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7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2-5万吨/年氢氧化钾项目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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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27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2-5万吨/年氢氧化钾项目变更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备注

1

5万吨/年氢氧化钾项目(变更)

(略) 上杭县蛟洋工业区

福建 (略)

(略) (略)

我局于2022年6月以龙环审〔2022〕141号批复了福建福杭 (略) 5万吨/年氢氧化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地 (略) 上杭县蛟洋工业区。现建设内容发生变更,变更主要内容为:(1)产品规模变化,液氯从2.4万吨/年调整为2.8万吨/年,31%高纯盐酸从2.5526万吨/年调整为1.57万吨/年,高纯氢气从655吨/年调整成665吨/年,10%次氯酸钠从332.18吨/年调整成233.84吨/年;(2)原水站和纯水站由依托瓮福紫金变更为自建,新建1套360m3/h原水处理装置和1套25m3/h纯水处理装置;(3)调整主产品氢氧化钾的纯度,主要原辅材料增加;(4)盐酸储罐废气由无组织排放变为有组织排放;(5)对总平布置图进行部分优化调整。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上述变更内容中新增生产工艺和主要原辅材料变化,导致废水排放量增加10%以上,属于重大变动。

变更后仍为建设5万吨/年离子膜氢氧化钾生产线一条,主要建设盐库、盐水精制、二次盐水精制、淡盐水脱氯、电解、氯氢处理、氯气液化、蒸发浓缩、盐酸合成等工艺,配套建设空压制氮、冷冻、罐区、液氯输送管廊、配电室、控制室、化验室及维修厂房等。项目建成后年产离子膜氢氧化钾5万吨、液氯2.8万吨、31%高纯盐酸1.57万吨、高纯氢气665吨、75%硫酸980吨(副产品)、10%次氯酸钠233.84吨(副产品)。液氯通过管道供给福建 (略) 生产磷系阻燃剂。

(一)做好施工期间的环保工作。施工期应做好施工废水、扬尘、噪声、固废污染防治,减轻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系统,做到污水管道可视全明化。盐水精制工段盐泥压滤废水、蒸发浓缩冷凝水、氢气处理洗涤水、冷凝水以及高纯盐酸合成尾气洗涤水全部回用与化盐工序;螯合树脂再生废水经中和调节后大部分回用于化盐工序,少部分进入厂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循环水排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纯水站排水、化验室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上杭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加强运行管理和设备维护,减少生产装置 “跑、冒、滴、漏”和无组织排放,生产过程尽量密闭操作。含氯尾气经二级碱吸收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高纯盐酸合成废气经二级降膜吸收+碱液吸收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罐区产品盐酸储罐、一次盐水车间盐酸储罐废气分别经水吸收装置处理后通过15m 、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盐泥滤饼、废分子筛、原水净化污泥、纯水站废膜组件、污水处理站污泥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或填埋处置;废过滤膜、废螯合树脂、废离子膜、废机油、检验废液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六)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并进行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严格落实各种环境应急保障措施和“车间、企业、园区”三级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输送、使用管理,按规范设置可燃、有毒有害气体泄漏自动检测及报警装置。建设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和初期雨水池,储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和设备,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及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上杭生态环境局备案。

(八)落实环境管理措施。你司应配备相应环境管理人员,制定环保规章制度和台账管理制度,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废水排放口应安装流量、pH、COD、NH3-N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按报告书提出的监测计划及相关规范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并向社会公开。

(九)落实环境防护距离要求。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二次盐水及电解车间(淡盐水脱氯装置)外100m、氯气处理及尾气处理装置区外50m和氯化氢合成及盐酸装置区外100m的包络范围。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行政办公和科研等敏感目标。

(十)总量控制要求。根据报告书核算,项目实施后新增COD排放量4.194t/a、NH3-N排放量0.4194t/a。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一、公示时间:2023年9月28日-2023年10月10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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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备注

1

5万吨/年氢氧化钾项目(变更)

(略) 上杭县蛟洋工业区

福建 (略)

(略) (略)

我局于2022年6月以龙环审〔2022〕141号批复了福建福杭 (略) 5万吨/年氢氧化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地 (略) 上杭县蛟洋工业区。现建设内容发生变更,变更主要内容为:(1)产品规模变化,液氯从2.4万吨/年调整为2.8万吨/年,31%高纯盐酸从2.5526万吨/年调整为1.57万吨/年,高纯氢气从655吨/年调整成665吨/年,10%次氯酸钠从332.18吨/年调整成233.84吨/年;(2)原水站和纯水站由依托瓮福紫金变更为自建,新建1套360m3/h原水处理装置和1套25m3/h纯水处理装置;(3)调整主产品氢氧化钾的纯度,主要原辅材料增加;(4)盐酸储罐废气由无组织排放变为有组织排放;(5)对总平布置图进行部分优化调整。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上述变更内容中新增生产工艺和主要原辅材料变化,导致废水排放量增加10%以上,属于重大变动。

变更后仍为建设5万吨/年离子膜氢氧化钾生产线一条,主要建设盐库、盐水精制、二次盐水精制、淡盐水脱氯、电解、氯氢处理、氯气液化、蒸发浓缩、盐酸合成等工艺,配套建设空压制氮、冷冻、罐区、液氯输送管廊、配电室、控制室、化验室及维修厂房等。项目建成后年产离子膜氢氧化钾5万吨、液氯2.8万吨、31%高纯盐酸1.57万吨、高纯氢气665吨、75%硫酸980吨(副产品)、10%次氯酸钠233.84吨(副产品)。液氯通过管道供给福建 (略) 生产磷系阻燃剂。

(一)做好施工期间的环保工作。施工期应做好施工废水、扬尘、噪声、固废污染防治,减轻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系统,做到污水管道可视全明化。盐水精制工段盐泥压滤废水、蒸发浓缩冷凝水、氢气处理洗涤水、冷凝水以及高纯盐酸合成尾气洗涤水全部回用与化盐工序;螯合树脂再生废水经中和调节后大部分回用于化盐工序,少部分进入厂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循环水排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纯水站排水、化验室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上杭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加强运行管理和设备维护,减少生产装置 “跑、冒、滴、漏”和无组织排放,生产过程尽量密闭操作。含氯尾气经二级碱吸收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高纯盐酸合成废气经二级降膜吸收+碱液吸收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罐区产品盐酸储罐、一次盐水车间盐酸储罐废气分别经水吸收装置处理后通过15m 、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盐泥滤饼、废分子筛、原水净化污泥、纯水站废膜组件、污水处理站污泥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或填埋处置;废过滤膜、废螯合树脂、废离子膜、废机油、检验废液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六)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并进行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严格落实各种环境应急保障措施和“车间、企业、园区”三级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输送、使用管理,按规范设置可燃、有毒有害气体泄漏自动检测及报警装置。建设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和初期雨水池,储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和设备,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及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上杭生态环境局备案。

(八)落实环境管理措施。你司应配备相应环境管理人员,制定环保规章制度和台账管理制度,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废水排放口应安装流量、pH、COD、NH3-N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按报告书提出的监测计划及相关规范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并向社会公开。

(九)落实环境防护距离要求。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二次盐水及电解车间(淡盐水脱氯装置)外100m、氯气处理及尾气处理装置区外50m和氯化氢合成及盐酸装置区外100m的包络范围。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行政办公和科研等敏感目标。

(十)总量控制要求。根据报告书核算,项目实施后新增COD排放量4.194t/a、NH3-N排放量0.4194t/a。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一、公示时间:2023年9月28日-2023年10月10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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