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格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制冷设备及配件100万件项目环评全本公示
苏州格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制冷设备及配件100万件项目环评全本公示
一、项目由来
苏州格 (略) (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成立于2014年5月16日,成立至今主要从事空调连接管、冰箱冷凝管、冰箱防露管、制冷配件研发、生产、销售。企业现有项目主要从事制冷设备配件生产,现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拟投资20000万元利用位于七都镇明大路自有厂房,建设年产制冷设备及配件100万件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拟购置国产激光切割设备、塔冲设备、配管焊接机、烘干设备、循环清洗设备等各类生产、检测及辅助设备约50台(套);项目新增不建筑面积。项目建成后,年产制冷设备及配件100万件。
项目已于2023年7月17 (略) 吴江区行政审批局备案文件(项目审批文号:吴行审备[2023]324号;项目代码:2307-*-89-01-*)。
二、建设项目建设期间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气
本项目从事制冷设备配件生产,所用原辅材料主要有钢材、塑粉、塑料粒子、螺丝坯料、铜材、配管油、铝材、氮气、天然气、氧气、焊材、助焊剂、氦气、机油等,生产会产生废气,污染因子为颗粒物、非*烷总烃SO2、NOX。本项目使用电和天然气作为能源,产生的废气经合理处置后达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不排放废水,对周围地面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下料机、高速冲床、折弯机、攻丝机、滚丝机、智能喷涂线、注塑机、模具、下料机、长U弯管机、翅片冲压机、自动胀管机、脱脂烘干炉、制氮机、折弯机、自动焊接机、手动焊机、水检设备、氦检设备风机等设备装运时的噪声,噪声源强在70~90dB(A)之间,全部在室内布置,属于室内声源。经厂房隔声,通过加强管理,各噪声源强及经过治理后,其噪声源值可降至50dB(A)以下。
4、固废
项目固废主要为钢边角料、清扫塑粉、废挂钩、废塑料、铜边角料、铝边角料、废焊材、废布袋、收尘灰、废纤维棉、废包材外售利用单位。危废为废配管油、配管油包装容器、废助焊剂、助焊剂包装容器、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包装容器,由本单位收集后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全部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清洁生产水平优于国内平均水平,在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后,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并按当地环境管理部门下达的排放总量指标进行控制;项目建设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不会改变项目周围地区当前的大气、水、声环境质量的现有功能要求。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使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各项措施得到落实和实施。从环境保护的角度上来说,拟建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在公示网站内查询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必要时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周围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工程建设及运营对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对工程建设的态度以及其他意见和建议。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苏州格 (略)
建设单位地址: (略) 吴江区七都镇明大路
建设单位联系人:沈工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苏州 (略)
地址: (略) 吴江区新城镇纬一路与夏蓉街路口亨通数云网智产业园
联系人:许工 电话:0512-*
电子信箱:*@*63.com
一、项目由来
苏州格 (略) (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成立于2014年5月16日,成立至今主要从事空调连接管、冰箱冷凝管、冰箱防露管、制冷配件研发、生产、销售。企业现有项目主要从事制冷设备配件生产,现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拟投资20000万元利用位于七都镇明大路自有厂房,建设年产制冷设备及配件100万件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拟购置国产激光切割设备、塔冲设备、配管焊接机、烘干设备、循环清洗设备等各类生产、检测及辅助设备约50台(套);项目新增不建筑面积。项目建成后,年产制冷设备及配件100万件。
项目已于2023年7月17 (略) 吴江区行政审批局备案文件(项目审批文号:吴行审备[2023]324号;项目代码:2307-*-89-01-*)。
二、建设项目建设期间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气
本项目从事制冷设备配件生产,所用原辅材料主要有钢材、塑粉、塑料粒子、螺丝坯料、铜材、配管油、铝材、氮气、天然气、氧气、焊材、助焊剂、氦气、机油等,生产会产生废气,污染因子为颗粒物、非*烷总烃SO2、NOX。本项目使用电和天然气作为能源,产生的废气经合理处置后达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不排放废水,对周围地面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下料机、高速冲床、折弯机、攻丝机、滚丝机、智能喷涂线、注塑机、模具、下料机、长U弯管机、翅片冲压机、自动胀管机、脱脂烘干炉、制氮机、折弯机、自动焊接机、手动焊机、水检设备、氦检设备风机等设备装运时的噪声,噪声源强在70~90dB(A)之间,全部在室内布置,属于室内声源。经厂房隔声,通过加强管理,各噪声源强及经过治理后,其噪声源值可降至50dB(A)以下。
4、固废
项目固废主要为钢边角料、清扫塑粉、废挂钩、废塑料、铜边角料、铝边角料、废焊材、废布袋、收尘灰、废纤维棉、废包材外售利用单位。危废为废配管油、配管油包装容器、废助焊剂、助焊剂包装容器、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包装容器,由本单位收集后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全部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清洁生产水平优于国内平均水平,在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后,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并按当地环境管理部门下达的排放总量指标进行控制;项目建设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不会改变项目周围地区当前的大气、水、声环境质量的现有功能要求。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使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各项措施得到落实和实施。从环境保护的角度上来说,拟建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在公示网站内查询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必要时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周围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工程建设及运营对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对工程建设的态度以及其他意见和建议。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苏州格 (略)
建设单位地址: (略) 吴江区七都镇明大路
建设单位联系人:沈工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苏州 (略)
地址: (略) 吴江区新城镇纬一路与夏蓉街路口亨通数云网智产业园
联系人:许工 电话:0512-*
电子信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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