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9月26日拟对中诚国联河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3年9月26日拟对中诚国联河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中诚国联(河南) (略) 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境影响评价股。
电话:0370-*
通讯地址: (略) 睢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北海路与银河路交叉口南100米路东)(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技改项目 | (略) 睢阳区路河镇工业大道与睢新三路交叉口西北角 | 中诚国联(河南) (略) | 河南 (略) | 本项目原复混肥生产线更换了包膜滚筒,生产能力由*吨/年变为60000吨/年,产品种类仅保留复混肥料;拆除了原有的水溶肥生产线,新建一条掺混肥生产线,用于生产水溶性肥料、水溶性药肥、掺混药肥,年产量50000吨,本项目改建完成后全程生产能力共计*吨/年;总投资3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万元,主要用于生产过程中污水防治设施、废气防治设施、防噪声设施、垃圾收集设施等,属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44农药制造263、45肥料制造262。 | 1.水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喷淋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更换废水用于脱硫除尘装置的补充用水,不外排;新增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要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燃气锅炉标准要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标准要求、《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标准要求、《 (略)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 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B级企业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噪声设备通过基础减震、隔声、距离衰减、加强设备维护等综合降噪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控制;危险固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中诚国联(河南) (略) 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境影响评价股。
电话:0370-*
通讯地址: (略) 睢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北海路与银河路交叉口南100米路东)(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技改项目 | (略) 睢阳区路河镇工业大道与睢新三路交叉口西北角 | 中诚国联(河南) (略) | 河南 (略) | 本项目原复混肥生产线更换了包膜滚筒,生产能力由*吨/年变为60000吨/年,产品种类仅保留复混肥料;拆除了原有的水溶肥生产线,新建一条掺混肥生产线,用于生产水溶性肥料、水溶性药肥、掺混药肥,年产量50000吨,本项目改建完成后全程生产能力共计*吨/年;总投资3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万元,主要用于生产过程中污水防治设施、废气防治设施、防噪声设施、垃圾收集设施等,属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44农药制造263、45肥料制造262。 | 1.水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喷淋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更换废水用于脱硫除尘装置的补充用水,不外排;新增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要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燃气锅炉标准要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标准要求、《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标准要求、《 (略)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 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B级企业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噪声设备通过基础减震、隔声、距离衰减、加强设备维护等综合降噪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控制;危险固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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