沙坡头区2023年农业生产救灾资金项目进行了验收,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21日至9月27日。如有异议, (略) 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项目名称

实施地点

实施主体

实施内容及规模

验收是否符合建设标准

沙坡头区2023年农业生产救灾资金项目

东园镇、柔远镇、镇罗镇、迎水桥镇、常乐镇、永康镇、宣和镇

(略) 金 (略)

项目采取“物资补助+飞防服务”形式开展防控示范,具体内容:25%吡唑醚菌酯754瓶(500ml/瓶)、35%氯虫苯*酰胺565瓶(500ml/瓶)、98%磷酸二氢钾(1000g/瓶)471瓶、飞防助剂94瓶(1000ml/瓶),飞防防治亩数9417亩。

符合

举报电话:0955-*、* 联系人:樊世蕊

地址: (略) 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6楼630室



(略) 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21日


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生产救灾资金计划的通知》(宁农(种)发〔2023〕6号)要求,我局对沙坡头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指导实施的沙坡头区2023年农业生产救灾资金项目进行了验收,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21日至9月27日。如有异议, (略) 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项目名称

实施地点

实施主体

实施内容及规模

验收是否符合建设标准

沙坡头区2023年农业生产救灾资金项目

东园镇、柔远镇、镇罗镇、迎水桥镇、常乐镇、永康镇、宣和镇

(略) 金 (略)

项目采取“物资补助+飞防服务”形式开展防控示范,具体内容:25%吡唑醚菌酯754瓶(500ml/瓶)、35%氯虫苯*酰胺565瓶(500ml/瓶)、98%磷酸二氢钾(1000g/瓶)471瓶、飞防助剂94瓶(1000ml/瓶),飞防防治亩数9417亩。

符合

举报电话:0955-*、* 联系人:樊世蕊

地址: (略) 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6楼630室



(略) 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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