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丰都县许明寺镇100MW农牧光互补复合项目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丰都县许明寺镇100MW农牧光互补复合项目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9月27日—2023年10月9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传真:*,通讯地址:丰都县三合街道商业二路321号,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丰都县许明寺镇100MW农牧光互补复合项目 | (略) 丰都县许明寺镇 | 重庆清 (略) | 重庆环科源 (略) | 本项 (略) 丰都县许明寺镇,场区中心坐标为107.*°E,30.*°N。项目建设内容包括:① 光伏场区:光伏电池阵列包含27个光伏方阵,每个方阵由太阳能电池组串、逆变设备及升压设备构成,采用 * 块570Wp 单晶硅光伏组件双面双玻光伏组件,总装机容量为100.035MW。②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总站地面积4625m2,围墙内用地面积3506m2;设置1台80MVA主变,GIS户外布置,110kV配电装置采用GIS户外布置;35kV配电装置采用三相交流50Hz的户内成套装置KYN61-40.5金属封闭开关设备;SVG无功补偿采用户外直挂式SVG,容量为1×±20Mvar。升压站内同时设置有生活舱、附属用房、消防小室等。③ 35kV集电线路采用埋地电缆敷设,总长度15.626km。临时工程主要包括临建施工生产生活区1处。项目总投资3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6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27%。 | (一)生态环境影响及生态保护措施 1)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工程建设占地对原有土地利用属性和农林业生产的影响;工程施工对植被的破坏及对动物栖息地的影响,以及施工噪声对动物的惊扰;水土流失影响;工程建设占地不涉及特殊和重要生态敏感区,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 2)项目运行期间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工程永久征地会导致野生动物原有栖息地面积的缩小,对动物的正常活动增加阻隔作用,使野生动物的栖息地片段化;营运期光伏面板的景观影响。 (3)主要生态保护措施 采用高支架设计,确保板下农业生产活动条件;在布板过程中根据地形、周边居民房屋方位、高度等优化光伏板的布置高度和位置;在与地方居民沟通的基础上,强化光伏板下支架区和光伏板区边界周边的景观和植被设计;光伏场区边坡防护、表土剥离及保存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区和光伏板下方进行耕植土覆土,恢复原有农业种植或进行植被恢复;施工期间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加强生态保护宣传教育,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减少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 (二)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生产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统一收集至营地内的临时化粪池内处理后用于施工生活区附近区域农田肥育,施工结束后及时对化粪池进行清理并掩埋。 运行期管理人员居住在升压站内,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1 套(处理能力1m3/h)处理后,出水用于周边农田肥育。本项目光伏面板由运维人员携带风机吹灰清理,少量顽固污渍由运维人员携带少量清水进行擦洗,无需使用清洁剂,废水量很少,就地直接散排至太阳能板底,通过自然蒸发或由光伏板下方植被吸收。 (三)大气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及燃油废气。由于运输量及频次较低,交通运输扬尘影响主要为运输道路两侧30m范围内,施工扬尘的实际影响较小,并随施工结束而消失;施工燃油废气排放量小而分散,废气影响主要局限于施工作业场区,不利影响有限。 运行期间光伏电站部分无废气产生。升压站食堂燃料、办公采暖均采用电能,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抽排至室外排放,对环境影响极小。 (四)声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噪声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预测结果,噪声影响最大的打桩机昼间在450m外、夜间1600m外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区标准限值要求,影响范围较大;其余施工机械昼间300m外、夜间900m外基本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拟采取以下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 在施工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 ② 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小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 ③ 运输车辆经过进场道路沿线分布有居民区时,应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 (2)运行期噪声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噪声预测结果,本项目110kV升压站建成后厂界噪声贡献值在22.4~32.4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五)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弃土弃渣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项目土石方主要来自光伏板支撑桩基础、升压站和集电线路等土建施工。根据设计方案,本项目无外借土石方,项目挖填平衡后不产生永久弃渣;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定期运至附近村镇垃圾转运点。 运行期报废的太阳能光伏板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由生产厂回收处置;升压站内设置一般工业固废贮存间一座,面积20m2,用于废弃的太阳能光伏板的暂存。箱变和主变检修废油、升压站废旧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按要求分类收集后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危废暂存间设置在升压站附属用房内,面积为10m2,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建设和管理。危废最长暂存周期不可超过1年,在期限内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并做好危废转移联单的填写。 (六)电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冯湾110kV变电站作为本项目新建110kV升压站电磁环境类比对象。在监测工况条件下, 110kV冯湾变电站各监测点工频电场强度在 6.270V/m~12.26V/m 之间,工频磁感应强度在0.0599μT~0.1572μT 之间,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4000V/m和100μT标准要求。类比变电站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均可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根据类比分析,可以说明本项目110kV升压站建成投运后站界处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将低于国家规定的评价标准(工频电场≤4000V/m,磁感应强度≤100μT),符合电磁环境保护的要求。 根据现状调查,本项目110kV升压站电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站界外30m内)有3处电磁环境敏感目标:站界站区东侧18m处的许明寺镇理明村8组1栋民房(彭智均/彭德于家)和站区北侧8m、西侧9m的丰都县大地 (略) 的厂房。根据电磁场理论,变电站围墙外电磁环境随距离的增加,电场强度和磁感应强度均快速降低,因此站外的电磁环境保护目标所在处的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强度均小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七)环境风险 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来自110kV升压站主变变压器油和光伏场区内的35kV箱变变压器绝缘油泄露。升压站主变事故时产生变压器事故废油,事故状态下最大排油量约20.5m3/次,升压站拟建事故油池有效容积为25m3,可以满足主变事故排油要求。主变基座下设置大于设备外廓尺寸每边大1m的贮油坑。当变压器发生漏油事故时,漏出的油经油槽收集并通过地下排油管道汇入事故油池,确保其不进入外环境;废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光伏场区内35kV箱变事故状态下最大排油量约2.5t/台,各箱变拟配套设置事故油池1座,有效容积为3.0m3,池底和池壁进行防腐防渗处理,用以收集箱变的事故排油,可有效避免其进入外环境造成土壤污染和水污染风险。 在发生主变压器或箱变泄漏绝缘油事故时,事故油池内收集的事故油经过油水分离处理,分离后的油大部分可回收利用,不可利用的少量废油在升压站危废暂存间内暂存,交 (略) 外运处置。 | 县发改委备案 | 有 |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9月27日—2023年10月9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传真:*,通讯地址:丰都县三合街道商业二路321号,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丰都县许明寺镇100MW农牧光互补复合项目 | (略) 丰都县许明寺镇 | 重庆清 (略) | 重庆环科源 (略) | 本项 (略) 丰都县许明寺镇,场区中心坐标为107.*°E,30.*°N。项目建设内容包括:① 光伏场区:光伏电池阵列包含27个光伏方阵,每个方阵由太阳能电池组串、逆变设备及升压设备构成,采用 * 块570Wp 单晶硅光伏组件双面双玻光伏组件,总装机容量为100.035MW。②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总站地面积4625m2,围墙内用地面积3506m2;设置1台80MVA主变,GIS户外布置,110kV配电装置采用GIS户外布置;35kV配电装置采用三相交流50Hz的户内成套装置KYN61-40.5金属封闭开关设备;SVG无功补偿采用户外直挂式SVG,容量为1×±20Mvar。升压站内同时设置有生活舱、附属用房、消防小室等。③ 35kV集电线路采用埋地电缆敷设,总长度15.626km。临时工程主要包括临建施工生产生活区1处。项目总投资3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6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27%。 | (一)生态环境影响及生态保护措施 1)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工程建设占地对原有土地利用属性和农林业生产的影响;工程施工对植被的破坏及对动物栖息地的影响,以及施工噪声对动物的惊扰;水土流失影响;工程建设占地不涉及特殊和重要生态敏感区,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 2)项目运行期间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工程永久征地会导致野生动物原有栖息地面积的缩小,对动物的正常活动增加阻隔作用,使野生动物的栖息地片段化;营运期光伏面板的景观影响。 (3)主要生态保护措施 采用高支架设计,确保板下农业生产活动条件;在布板过程中根据地形、周边居民房屋方位、高度等优化光伏板的布置高度和位置;在与地方居民沟通的基础上,强化光伏板下支架区和光伏板区边界周边的景观和植被设计;光伏场区边坡防护、表土剥离及保存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区和光伏板下方进行耕植土覆土,恢复原有农业种植或进行植被恢复;施工期间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加强生态保护宣传教育,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减少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 (二)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生产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统一收集至营地内的临时化粪池内处理后用于施工生活区附近区域农田肥育,施工结束后及时对化粪池进行清理并掩埋。 运行期管理人员居住在升压站内,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1 套(处理能力1m3/h)处理后,出水用于周边农田肥育。本项目光伏面板由运维人员携带风机吹灰清理,少量顽固污渍由运维人员携带少量清水进行擦洗,无需使用清洁剂,废水量很少,就地直接散排至太阳能板底,通过自然蒸发或由光伏板下方植被吸收。 (三)大气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及燃油废气。由于运输量及频次较低,交通运输扬尘影响主要为运输道路两侧30m范围内,施工扬尘的实际影响较小,并随施工结束而消失;施工燃油废气排放量小而分散,废气影响主要局限于施工作业场区,不利影响有限。 运行期间光伏电站部分无废气产生。升压站食堂燃料、办公采暖均采用电能,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抽排至室外排放,对环境影响极小。 (四)声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噪声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预测结果,噪声影响最大的打桩机昼间在450m外、夜间1600m外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区标准限值要求,影响范围较大;其余施工机械昼间300m外、夜间900m外基本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拟采取以下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 在施工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 ② 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小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 ③ 运输车辆经过进场道路沿线分布有居民区时,应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 (2)运行期噪声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噪声预测结果,本项目110kV升压站建成后厂界噪声贡献值在22.4~32.4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五)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弃土弃渣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项目土石方主要来自光伏板支撑桩基础、升压站和集电线路等土建施工。根据设计方案,本项目无外借土石方,项目挖填平衡后不产生永久弃渣;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定期运至附近村镇垃圾转运点。 运行期报废的太阳能光伏板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由生产厂回收处置;升压站内设置一般工业固废贮存间一座,面积20m2,用于废弃的太阳能光伏板的暂存。箱变和主变检修废油、升压站废旧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按要求分类收集后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危废暂存间设置在升压站附属用房内,面积为10m2,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建设和管理。危废最长暂存周期不可超过1年,在期限内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并做好危废转移联单的填写。 (六)电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冯湾110kV变电站作为本项目新建110kV升压站电磁环境类比对象。在监测工况条件下, 110kV冯湾变电站各监测点工频电场强度在 6.270V/m~12.26V/m 之间,工频磁感应强度在0.0599μT~0.1572μT 之间,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4000V/m和100μT标准要求。类比变电站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均可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根据类比分析,可以说明本项目110kV升压站建成投运后站界处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将低于国家规定的评价标准(工频电场≤4000V/m,磁感应强度≤100μT),符合电磁环境保护的要求。 根据现状调查,本项目110kV升压站电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站界外30m内)有3处电磁环境敏感目标:站界站区东侧18m处的许明寺镇理明村8组1栋民房(彭智均/彭德于家)和站区北侧8m、西侧9m的丰都县大地 (略) 的厂房。根据电磁场理论,变电站围墙外电磁环境随距离的增加,电场强度和磁感应强度均快速降低,因此站外的电磁环境保护目标所在处的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强度均小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七)环境风险 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来自110kV升压站主变变压器油和光伏场区内的35kV箱变变压器绝缘油泄露。升压站主变事故时产生变压器事故废油,事故状态下最大排油量约20.5m3/次,升压站拟建事故油池有效容积为25m3,可以满足主变事故排油要求。主变基座下设置大于设备外廓尺寸每边大1m的贮油坑。当变压器发生漏油事故时,漏出的油经油槽收集并通过地下排油管道汇入事故油池,确保其不进入外环境;废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光伏场区内35kV箱变事故状态下最大排油量约2.5t/台,各箱变拟配套设置事故油池1座,有效容积为3.0m3,池底和池壁进行防腐防渗处理,用以收集箱变的事故排油,可有效避免其进入外环境造成土壤污染和水污染风险。 在发生主变压器或箱变泄漏绝缘油事故时,事故油池内收集的事故油经过油水分离处理,分离后的油大部分可回收利用,不可利用的少量废油在升压站危废暂存间内暂存,交 (略) 外运处置。 | 县发改委备案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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