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拟审批公示昌吉市昌盛塑料制品厂年产5000t残膜再生塑料颗粒生产加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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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拟审批公示昌吉市昌盛塑料制品厂年产5000t残膜再生塑料颗粒生产加工项目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9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9日--9月2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

传 真:0994-*

通讯地址: (略) 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昌盛塑料制品厂年产5000t残膜再生塑料颗粒生产加工项目

(略) 大西渠镇 (略) 昌盛塑料制品厂现有厂区内

(略) 昌盛塑料制品厂

乌鲁木齐金 (略)

本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项目新增造粒生产线3条,年产5000t再生塑料颗粒,新增原料库1间、危废暂存间1间、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1间,以上扩建均在现有厂区内完成。对现有滴灌带、PE软带车间中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改造,将活性炭吸附+UV光解机的处理方式改造为袋式除尘+蓄热式燃烧炉的处理方式。滴灌带、PE软带车间已建成,经调整工作时间后,生产规模由年产滴灌带360吨扩建为年生产720t(滴灌带480吨、PE软带240吨),电气、排水等配套基础设施均依托原有工程。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排放执行标准。本项目造粒车间挤出机共3台,在这3台挤出机上方设置集气罩,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UV光解机进行处理,集气罩集气效率为90%,活性炭吸附装置+UV光解机处理效率为24%,处理后的废气经 15m 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本项目滴灌带、PE软带生产车间共有2条滴灌带生产线、1条PE软带生产线,挤出机共3台,在这3台挤出机上方设置集气罩,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先经过颗粒物处理装置(袋式除尘)处理后引入蓄热式燃烧炉处理,集气罩集气效率为90%,蓄热式燃烧炉处理效率为85%,处理后的废气经 15m 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造粒车间废气排气筒(DA001)及滴灌带、PE软带生产车间废气排气筒(DA002)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2中15m高排气筒排放标准。厂界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的表9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VOC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厂房外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和厂房外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中二级标准。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执行标准。本项目产生的造粒车间农田残膜破碎工序喷淋废水、农田残膜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气浮加药沉淀一体机+清水池处理后全部循环利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中洗涤用水的限值标准。冷却水经循环水池沉淀处理后全部循环利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中直流冷却水的限值标准。生 (略) 政下水管网, (略) 城北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生活污水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的B级标准。

(三)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加强噪声源控制,选用具有减震、降噪、隔声、消声设计的设备,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四)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生活垃圾、废手套、油污棉纱、废过滤棉以及分拣废物中的草木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分拣废物中的铁丝定期外售于废品站;一般固废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废活性炭、废UV管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10m2),定期交于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9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9日--9月2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

传 真:0994-*

通讯地址: (略) 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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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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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昌盛塑料制品厂年产5000t残膜再生塑料颗粒生产加工项目

(略) 大西渠镇 (略) 昌盛塑料制品厂现有厂区内

(略) 昌盛塑料制品厂

乌鲁木齐金 (略)

本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项目新增造粒生产线3条,年产5000t再生塑料颗粒,新增原料库1间、危废暂存间1间、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1间,以上扩建均在现有厂区内完成。对现有滴灌带、PE软带车间中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改造,将活性炭吸附+UV光解机的处理方式改造为袋式除尘+蓄热式燃烧炉的处理方式。滴灌带、PE软带车间已建成,经调整工作时间后,生产规模由年产滴灌带360吨扩建为年生产720t(滴灌带480吨、PE软带240吨),电气、排水等配套基础设施均依托原有工程。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排放执行标准。本项目造粒车间挤出机共3台,在这3台挤出机上方设置集气罩,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UV光解机进行处理,集气罩集气效率为90%,活性炭吸附装置+UV光解机处理效率为24%,处理后的废气经 15m 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本项目滴灌带、PE软带生产车间共有2条滴灌带生产线、1条PE软带生产线,挤出机共3台,在这3台挤出机上方设置集气罩,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先经过颗粒物处理装置(袋式除尘)处理后引入蓄热式燃烧炉处理,集气罩集气效率为90%,蓄热式燃烧炉处理效率为85%,处理后的废气经 15m 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造粒车间废气排气筒(DA001)及滴灌带、PE软带生产车间废气排气筒(DA002)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2中15m高排气筒排放标准。厂界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的表9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VOC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厂房外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和厂房外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中二级标准。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执行标准。本项目产生的造粒车间农田残膜破碎工序喷淋废水、农田残膜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气浮加药沉淀一体机+清水池处理后全部循环利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中洗涤用水的限值标准。冷却水经循环水池沉淀处理后全部循环利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中直流冷却水的限值标准。生 (略) 政下水管网, (略) 城北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生活污水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的B级标准。

(三)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加强噪声源控制,选用具有减震、降噪、隔声、消声设计的设备,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四)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生活垃圾、废手套、油污棉纱、废过滤棉以及分拣废物中的草木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分拣废物中的铁丝定期外售于废品站;一般固废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废活性炭、废UV管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10m2),定期交于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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