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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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部门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全区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区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将安全生产相关事项纳入规划。组织起草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提出加快建设全区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查,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区级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参与拟订区级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统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 (略) 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相关经济 (略) 场体系建设。协同相关部 (略) 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做好全区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五)研究协调有关利用外资、境外投资和国际产能合作的政策,参与研究对外开放的有关问题,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

(六)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负责区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编制、项目审批、协调推进、评估督查等工作。协调推进全区重大项目建设。拟订并推动落实全区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推动落实“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淮河生态经济带、 (略) 圈、沿海经济带、江淮生态经济 (略) 重大战略。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全区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等规划。牵头协调推进对口帮扶、对口支援和对口合作工作。

(八)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全区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统筹规划全区重大产业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区服务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综合研判全区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区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全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区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跟踪研判经济安全等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负责全区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协调落实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区级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十一)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区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健全全区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全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三)组织 (略) 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全区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承担全区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拟订全区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四)组织实施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粮食流通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对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物资储备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负责全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十五)负责全区军民融合发展的综合协调和指导督促,推动中央军民融合发展战略、规划、 (略) 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拟订推进全区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六)贯彻 (略) 市有关能源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能源行业管理职能,研究提出全区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拟定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按职责开展能源运行调节、应急保障等工作。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

办公室、发展规划和区域经济合作科(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科)、固定资产投资和电力能源科(资源环境科、政策法规科)、经济运行和体制改革科(服务业科)、重大项目建设管理科、社会发展和信用建设科(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科)、价格管理和成本监审科(财务监管科)、收费管理和价格调控科、粮食和物资储备科、仓储科技和产业发展科、评估督查与综合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国防动员科、机关党委。

3.主要负责人:王斌(党组书记、主任)

4.办公地址: (略) 承德北路606号。

5.联系电话:0517-*。

6.工作时间

上午:08:30-11:45;下午:2:00-5:30

1.部门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全区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区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将安全生产相关事项纳入规划。组织起草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提出加快建设全区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查,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区级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参与拟订区级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统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 (略) 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相关经济 (略) 场体系建设。协同相关部 (略) 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做好全区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五)研究协调有关利用外资、境外投资和国际产能合作的政策,参与研究对外开放的有关问题,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

(六)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负责区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编制、项目审批、协调推进、评估督查等工作。协调推进全区重大项目建设。拟订并推动落实全区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推动落实“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淮河生态经济带、 (略) 圈、沿海经济带、江淮生态经济 (略) 重大战略。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全区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等规划。牵头协调推进对口帮扶、对口支援和对口合作工作。

(八)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全区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统筹规划全区重大产业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区服务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综合研判全区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区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全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区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跟踪研判经济安全等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负责全区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协调落实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区级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十一)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区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健全全区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全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三)组织 (略) 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全区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承担全区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拟订全区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四)组织实施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粮食流通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对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物资储备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负责全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十五)负责全区军民融合发展的综合协调和指导督促,推动中央军民融合发展战略、规划、 (略) 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拟订推进全区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六)贯彻 (略) 市有关能源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能源行业管理职能,研究提出全区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拟定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按职责开展能源运行调节、应急保障等工作。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

办公室、发展规划和区域经济合作科(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科)、固定资产投资和电力能源科(资源环境科、政策法规科)、经济运行和体制改革科(服务业科)、重大项目建设管理科、社会发展和信用建设科(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科)、价格管理和成本监审科(财务监管科)、收费管理和价格调控科、粮食和物资储备科、仓储科技和产业发展科、评估督查与综合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国防动员科、机关党委。

3.主要负责人:王斌(党组书记、主任)

4.办公地址: (略) 承德北路606号。

5.联系电话:0517-*。

6.工作时间

上午:08:30-11:45;下午:2: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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